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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对于妇女、婚姻和变化的思考(1/2)

    三个主要的目标形成了本书研究宋代妇女生活的途径。我试图揭示妇女在其中生活的那种复杂的语境,她们把婚姻当作包含不同意象、观点、态度和实践的文化框架从而塑造了自己的生活。我试图指出女人不仅仅是单方面的男人行动的对象,她们还是创造、解释、操纵并讨论她们生存状况的行动者。我还试图把妇女史嵌入一个特定时期即宋代的总体史当中,把发生在女人身上的事和时代的其他发展联在一起。作为结论,我将试图从各个方面总结我们获得的知识,并指出还没有回答的问题。

    意象与激情,行动与满足感

    宋代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建构围绕着多种多样矛盾不一而且常常含糊不清的符号、意象和概念。儒家观念,如女性的“内”与“阴”对应着男人的“外”与“阳”,即使不能说包罗万象,也是最有影响的。同样有力的是色情景象中的统治和服从,比如谦卑的女子为男人“侍巾栉”。但是还有很多很不对等的现象,如既带有女子性感又带有女性成就的有决断的寡妇的形象,无论如何与可爱的随身女侍很不一样。对母亲的再现也是如此,有慈爱地照顾孩子的妈妈,也有家庭圣人般的老太太,把对家人的爱化为努力为他们赢来精神上的福祉。嫉妒的妻子和多情的丈夫,两种常见形象一旦放在一起,262其间的蕴涵就是感情在婚姻纽带里的核心地位,夫妻不和既源于男人迷恋女色的弱点,也与女人无力控制嫉妒有关。这些以感情为中心的思想和把婚姻视为义务职责的伦理模式互不相让。婚姻命定论打破了一个同样有力的观念,即个人和家庭的命运可能取决于配偶的选择,所以做媒是一桩严肃的事。如果我们对男人不在场时女人间的对话知道得更多,毫无疑问,我们还能指出更多前后不一、充满紧张或模糊不清的例子。在这样一个文化环境里,女人有余地利用一部分大众文化满足自己的利益,创建有助于实现自己的目标和自我价值的思考和行动的方式。

    她们经常这样做了吗?我们当然发现不少聪明女人的行迹,但不幸的是,没看到第一人称的女人对一般准则和可做的选择的思考的记录。在本书中,女人的声音几乎很难听到。士人写出了他们眼里有别于男人的女人的想法。他们笔下的女人经常为母亲和女儿担心忧虑,而并不只在父系体系里关心丈夫和儿子。他们认为女人更喜欢与表亲联姻,而且最先提出为女儿招赘。他们还描写了比男人热衷于信佛、更感情用事的女子。由于男女在家庭体系里的位置不同,宋代作者透露的种种男女不同的想法和视角似乎是可信的;我们大可不必把它们当作毫无根据的男性思维定势而抛弃。

    有许多作者没有意识到社会性别差异的案例,那可能正是因为男人和女人持相同见解。我发现没有理由怀疑女人们接受了阴阳论宇宙观或男性祖先非常重要的观念。女人似乎像男人一样用儒家规定的角色定义看待他人。我还发现没有迹象表明女人持另外一种见识,比如超越家庭角色地位上的差异,把女仆和婆婆认同为同性别的人从而善待她们。还有,男人和女人似乎都用积极、正面的态度看待为人之母一事。

    但是共识并没有延伸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性,是丈夫和妻子的感觉和看法明显不同的最严酷的领域之一。从街谈巷议到墓志铭等叙事史料里看到的景象,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夫妻关系中的情感因素。男人可以公开庆祝前妻死后新娶了年轻的妻子;再婚女人则经常为进入与第二个男人的性伙伴关系而感觉不好。同样,大多数男人视纳妾为生命里的一件乐事;妻子则把此事当作典型的烦恼之源。263男人认为女人强烈的嫉妒心是一种精神失常,类似疾病或占有欲;但是女人似乎觉得丈夫在瞎子般地被妾操纵。夫妻之间在性方面不同种类的不同感觉——他们自己的和对方的——肯定提出了很多可做的题目,男女双方究竟怎样感知自己以及相互间的关系。

    但是这些不同并没有让宋代妇女不再努力地为家庭的运转而操劳。她们为什么这样献身?随着逐渐找到的摆在这里的史料,我趋向于设想行动和满足感是紧紧相连的: 因为女人几乎总有一些事情可做,这些事使她们得到更快乐、更舒服或更稳定的位置,可以说在体制内确实有激励机制在起作用,从而使耐心和坚持的女性逐步得到体制提供的更多好处。除了受到很多限制以外,女人处于其中的整个局面使她们哪怕只想生活得再快乐一点或舒服一点也是完全不可能的。她们可能永远没有男人有的,但是她们能做事,努力使下一年比去年好。年轻姑娘可以侧重于保住亲人的关爱和恩惠。妻子们可以精力充沛地投入到纺织、女红或细心管理家务和仆人的工作中,这样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家庭。很多妻子多半会发现,忍受苦头积极劳作,使自己对丈夫更有吸引力,是值得的。当然每一位女性的妇功主要在努力生养小孩、特别是男孩。如果能教养出孝顺、尽心的儿子,她们就能感到被爱、被尊敬和安定祥和。

    改善境遇的机会并不仅限于有幸进入受尊敬的人家做妻子的女人。女仆可以利用年龄优势吸引主人的注意,多半可能升格为妾。妾可以专注于赢得并保住主人的宠爱,得到礼物和实惠;或许还可以和主人的母亲、妻子、婢女打成一片,使自己在家里有一个较好的处境;她们还可以把精力用于当一个好妈妈,盼望着孩子最终能眷顾她们。

    如上所述,从生养孩子得到的满足感不该被低估。我们知道这项工作要求很高。把孩子养活,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成绩,还要让他们受教育,完成婚姻大事,都需要付出很多时间和精力。母亲可以把很多才能和技巧用在孩子身上: 可以利用自己的文学修养教孩子读书;可以用人类天性和社会关系方面的知识教给孩子基本的道德准则和让别人愉快的能力。当女人们在这些事上做得不错时,就可以翘首以待听别人赞赏自己的孩子,并受到所有认识他们的人的尊敬。

    婚姻与动态的阶级不平等

    264女人婚后过的日子是绩麻还是教孩子读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她们加入的那个家庭的社会和经济条件,而且没有什么比她自己出生的家庭的情况更有可能预测她会嫁到什么样的人家。尽管如此,女人的生活、婚姻和阶级体系之间的联系将超出这种单一、显而易见的观察。婚姻,事实上是创造和保持阶级不平等的主要机制之一。

    阶级结构作为一个整体部分地建筑在女人可以卖钱这样一个事实上,这就使需要现金交税或还债的农户有了一点灵活性;处在压力下的穷苦人家如果没办法攒出钱来,统治阶级也就不能从农民那里榨取到更多的剩余价值。比较体面的办法是让女儿纺线织麻布、绸布,拿到市场上换钱,但是完税纳粮得在一定期限内,因此仍可能把女儿卖给富人家做女仆或妾。通过这种渠道占有下层阶级的女儿可以看做阶级统治的方式。与此同时,确保着精英阶层不至于完全割断与一般人的道德和价值观的联系,因为来自于穷人家的女人为他们生养了很多儿子。纳妾制度的存在也给有女儿的上层人家施加了很大压力,迫使上层家庭给女儿准备一份嫁妆,让她们接受适当教育,确保她们永远别沦落到被卖作妾的地步。

    各种社会阶层的身份意识都在为孩子择偶时不断地更新。与当代中国的俗语女儿是“赔钱货”相反,宋代的女儿并不一定使娘家受损失,因为安排她的婚事使娘家有机会与一个新的家族建立联系。家长为孩子择偶时充分知道做出的决定对自家的社会地位和经济状况意味着什么。婚礼通过把朋友和亲戚聚在一起庆祝新的联盟,为家庭提供了巩固社会地位和社会关系的机会。婚姻还影响到家庭的财富。通过婚姻,财产取道于嫁妆从一个团体转到另一个,这样做,一般来说更有利于在财富、品级和家族声望等方面已经拥有优势的人家。

    阶级和婚姻在话语的层面上也互相关联。关于女人美德的话语规定了学者—官员家族的妻子应具有的品德和素质,如维持大的复合家庭平稳运转的管理能力,把握人际关系的能力。很多体现美德的做法得到大家族的推崇,比如拒绝再嫁,从丈夫的族人里收养子而不把女儿留在家里,这些在殷实的人家里更容易施行。265内外各处,男女异群的原则也更可能见于精英阶级家庭;不让妻子女儿在公共场合抛头露面是精英阶级显示其道德优越感的一个途径。

    因为社会性别概念和婚姻实践如此紧密地与荣誉和身份相联系,女人在保持父亲、兄弟、丈夫、儿子的荣誉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或承受着沉重负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女人如果使家庭荣耀受损(比如,她被强暴了,或被卖作婢女或妾,或再婚),得到的可能最好的对待,就如同她不再是这个家庭的成员。女人的行为和阶级地位之间的联系就这样具有双重结果: 一部分女人成为家庭里更大的资产,而另一部分女人却变成家里的负担。

    变化中的女性角色

    婚姻实践和阶级制度在宋代双双经历了重大的转折。如果女人是行动者,我们能在变动的过程里看见她们参与的身影吗?为了考察女人在变动中的作用,让我列出女人面临的局面发生变动的渠道。

    (一) 女人面临的局面的总的变化

    (1) 纺织品商品化的增长。

    (2) 女人识字率的提高。

    (3) 婢女、妾、妓女和卖淫者的市场需求的扩大。

    (4) 男女两性性别气质内涵的改变。

    (5) 缠足的普遍化。

    (二) 受理学影响越来越多的家庭、婚姻伦理和社会性别概念内涵的变化

    (1) 更多地注意把男女分隔开。

    (2) 更高地评估女人在家庭管理方面的作用。

    (3) 鼓励女人识字以便用于教儿子读书,但是不鼓励女人写诗。

    (4) 更多地强调父系原则。

    (5) 更严厉地质疑女人再嫁。

    (三) 自唐代至北宋婚姻实践的变化

    (1) 更重视挑选有迹象仕途发达的人做女婿,而不过多注意他们的家世。

    (2) 嫁资的数量在升高。

    (3) 姐妹婚(续娶前妻的妹妹)的史料增多。266

    (4) 入赘婚的史料增多。

    (四) 自北宋至南宋婚姻实践的变化

    (1) 高官之间跨地区的联姻减少了。

    (2) 法律更多地承认女儿对嫁妆的诉求。

    (3) 对寡妇要求得到嫁妆有一些质问。

    (4) 更多地承认赘婿对财产的要求。

    以上列出的这些变化比别的现象有更令人信服的文献记载,但是在这里,为了讨论问题的便利,让我们把它们当作前提。

    如果问题仅仅在于简单地说妇女是否参与了导致变化的过程,回答将是肯定的。女人从整体上反对纳妾制度,反对对待婢女像对待妾一样,但是她们显然又参与、推动了这些事的进展。母亲训练女儿在这个体系里占据一个特定的位置,培养她们具有上层家庭妻子应有的那种正经的姿态和朴素的外表,或妓女的魅惑力,或仆人的驯顺。大多数婢女和很多妾是女人买回来的。丈夫纳妾,妻子如果被激怒,可以对妾采取一些行动,用唤起恐惧、威胁要挟的办法,达到一定程度上限制、规范丈夫行为的目的。成为婢女和妾的女人当然也是行动者。不仅那些不愿做穷男人的妻子、过苦日子的女人自愿选择做生活有保障的妾,甚至违背本人意愿被卖掉的多数女人也可以选择和行动。只要有机会改善自己的处境,她们就会使劲争取主人和女主人的青睐,为了自己的利益在家庭体制内劳作,从而也帮助巩固体制,维持体制的再生产。

    缠足是另一个我们必须肯定女人积极参与其中并带来变化的例子。缠足的普遍化与女性吸引力问题搅在一起。女人是肯花时间试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