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绪论(2/2)

是君主与国会之间应当休戚与共,互表同情的。但是这次议会的解散和下届议会的迟迟召集使这种希望无法实现。“论叛乱”一文所讨论的各问题中就有这个问题。

    这时詹姆斯一世的宠臣是桑末塞伯爵(The

    Earl of Somerset),名唤罗伯姓卡尔(Robert

    Carr)的。他那时可说是权倾内外,声势烜赫。但是培根早就看出他的复亡之兆了。所以与之断绝来往,转而与乔治·威里埃(George Villiers),后来封为巴金汉公爵的,结交。不久桑末塞和他的夫人因谋杀奥勿伯雷爵士(Sir

    Thomas Overbury)而判罪,且从此失势,一蹶不振。而威里埃则扶摇直上,其得宠与专权之甚更驾桑末塞而上之。培根对于威里埃的早期的升擢是出过大力的。有人推测他在“论野心”一文中所说关于“宠臣”的话是指詹姆斯一世的好蓄宠臣的。但是他为了取媚国王,竟不惜拿这样的话替他文过饰非:

    “有些人认为君王者若有宠幸乃是一种缺点;然而宠幸之臣乃是对有野心的大臣贵族的最好的防御。”

    不论培根对巴金汉公爵出过什么力,巴金汉对他的报酬却也不能不算丰富。他利用他的势力替培根力谋升迁。结果1616年6月培根被委为枢密会议之一员。1617年3月布瑞克莱爵士(Lord

    Brackley)退休,培根便继之为掌玺大臣。他在就职典礼中的演词是很典雅堂皇的。1618年1月,官阶的最后一步终于被他升上去了。他受命为英格兰的法相。同时他受了不少的荣宠。1618年7月他被封为外如阑男爵,外如阑是个地名,就是圣奥本斯的拉丁名字。圣奥本斯则是培根的别墅所在地,高阑城附近的一座城市。

    此时培根收入既丰,他的居家生活便局面阔绰,气象伟大了。1620年1月是他的60寿辰,他在约克府中很高兴地受一般朋友的庆贺。诗人班疆生(Ben

    Jonson)也曾参与此会,并且写诗为颂。同年10月培根发表了他的新工具(Novum Organum)一书,此书一出,照麦考莱的说法全欧的贤人学者都极表崇仰。1621年1月培根又得了新的荣华。他被封为圣奥本斯子爵。

    培根的一生事业到此可算是登峰造极了。官爵、地位、名望、财富,他统统有了。但是在他得意之中恐怕也免不了要记起他取得这些富贵荣华的时候,有些手段是可耻的吧?他受了国王和巴金汉的嗾使,曾做过好几件昧良丧心的事。如赞成若莱爵士之处极刑;耶外吞检察长(培根友人)被审枉法案之背友;一方已主张与荷兰(西班牙之敌国)签订攻守同盟,且明知英国人民极其憎恶西班牙而同时又赞成国王与其幸臣之与西班牙联盟;又如允许剥削人民的“专卖权”;听任巴金汉干涉司法……等都是他不能辞其咎的。在他的“论交涉”一文中有一段文章开首是这几句:

    “同有所需求的人交涉比较同已获所需的人交涉要好的多……”。

    这一段文章好象是故意写得有点晦涩似的。可是其中有一种愤懑不平之意,对于作者一生不得不逢迎旨意、奉承权势(先是塞西父子,后是詹姆斯一世及其幸臣)之事颇具牢骚,这是无疑义的。

    但是,清算的日子终于来了。从1614年到1621年英国议会未曾召集。但到了1621年,国王因为筹款艰难,仍不得不召集国会。这一届国会的头一件举动就是要求改革“专卖法权”,这一种特权是当时被巴金汉公爵及其党羽利用了来祸国病民的。当时的下议院受了培根敌人科克(Coke)的鼓动,由这个议案进而批评司法界的情形,并列举罪状28款,纠弹法相贪赃枉法。这28款据说其实都是相当微细的,然而其影响却决非微细。培根自己也很明白这件事的背景和意义,所以他奏闻国王时力求国王对议会取抵抗的态度。奏中有语云:“现在要打击你的相师的人恐怕将来也要打击你的王冠。”28年之后,詹姆斯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果然被议会所杀。培根的这句话可说是有先见之明了。

    但是培根的一切努力终归无效。国王能囚禁科克,而无法援救培根,因为他无法否认自己的罪状。他的受贿确是实有其事,虽然他不承认为了受贿而枉法。然而这个贪官却也正就是“论司法”一文的作者。全篇文章无异是他的判词,但是下面的这几句话尤为恰当:

    “最要者节操乃是他们(法官们)的本分和应有的美德……一次的冤判比多次的罪行其害尤大,因为罪行不过搅污了水流,而冤判则搅污了水源……司法之处所是一种神圣的地方,所以不仅裁判席,就是坛阶庭院都应当保持圣洁,不受秽闻贪污之玷。”

    培根最后看出情势之无望了。他于是写了封信呈于国王,表示愿受贵族院的裁判。这封信的内容相当矛盾复杂,有悲痛也有忿怒。一方面是高尚的志愿,要使“公道的泉源”更求纯洁,另一方面却是对他的攻讦者的骂詈。写这封信时的培根的心情,大约可于他的“论自谋”一文中见之,因为该篇所述显指他与詹姆斯、巴金汉的以前的关系,而当时贿赂流行,上自国君,下至厮养,无不纳贿者也。

    耶外吞所受的苦终于临到培根自己的头上了。詹姆斯和巴金汉都坐视不救。结果他受审于贵族院,被判有罪,罚金4万镑,拘禁于伦敦塔中,住了很短的时间就释放出狱,回到高阑城别墅。此后罚金亦偿还于他,不许接近宫廷之令亦取消。只有不许再入议会一节始终未曾改动。

    从文学与哲学的观点看起来,培根的暮年可算是他一生最光荣的时代。“顺境的美德是节制;逆境的美德是坚忍。这后一种是较为伟大的一种德性。顺境是《旧约》所宣布的福祉,逆境是《新约》所宣布的福祉,而新约者乃是福音更大,诏示上帝的旨意更为清晰之书也。”这几句话是写在他失意之后的,从这几句话里我们可以看出来这一场挫折对于他的影响。凡是研究培根的人没有读了这篇“论困厄”而不受感动者。受了身败名裂的刺激之后,培根热烈地转向学问之途,这是曾为他的政治生涯所中断的。在深奥的学术中他找着了一服镇痛剂。在他的“论人性”一文中他很优美地表现了他对于这种工作的欢喜。

    培根在这个时期中的学术活动简直是一件奇迹。他下台之后五个月便完成了他的《亨利第七本纪》(History of Henry

    Ⅶ),这部书曾受哥罗歇斯和洛克的赞扬,认为是有哲学意味的史学著作之模范。

    同时培根又开始写他的《亨利第八本纪》(History of

    HenryⅧ)并写出了大不列颠史(History of Great Britain)的大纲,又为他的《英国律苏格兰律提要》(Digest of the

    Laws of England and Scotland)作笔记,并且起草了一篇《神圣战争对话》(Dialogue on the Sacred

    War)。1623年《广学论》的拉丁文增译本刊行,同时又出版了一本未完的哲学小说,《新阿提兰提斯》(New

    Atlantis)。这书的内容是一种半实际半诗意的关于组织一个思想家的团体的。后来的英国皇家学会(The Royal

    Society)可算是部分地实现了他的思想。1625年,《论说文集》的最后修正本出版,内容增添了不少,共包括58篇文章。这是他最后的文章事业,书出不到几个月他就死了。

    在他逝世以前有相当的时期,培根的健康已经颇有点不支之象了,但他仍努力不懈。他的死可说是为科学而牺牲。有一天天气非常之冷。在回家的路上他买了一只鸡,把它杀了,亲自用手拿雪塞满了鸡的肚子,要看看寒冷是否能延迟腐化。他刚做完了这件事,就觉得浑身发冷,这时他简直不能回家,所以就被抬到爱伦德爵士(Lord

    Arundel)家中,到了那里之后一星期的工夫,他就很和平地离开这个世界了。殁日是1626年4月9日。遗命葬于圣尔本斯的圣迈考尔(St.Michael)教堂中他母亲的墓旁。

    就智力方面说,培根是伟大的;就道德方面说,他是很弱的。他的人格是多方面的,他的天才不限于一隅。他是法学家、政客、科学家、哲学家、历史家、又是散文作家。对于这样繁复的性格与才能要下一个总评是很难的。同时他对于神学和教会中的情形也是一个很有兴趣的探讨者。他也曾写过这样一句语意双关的话——"对隐藏的诗人要厚道些”,这句话是“培根派”所特别注重的。这句话使我们疑心到他大概对于作诗也颇有尝试,其诗作或不限于两篇宫剧。简单说,培根是拿整个的学术为他的领域的。

    培根的哲学系统,可由《广学论》(英文本及拉丁文本)以及《新工具》见之者,可说是主旨在重新研究、分类并科学化一切的知识。说他创立了一个学派或发明了一个系统是错误的。一个砌了大门的人不能说是一个盖了一座房子的人。所以虽然他是于学无所不窥,然而精力分散过甚,结果如他自己半悲哀半谐谑的说法,“他不过是摇铃召集学士才人开会的人”而已。

    现在我们谈一谈他的“论说文”。凡是细心研读他的这些文章的人,没一个不发见他们是作者自己的经验之结果,而经过他的奇妙的心智所陶冶锻炼过的。

    没有一篇文章里面不包含着一两句话,把那篇文章的主旨或结论与作者的生平关联起来的。这种关联有时是很微妙不显,有时是很明显的。培根的《论说文集》可说是少数的“世界书”的一部,这种书不是为一国而作,乃是为万国而作的;不是为一个时代,而是为一切时代的。在这本书里,极高的智力与变化无穷的兴趣和同情心合而为一了,所以世人之中,无论什么样的类型或脾气,都可以在这部书里找到一点与他有联系的东西。在培根的时代,颇有几本专门描写刻划英国人的性格、地方人士和习俗的书,如郝尔(Hall)的“Characterismes”,奥勿伯雷(Overbry)的“Characters”或哦尔(Earle)的“Miscrocosmographie”皆是。培根要写这样的一本书是很容易的。但是假如他真的这样写了时,那就只有英国人能充分领略书中的精神和情绪了。而现在,培根的《论说文集》的影响可说是仅为世界的四极所限,因为既然大家都能懂,自然无人不能享受了。

    我们现在读的培根《论说文集》可说是经过了三个进化阶段。这三个阶段可由1597年、1612年和1625年的三个版本代表。第一版只有10篇文章,前面已经说过了。

    因为好象太薄了,所以又填补了1篇用拉丁文写的“宗教默思”进去。到了1612年的本子,篇数增多到38了。原先的那10篇文章全大为修改,而且有几篇是重新写过的。从那时起到培根死止(末版就是如今的通行本,共有文章58篇),作者老是把这本文集放在身边,不断地增删修改。随着他的人生经验的改变,他不得不改变他的意见,于是也就不得不改变他在文章中所发的议论。如“论请托”、“论党派”、“论友谊”3篇文章在各版都可看出重大的修改。“论友谊”一篇,为了末次版刊行的原故,曾经完全重写。

    从初次问世之日起,这些文章就大受欢迎。他们的简短使余暇无多的读者喜读。他们的思想之精密与语句之简洁是一种非常的长处,因为当时的文章多是思想散漫,语句繁华的。就全体而论,培根的文章也许没有旦(Donne)或户克(Hooker)的黄钟大吕之音,伯腾(Burton)或布朗(Browne)的辞藻纷丽,约翰生(Johnson)的大雅堂皇——这种的“大”有时邻于“夸大”——,塞尔登(Selden)的精悍倔强,但是差不多每篇文章都自有其优点,可以说是融会众长,六家之美,各有其分。培根的文章中实含有当时的文章的各种特性——如词藻之富丽,思想之繁复,趣味之隽永,机锋之警锐皆是也。在早期的论说中,词句干脆而对比,所以涵义饱满而措词警策,往往一语破的。后来的文章里却又有典雅从容,着色鲜明之作。前者于“论学问、”“论请托”中见之;后者则可于“论建筑”、“论园庭”中见之。

    培根的《论说文集》乃是世界上一本划时代的名著。因此有不少人的性格颇受这本书的熏陶指导。又这本书总不免使人拿它同法人蒙泰涅(Montaigne)的《论说文集》比较,因为两书出版年月之差不过17年也。蒙氏的书对于社会问题的感想较为丰富,对人生观察批评的范围也较为广大,但是我们在他的文章里找不到培根所表现的那种确凿不惑的了解,精密思想的“筋骨”,对学问全体的广泛认识,在比拟事物道理方面的几乎非人间的敏锐,以及对当时各种学问的渊博。在另一方面,培根也缺乏蒙泰涅的轻巧的手法与刻?如生的笔调,用了这种笔调蒙氏能把老生常谈的道理说得好象是新鲜非凡。同时蒙泰涅却没有培根的直达事物之灵魂的那种卓识和极高的推理天才。所以,如果说蒙泰涅是较优的文章作家,则培根所表现的是较深刻的道德和智慧。

    虽然培根在1625年以前没有亲自提起过蒙泰涅的名字,但是在后者第一卷散文集出版后,培根曾读过这书,大概十之**是可靠的。这两位散文作家都曾写过同样的题目。培根有一篇文章“论礼仪”,蒙氏也有一篇“论朝见的仪节”。培根有一篇“论虚荣”,蒙氏则有两篇,一论“光荣”,一论“虚荣”。培根有“论学问”之作,蒙氏亦有“论书籍”之作,内容都差不多。培根在他的“论友谊”一文中有一段话开头是如此的:

    “我们看到伟大的君王对于我们所说的这种友谊之效果如何重视,也不免觉得惊异……”

    蒙泰涅在他的“论友谊”的文章中也有同样的话。

    我们综览全集,便可说培根的论说文是关于三个大题目的:(1)人与世界及人群的关系,(2)人与自己的关系,(3)人与上帝的关系。这三个题目并不是互不相容的,因此培根的文章有的也可以同时归入一类以上。但是这互有关联的三大题目一分开之后,我们便可以对培根的文章分门别类,作一种比较有系统的研究了。

    第一类最大。属于这一类的文章其论题是人与他的物质环境及人与人的关系。这后一种就是构成社会的关系。代表这一类的文章有“论殖民”、“论父母与子女”、“论建筑”、“论园庭”、“论请托”、“论司法”、“论辞令”、“论党派”……等皆是也。

    第二类的文章是以个人的自身为主题的,内容多是一个人的智力与道德的种种关系。代表这一类的文章是“论养生”、“论学问”、“论野心”、“论自谋”、“论伪智”、“论困厄”、“论荣华与名誉”、“论残疾”……等篇。

    第三类的主题是人与上帝及非感官所及的世界的关系。这一类的文章可以下面几篇来代表:“论死亡”,“论宗教一统”,“论无神论”,“论迷信”,“论人性”,“论善”……由培根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来作者至少在理论方面是一个对于道德有极深的崇敬的人。若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决说不出下面的这几句话来——

    “一个自身无德的人见别人有德必怀嫉妒。”

    “行善事的能力是一个人之希冀的真实合法的目标,因为善意虽然是上帝接受的,而对于人则比好梦好不了多少,除非他是以行为表现出来。”

    “过度的求权力的**使天使们堕落;过度的求知的**使人类堕落;但是为善的**是不会过度的。无论是人或天使,也不会因为他而冒危险的。”

    同时我们可以看出来培根至少在理论方面是一个对正义公道有甚深的爱慕和崇敬的人。下面的这段话可以为证。

    “一个法官的主要任务是除灭暴力与奸诈。”

    “谁也不可以愚蠢的认为公平的法律和真正的治术是不相侔的,因为这两样东西就好象一个人的精神和筋肉一样,是同时并行的。”

    “思想中的疑心就好象鸟中的蝙蝠一样,永远是在黄昏中飞的。疑心使君王倾向**,丈夫倾向嫉妒,智者倾向寡断和忧郁。”

    最后,培根永远是一个坚持真理神圣的人。无论在科学的研究或人生的交往上他都是这样主张。譬如他说:

    “真理为自己的判断者。他的教训是——真理的探求(就是对真理求爱求婚),真理的认识(就是真理的获得)和真理的信仰(就是对真理的享用)乃是人性中的最优之点。”

    “一个人的心智若在仁爱中行动,在天意中休息,在真理的地轴上旋转,那可谓他已到了地上的天堂了。”

    到了这里我们可与弗兰西斯·培根告别了。

    假如他没有留下别的著作而只有一部《论说文集》传世,他也仍然会得到读者的感谢的。这一般感谢他的读者并不限于他的同国之人,而是全人类大家都有分。培根值得我们感谢的地方并不是一时的,而将与时具增,与年俱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