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人类精神进步史表纲要-法-孔多塞 > 第二个时代 游牧民族——由这种状态过渡到农业民族的状态

第二个时代 游牧民族——由这种状态过渡到农业民族的状态(1/2)

    把狩猎中所捕获的动物存养起来这一观念,应该是很容易出现的;只要是驯化这些动物使得它们易于看管,只要是居处周围的土地能供给它们以充分的食料,只要是家庭能有剩余,并且是可能害怕由于另一次狩猎的不成功或者由于时令不调而沦于匮缺。

    在保存了这些动物作为简单的储存品之后,人们便注意到它们是可以繁殖的,并由此而可以提供一种更为持久的资源。它们的奶则提供另一种新食品;于是这些牧群的产品,起初只不过是对狩猎品的一种补充,这时候就变成了一种更为可靠,更为充裕和更加省力的生活手段。这时狩猎就中止其为首要的谋生手段,然后甚至于不再被列入谋生手段之内了;它只是作为一种娱乐而被保留了下来,同时也作为保卫牧群对抗凶猛野兽的一种必要的防范措施,牧群的数量已变得非常之多,在居住地的周围已经不能再找到充分的食物了。

    一种更为定居的、劳累较少的生活,就对人类精神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有利的闲暇。人们的生活有了保障而不再为自己起码的生活需要而感到不安时,便要寻求可以满足感官享受的新的办法。

    技术做出了某些进步;人们获得了饲养家畜的某些知识,可以促进它们繁殖,甚至可以改善它们的品种。

    人们学会了用羊毛做衣服,穿着织物的习惯就取代了穿着兽皮的习惯。

    家庭社会变得更加平稳了,却并未因此而疏远。由于每个家庭的牲畜不可能同等地繁殖,于是就出现了财富的差别。这时人们就想到和另一个没有畜群的人分享自己畜群的产品,而这另一个人则要把自己的时间和精力都贡献给牲畜所需要的照料。这时人们便看到一个体质良好的青年人的劳动,比起维持他自己生存的严格所需来,要值得更多;于是人们就采用了保留战俘当奴隶的办法,代替了屠杀战俘。

    在野蛮人中间也在奉行着的友好好客,在牧人的民族中间、甚至于在那些住在车上或帐篷中的游牧民族中间,就获得了一种更公认的和更庄严的性质。在个人与个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就有了更频繁的机会来相互表现出友好好客。这种人道性的行动就成为了一种社会责任,并且人们使它要服从规则。

    最后,随着某些家庭不仅有了可靠的生活资料,并且还经常有积余,而另一些人则缺乏生活的必需品,于是对他们苦难的天然同情心便产生了行善的情操和习惯。

    风尚更加和善了,妇女受奴役的地位也不那么严酷了;富人家的妇女们已不必再被罚去从事艰辛的劳动。

    用于满足各种不同需要的物品以及用以制造它们的工具的更为多样化、它们分配的更为不平等,就使得交换成倍增长并产生了真正的商业;它的扩张不能不使人感到必需要有一个共同的尺度。一种货币。

    部落变得数目越来越多了,当他们定居下来时,他们的居住处就越发分散了,以便更易于饲养畜群;或者是,当人们学会了利用他们所驯服的某些种类的牲畜来负重和载运时,他们的住处就变成了可移动的帐幕。

    每个民族(nation)都有一个领导作战的领袖;然而它由于需要保证牧地而分成为许多部落(tribus),每个部落也有它自己的领袖。几乎在所有的地方,这种优越地位都是附着于某些家族的,拥有许多畜群、众多奴隶、使用大量贫穷的公民为自己服务的那些家长们,就分享他们部落领袖的权威,正如部落领袖分享民族领袖的权威一样;——至少是在对年龄、对经验和对功劳的尊敬,赋予了他们以这种威信的时候。我们必须把奴隶制和人与人之间在成熟时期所出现的政治权利上的不平等的起源,都归之于社会的这个时代。

    对于已经日益繁多而又日益复杂的各种争端,就要由家族领袖们和部落领袖们所组成的会议来做出决断了,他们或是根据天然的正义或是根据公认的习惯。这类决断的传统就认定了习俗并延续了它们,不久便形成一种更正规的、更经常的而且是社会的进步使之成为了必要的一套法系。财产及财产权的观念,就获得了更大的范围和精确性。继承权的分配就变得更加重要,并且需要被纳入固定的准则。日愈频繁的各种约定,就不再限于那么简单的对象了;它们就需要服从种种形式;而为了保证它们的执行,公布它们存在的方式也要有其自身的法律,

    观察星象的实用性、它们在漫长的夜晚所提供的那种行业、牧人们所享受的闲暇,——这些都给天文学方面带来某些微弱的进步。

    但是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