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三篇(1/2)

    论国与国平等

    如第二篇所述:凡名为人,无论贫富强弱,又无论人民或政府,在权利上都是没有差别的。兹再推广此意来讨论国与国的关系: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日本国是日本人组成的;英国是英国人组成的。既然日本人和英国人同样是天地间的人,彼此就没有妨害权利的道理。一个人既没有加害于另一个人的道理;两个人也没有加害于另外两个人的道理;百万人、千万人也应该这样。事物的道理原不能由人数多少来变更的。

    环顾世界各国,有的因为文明开化,文事武备都很昌盛,成为富强的国家;有的因为蒙昧还没有开化,文事武备都落后,成为贫弱的国家。一般地说,欧美的国家富强,亚非的国家贫弱。可是国家的现实情况虽有贫富强弱之别,但如现在有些国家想凭仗富强之势欺负弱国,则和大力士用腕力拧断病人的手腕一样,就国家权利来说是不能容许的。

    拿日本今天的情况来说,虽然有些不及西洋各国富强的地方,但就国家的权利来说,却没有毫厘轻重之别。如果无故受到欺凌,即使与世界为敌亦不足惧。正如第一篇所述,“全体日本国民就应当拚着生命来抗争,以期不使国威失坠”就是指此。况且贫富强弱并非天定,而决定于人的努力与否。今天的愚人可以在明天变成智者,从前富强之国可以在现在沦于贫弱,古今这种例子是不少的。如果我们日本人从此立志求学,充实力量,先谋个人的独立,再求一国的富强,则西洋人的势力又何足惧?只须与讲理者建交,对不讲理者则驱除之。这就是个人独立和一国独立的道理。

    人人独立,国家就能独立

    以上指出国与国是平等的,但如国人没有独立的精神,国家独立的权利还是不能伸张。其理由有以下三点:

    第一、没有独立精神的人,就不会深切地关怀国事。

    所谓独立,就是没有依赖他人的心理,能够自己支配自己。例如自己能够辨明事理,处置得宜,就是不依赖他人智慧的独立;又如能够靠自己身心的操劳维持个人生活者,就是不依赖他人钱财的独立。如果人人没有独立之心,专想依赖他人,那么全国就都是些依赖他人的人,没有人来负责,这就好比盲人行列里没有带路的人,是要不得的。有人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假定社会上有一千个瞎子和一千个明眼人,认为只要由智者在上统治人民,人民服从上面的意志就行。这种议论虽然出自孔子,其实是大谬不然的。

    在一个国家里面,才德足以担任统治者的,千人中不过一人。假如有个百万人口的国家,其中智者不过千人,其余九十九万多人都是无知的小民。智者以才德来统治这些人民,或爱民如子,或抚牧如羊;他们恩威并用,指示方向,人民也不知不觉地服从上面的命令,从而国内听不到盗窃杀人的事情,治理得很安稳。可是国人中便有主客的分别,主人是那一千个力能统治国家的智者,其余都是不闻不问的客人。既是客人,自然就用不着操心,只要依从主人就行,结果对于国家一定是漠不关心,不如主人爱国了。在这种情形之下,国内的事情还能勉强对付,一旦与外国发生战事,就不行了。那时候无知的人民虽不至倒戈相向,但因自居客位,就会认为没有牺牲性命的价值,以致多数逃跑,结果这个国家虽有百万人口,到了需要保卫的时候,却只剩下少数的人,要想国家独立就很困难了。

    由此可见,为了抵御外侮,保卫国家,必须使全国充满自由独立的风气。人人不分贵贱上下都应该把国家兴亡的责任承担在自己肩上,也不分智愚明昧,都应该尽国民应尽的义务。英国人和日本人都爱护自己的国家,因为本国的国土不是属于别国人,而是属于自己的,所以爱国应该和爱自己的家一样。为了国家,不仅要牺牲财产,就是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这就是报国的大义。

    原来政府管理政务,人民受其统治,只是为着便利而划分。如果面临关系全国之事,就人民的职责来说,是没有理由只把国事交给政府,而袖手旁观的。只要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就有在那个国家里面自由自在地饮食起居的权利;既有他的权利,也就不能不有他的义务。

    从前在战国时代①,骏河的今川义元率领数万兵力进攻织田信长时,信长在桶狭设伏邀击今川所部人马,斩杀义元。今川的将兵都象小蜘蛛一样不战而散,当时负有盛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