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三章(1/2)

    集产主义的工钱制度

    Ⅰ

    在我们看来,集产主义者的改造社会的计划犯了两重的错误。他们一面主张废止资本主义制度,一面又希望保存着代议政治和工钱制度——这两个东西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基础。

    至于所谓代议政治,我们已经常常说过了。在英国、法国、德国或在美国,历史留给人们的教训已经不少了,为什么那些聪明的人士(在集产主义者里面也有不少这样的人)仍还去做国会或市议会的议员呢?我们实在不能够明白。

    现在议会制度正在崩溃,四面八方都起了攻击议会制度的呼声,而且一天高似一天。不仅代议制度的结果,便是它的原理,也被人攻击得没有存在的余地。然而那些号称革命的社会主义者怎么还可以拥护这个已经受到死刑宣告的制度呢?

    议会制度是中产阶级建立来反抗王权保持自己的权利的,他们同时还用它来辩护并且扩充他们支配劳动者的势力;因此,议会制度实是中产阶级特有的制度。即便是那些拥护这种制度的人也没有认真地主张过一个国会或市议会真正就可以代表一国或一城。其中较有见识的人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中产阶级不过利用议会制度来建筑一道堤坝,反抗王权保护自己罢了,并不会给人民以自由的。况且现在的人民都觉悟到他们自己的真正利益,同时这利益的种类又一天一天地增加起来,这个制度便格外没有用了。因此各国的民主主义者虽然努力追求各种改善的方策;但终于是徒然的。“国民投票”试行过了,然而结果是失败的;有些人又空谈着“比例的代表制”,“少数人的代表制”以及其他的“议会的乌托邦”,还是没有用处。总之,他们都是努力去找出不能实现的东西,每次总是经过新的实验后才知道失败了;于是,人民对于代议政治的信任便一天一天地消失了。

    就工钱制度而论,也是一样的;因为既然人们主张废除私有财产,将一切生产机关收归公有,又怎样能够维持着工钱制度呢?然而集产主义者却要这样做,他们拿“劳动券”来做集产主义的大雇主(即国家)报酬劳动的方法。

    从罗伯特·欧文的时代起,英国的初期社会主义者采用“劳动券”制度,这理由是很容易明白的。他们不过企图使资本与劳动协调而已,他们排斥那个主张用革命的行动来夺取资本家的财产的思想。

    蒲鲁东后来也抱着这同样的思想,其原因也是容易明白的。在他的互依主义的制度里,他努力想减少资本的害毒,并不管私有财产的存废;私有财产是他平日极其厌恶的东西,然而他相信要保护个人反抗国家,私有财产却又是必要的了。

    还有那些多少带有资产阶级色彩的经济学家赞成“劳动券”,也是无足怪的。至于把“劳动券”作为工钱付给劳动者,或者把印有帝国元首或民主国首领的肖像的钱币付给劳动者,他们都视为无关重要的。他们只想保存着房屋、土地、工厂等等的私有制;——至少也得保存着房屋和制造上所必需的资本的私有制,而“劳动券”恰好适应着保存私有财产的目的。

    只要“劳动券”能够与珠玉车马等交换的时候,那么,有房屋的财主也会愿意把它们当作房租收进。只要房屋、田地、工厂等等属于私人,那么就会有许多劳动者为着求得财主们允许在他们的田地上或工厂中做工,或在他们的房屋里居住,便不得不付租钱给他们;不管是“劳动券”也好,或钱币也好,但总是租钱。只要向劳动者索取租钱的制度仍旧存在,而且这种索取租钱的权利仍还留在财主的手里,那么,财主们也愿意接受金钱、纸币以及可以与各种货物交换的支票。然而当我们承认房屋、田地、工厂不应再归私人占有,而应该成为公共的财产时,那么怎样还可以拥护这个工资的新形式——“劳动券”呢?

    Ⅱ

    我们现在且来详细考察现在法国、德国、英国和意大利的集产主义者所倡导的劳动报酬的制度。①

    ①西班牙的无政府主义者现在还自称为集产主义者,他们所谓“集产主义”包含着一切生产机关的共有,以及“各团体依据**或其他原理,照他们认为是适当的办法,来自由分配生产物”的意义。——著者

    现在西班牙的无政府主义者不再称为集产主义者了。——译者

    约言之,集产主义便是这样:各人在田间、工场、学校、病院和其他的地方做工。至于劳动时间则由领有土地、工场、道路等等的国家来规定。对于每日的劳动都由国家给以“劳动券”作报酬,在这“劳动券”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八小时的劳动。劳动者拿着这张纸票便可以向国有商店或各种组合购买各种东西。这种票子又是可以分开的,可以随意买一小时劳动的肉,十分钟的火柴,三十分钟的烟草。在集产主义的革命成功以后,我们不再说什么“两便士的肥皂”,却要说“五分钟的肥皂”了。

    多数的集产主义者迷信着中产阶级的经济学家所定的(也相信着马克思所定的)技术劳动与单纯劳动的区别,告诉我们说:技术的或专门的劳动的报酬,应该比单纯劳动的报酬多。因此一小时医生的劳动应该视作和两三小时看护妇的劳动或三五小时掘土工人的劳动相等。所以集产主义者格龙伦德说:“专门或技术的劳动所得的报酬,应该比单纯的劳动所得加倍,因为这种劳动是需要长时间的学习的。”

    其他的集产主义者如法国的马克思主义者盖德①等则不承认此种区别。他们主张“工钱平等”。即医生、小学教师、大学教授与掘土工人所得到的工钱(用“劳动券”支付)是一样的。医院里看护病人的人的八小时劳动,是和八小时掘土的劳动,或在工厂矿坑中的八小时劳动价值相等的。

    ①JulesGuesde(1845—1922),法国社会主义者。——译者

    还有一些人更让步一点;他们以为可憎厌的不卫生的劳动(如在阴沟里做工之类)应该比那些愉快的劳动所得的报酬多。他们说,在阴沟中劳动一小时应该和大学教授的二小时的劳动相等。

    此外还有一些集产主义者赞成依各产业组合的劳动总额付给报酬。某一个组合可以说:“这里有一百吨的钢铁,是我们团体里一百个工人花费了十天的工夫生产出来的。他们每天劳动八小时,那么,生产一百吨钢铁,要费去八千小时的时间,一吨便要费去八十小时”。因此,国家便给这个组合以一小时的劳动券八千张。这个组合得到八千张劳动券,便以他们所认为适当的方法来分配给铁工组合的各会员。

    另一方面,一百个矿工花费了二十天的功夫,掘出八千吨煤,则一吨煤值二小时。于是矿工公会得到一万六千张一小时的劳动券,且照他们所认为适当的方法把这些劳动券在会员中间分配。

    假使矿工抗议地说,一吨钢铁的价值不是八小时的劳动,不过是六小时的劳动;假使大学教授要求他每日的报酬应该四倍于看护妇;那么,国家便会出来干涉,解决他们的争端。

    总之,这便是集产主义者希望在社会革命后产生的组织。他们的原理,我们已经知道了,便是:生产机关为集合的财产,且以各人所费于生产的时间为标准,同时斟酌他的劳动的生产力而分配报酬。致于政治组织还是议会制度,不过改良一下罢了,如采用国民投票——国民全体参加表明可否的投票——且对于被选作议员的人予以强制的训令。

    我们以为这种制度在我们看来是绝对不能实行的。

    集产主义者最初宣言一个革命的原理——私有财产之废止,可是言犹在耳,他们便起来否认此种主张,并且维持着那个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生产和消费的组织了。

    他们一面宣言革命的原理,一面又忽视这个原理的必然的结果。他们忘记了要废止劳动机关(土地、工厂、道路、资本)的私有,便必须使社会向着新的道路进行;而且还必须完全颠覆现在的生产组织,使它的目的和手段都应该完全改变,而且在土地,机械和其他一切生产机关收归公有的时候,各个人间的日常关系也就应该马上跟着变更。

    他们说:“不要私有财产”,但立刻便努力来维持私有财产之日常的表现。“就生产方面来说,你们是一个公社,什么田地、工具、机械以及其他一切已经发明的东西——工厂、铁道、港口、矿山等等都是你们的。在这个集合的财产中,各人应有的部分都是相同的,并没有丝毫的差别。

    “但是从明天起你们要仔细商量你们各人对于制造新机器,开掘新矿山等等工作应该担任的部分。你们要精密地估量新的出产物的哪一部分是属你们各人的。你们要计算你们劳动的时间,并且还要注意不要使你们的邻人的一分钟比较你们的一分钟购买到更多的物品。

    “并且以一小时,两小时来计算是没有正确的标准的,因为在有些工厂里一个工人同时可以管理六架机器,在有一些工厂里一个人却只能管理两架;你们便要计算你们所费去的体力、脑力、神经力。你们又要计算你们做学徒的时间,以便估计你们各人对于今后的生产的贡献。这些都是在你们宣言并不计算各人对于过去财产所应有的部分以后所应做的事。”

    但是我们很明白一个社会是不能建立在两个完全对立的原理,两个永远冲突的原理上面的。要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公社有了这样的组织以后,那么,它不是被强迫回复到生产机关的私有去,就是把自己改造成为一个共产的社会。

    Ⅲ

    我们已经说过某一些集产主义的著作家企图在技术的或专门的劳动与单纯的劳动中间定下一个区别。他们以为工程师、建筑家、医生等人的一小时的劳动应与铁匠、泥土工、看护妇的两小时或三小时的劳动相等。而且在那些必须学习的各种职业与散工的每日的简单工作中间,也应该定下一个同样的区别。

    要定下这种区别,就一定会维持现社会的一切的不平等。这便是在工人与那些企图管理工人的人们中间预先划出一个界限。这仍然把社会分成两个区别得很明显的阶级——上面是有智识的贵族,下面是手胼足胝的贱民——一个阶级的人民命定了去替别一阶级服役,用自己的手去供给别一阶级的人的衣食;而别一阶级的人却利用他们的闲暇去研究怎样管理那些替他们劳动的人的方法。

    这便是使现社会的一个显著的特性复活,而且使它得到社会革命的认可。这便是把在古代衰亡的社会中就受到攻击的弊害,当作一种原理建设起来。

    我们知道我们会得着怎样的回答。他们会说到“科学的社会主义”;他们还要引用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以及马克思的话来证明工钱的等级有存在的理由,因为工程师的“劳动力”所取偿于社会的实在比较掘土工人的“劳动力”为多。实际上——经济学家不是证明过工程师应该比较掘土工人多支二十倍的薪给,因为要造成一个工程师所“必需”的费用,是要超过造成掘土工人必需的费用么?马克思不是也主张过这两种筋肉劳动中间的区别是同样合于逻辑的么?他采用着里加图的价值论,主张货物的交换,应以生产此货物时社会上所需的劳动量为正比例,此外,再不能够得着别的结论。

    然而我们对这个问题另有意见。我们知道假使工程师,科学家,医生所得的报酬出一个工人所得的大十倍或百倍;织布工人的报酬比农业劳动者的大三倍,比制造火柴的女孩大十倍,这并不是由于他们的“生产费”,不过是由于教育的垄断,或工业的垄断而已。工程师、科学家、医生不过利用他们的资本(他们的文凭证书)恰如中产阶级的雇主利用他的工厂,贵族利用他的门第爵位一样。

    至于雇主之所以付给工程师以比工人的多二十倍的报酬,这不过是为着个人的利益;假使这个工程师一年里可以使生产费用节省四千镑,雇主便分八百镑给他。假使一个工头很巧妙地剥削工人省下四百镑,他便很高兴地每年分八十镑或一百二十镑给这个工头。他拿出四十镑,便希望得到四百镑;这便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至于各种手工业间的差别,也是基于这同样的理由产生的。

    因此我们不必再讨论那个提高熟练劳动的价值的“生产费”了;他们也许又要告诉我们说:一个在大学里愉快地度过他的青春的学生有权利得到比较一个从十一岁起就辛辛苦苦地憔悴于深山穷洞之中的矿工的小孩大十倍的工钱;一个织布工人有权利得到比农业劳动者大三四倍的工钱。实际上教养一个织布工人的用费并不见得就比教养农业劳动者的费用大四倍。织布工人得到这种恩惠,完全是由于他们的工业在国际贸易中,从别的工业未发达的国家所得来的利益,而且还是由于各国政府所给与这工业的特权较农业为优。

    谁也不曾计算过一个生产者的生产费,假使说一个高等游民对社会的费用比一个劳动者多数倍,我们把贫民中幼孩的死亡,贫血病的流行,以及夭亡等等事实计算起来,且看看一个健壮的普通工人对社会的费用究竟是不是比熟练的职工少些!

    例如付三十个苏给一个巴黎劳动者,付六个苏给一个为了制造花边快弄瞎眼睛的奥威尼①农家少女,付四十个苏给农夫,难道有人能够说这便是代表他们的“生产费”么?我们知道他们有时得到的工钱,还要比这个数目少,但是我们又知道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全是因为在我们现在的社会组织之下,要是他们不愿意这点微少的工钱,他们便会饿死。

    ①Auvergne,在法国南部。——译者

    从这里看来我们可以知道报酬的等级乃是租税,政府的保护和资本家的独占之混合的结果。总之,这是国家和资本的结果。因此我们说关于工钱的一切学说都是发明来掩饰现社会的不公平的,我们不必再来讨论它们。

    又有人会向我们说,集产主义者的工钱等级是一个进步。他们说:“我们宁愿见熟练的职工得到比普通工人所得的多两三倍的工钱,却不愿意看见一个大官在一天里得到一个工人一年中勤苦做工所不能得到的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