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十三篇(2/2)

当时社会的人心,就不能不采用束缚式的权宜方法。即令孔子真是圣人,有洞察万世以后的远见卓识,而在当时运用这种权宜方法也不会于心不安的。所以后世学孔子的人,也不可不考虑时代这一要素而来决定取舍。要是有人想把两千多年前的教条原封不动地搬到明治时代来施行,那就是不识时务了。

    兹再举一个身边的例子,即日本封建时代许多诸侯的侍女的情形,最能说明怨尤的流行有害于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般地说,在当时的诸侯府里,是一群无学无识的妇女侍奉一个无智无德的主人,勤劳不赏,懒惰不罚;有进谏而被斥骂的,有不进谏而被斥骂的;说话也好,不说话也好;欺诈也不好,不欺诈也不好,一天到晚,只是随机应变,以图侥幸获得主人的宠爱。这种情况就如无的放矢,射中的不算巧,不中的也不算拙,可以说是和人世外的另一天下一样。生活在这种环境里的人,喜怒哀乐的心情一定会变质,而与其他的人间世界不同。即使她们中间偶然产生出人头地的人,别人也不学习其出人头地的方法,只有羡慕之心,羡慕之极就发生嫉妒。因此成天忙着嫉妒同辈,怨恨主人,那里有工夫去考虑主人家的恩情?在她们之间,忠信节义不过是门面话,实际是席子上撒了油,没人看见的地方就弃置不擦拭,甚至在主人病到危急的时候,还有很多人想起平日互相嫉视的情形,而不去照顾主人的病。更进一步,由于怨尤嫉妒到了极点,就是毒害主人的传闻也并不少。如果将古来有关的这种大坏事加以统计,又如将诸侯府中发生的数目和一般社会中发生的数目相比较,一定是诸侯府中所发生的坏事多些,这是可以断言的。怨尤的为祸岂不是很可怕吗?

    看了上述诸侯的侍女这个例子,就可以推知一般的社会情形。人世间最大的祸害是怨尤,而怨尤的根源是“穷”,因此不可不广开言路,也不可妨害人的活动。试将英美各国的情况和日本的情况相比较,在人的社会关系这点上,如果有人问究竟是哪一方面摆脱了诸侯府中的那种情况,我们就会这样答复:今天日本的情况虽不能说是与幕藩时代完全一样,但如就两者之间的距离来说,则日本的情况是较近于幕藩时代,而英美诸国却是比较远的。英美人并不是不贪吝骄奢,也并不是不粗野暴乱,而且也有欺诈行为,其风俗决不能说是尽善尽美。只是在暗藏怨尤之情这一方面,却和日本有不同之处。现在的有识者主张成立民选议会、要求出版自由,其得失姑置不论。这种主张的动机,不外乎是这些有识者认为,不能使现代的日本国家象过去的诸侯府中那样,不能使今天的日本人民象过去诸侯的侍女,而欲变怨尤为积极行动,消灭嫉妒的心理,鼓励互相竞争的勇气,祸福毁誉全凭自己的力量来掌握,从而使全社会的人都认识自作自受的道理。

    堵塞人民的言路,妨害人民的活动,乍听起来,好象只限于政府在政治上的一种弊病。其实这种弊病不一定只在政府方面流行,在民间也有很大的流毒,所以仅有政治上的改革仍不能根除。兹就政府以外的情形再说几句,以附篇末。

    本来人们都是喜好交际的,但因习惯关系,有时却反而厌恶交际。世间有孤僻成性的人,故意住在山村僻邑,躲避一切社会上的往来,这种人名为隐士。也有些人并不是真隐士,只是不愿和别人打交道,深居简出,力避尘俗,自鸣清高。试察这些人的本意,也不一定是因为嫌恶政府的措施而萌退志,只是意志薄弱消沉,没有接触事物的勇气,而又度量狭小不能容人。因为不能容人,也就不为人所容。人退一步,自己也退一步,彼此的距离越来越远,遂致视同异类,最后竟形成仇敌,互相怨尤,真可以说是社会上的一种大祸害了。

    又在人们的交往中,还有并未见到对方的人,只看到对方所作的事,或由远方传闻对方的话,觉得与自己的意见稍有不合,就不但不发生同病相怜的感情,反而起了厌恶嫌忌的念头,而且多半是过分的。这也是天性和习惯使然。例如协商一件事情,靠传言和通信多不能解决问题,而一经面谈往往就圆满解决。又如经常传闻某人有什么说法,但当面一谈,却知完全不是那样。盖因人类至情中存有宽恕的心理,既能宽恕,即能互通情谊,怨尤妒嫉的念头就会顿然消失。古今有不少暗杀的事例,我常常说:如果有适当的机会,使暗杀者和被杀的人共处几天,彼此毫不隐讳地吐诉真情,则无论怎样深的仇敌,不仅会互相和好,而且可能结成至好的朋友。由此可见,堵塞言路与妨碍活动不只是政府的弊病,还普遍流行于全国人民之间,虽学者亦或难免。这说明若不接触事物,人一生的蓬勃朝气就难于发生。故言论应听其自由,活动应听其自由,富贵贫贱也只能听凭本人自行获取,不容许他人加以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