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三十七 论宫剧与盛会(1/2)

    与如上的各种严肃的论说相比,宫剧这一类的东西不过是玩意儿而已。然而,为君主者既然非要这些东西不可,那么这些东西就应当有优雅之美而无浪费之虚饰。依歌而舞是很有气概,很有乐趣的一种举动。我底意思是说,歌须要成队,队须要居于高处,并且要有弦乐伴奏;歌词也须适合剧情。连唱带做,尤其在对话之中,是极端的优美的。不过我所说的是做戏而不是跳舞(因为那是一种卑下凡俗的举动),对话底声音也应当强健有丈夫气(要一个低音和一个高音,不要最高音),歌词应当高雅悲壮而不应当过于细致绮丽。好几个歌咏队,位置于相对的地方,并且此停彼起地接着歌唱,如唱圣诗一般,是很能使人快乐的。变化跳舞使成各种的形式者乃是一种幼稚的玩艺儿。又,一般言之,我这里所说的乃是为人所自然爱好的事物,而是不顾那些小巧的伎俩的,这是应请大家注意的。

    剧景底变换,只要是做得安静无哗,确是很美而且很能引起兴趣的东西,因为这些变换是滋养眼目,使之免于长久注视一物之劳的。剧景应当明亮,染有特殊的而且多样的颜色;并且剧中的演员,或任何要从台上下来的人,最好在下来之前,先在台上做些动作;因为这种动作特别能吸引人底眼目,使它乐于盼望能看见适才未能十分看清楚的事物。歌声应当嘹亮欢畅而不应当啁啾断续。同样,音乐也应当准确响亮,并且安排得宜。在烛光之下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