历史

第六章(1/2)

    对第一部分的结论

    我认为前面几章已经阐明了今天人类思想上众所周知的事实:(一)每个人,作为一个人应拥有种种权利,可以确切地说,每个人都潜在地拥有跟其他人同等的权利;(二)城邦的每个成员,作为一个公民,应拥有种种权利,同样可以说,每个公民都潜在地拥有跟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

    这是人们所公认并早已阐明了的权利。作为一个人或作为一个公民应享有的这种权利,竟由于我们今天的愚昧无知而被强行限制,但这又算得了什么呢!这种权利既已为大家所确认,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它必将得到发展。

    今天你们断然限制这种权利,还说什么:现在,每个人,作为一个人,每个公民,作为一个公民只在某些方面享有权利。可是我要对你们说:在将来,每个人作为个人所具有的权利,每个公民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权利,要比你们所做的一切广泛得多;每个人,以个人身份,每个公民,以公民身份,拥有的权利比你们所能想到的要多得多。

    因此,请你们注意,不要把权利和目前的限制混淆起来。权利,是由人的身份和公民的身份所产生的,它具有无穷的潜在力。将来当然会有种种约束和限制,可是这中间也有合法和不合法,合理和不合理之分。应该很好地识别对权利进行限制的两种理由。决不能把必要的合理的限制和临时的限制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