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五个论题(2/2)

能买回他们为企业家所生产的产品,那么他们怎能维持生活呢?我将阐述我的问题;在这里,详加讨论是必要的。

    如果工人每天用他的劳动可以得到三法郎的平均工资,如果他的雇主想要在他的薪金之外获得一些利益,即使仅仅是资本的利息的话,那么他在把他的工人的劳动日以商品的形式出卖时,必须从中得到超过三法郎的价值。因此工人就无法买回他给他的雇主所生产的东西。在各行各业都毫无例外地发生着这样的情况:裁缝、制帽工人、木匠、铁匠、制革匠、瓦匠、首饰匠、印刷工人、跑街等等,甚至农民和种葡萄园的都不能买回他们的产品,因为在给一个在某种形式下谋得利润的雇主做工时,他们为了他们自己的劳动必须支出比人们所付给他们的更为昂贵的代价。

    在法国,有两千万劳动者分布在科学、艺术和工业的一切部门,他们生产一切有益于人生的东西;他们每年的工资总额假定为二百亿;但是由于所有权以及多种多样的收益金:佣金、什一税、利息、罚款、利润、地租、房租、财产收入、各种各样的利得,他们的产品被所有人和雇主作价为二百五十亿。这说明什么呢?这就是说,那些为了生活而不得不买回这些产品的劳动人民,必须用五个法郎来偿付他们以四个法郎的代价所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每五天中必须有一天挨饿。

    如果在法国,有一个经济学家能够证明这个算法是错误的话,我正式请他说出他的姓名来,我可以答应收回我在攻击所有权时所错误地和恶意地发表的一切言论。

    现在让我们看看这种利润的后果。

    如果在各行各业中工人的工资是相同的话,那么到处都会同样地感觉到所有人的征收所造成的亏损;但是祸害的原因也就会变得十分明显,以致立刻被觉察出来并被制止。但是,由于从清道夫的工资起直到大臣的薪俸为止,存在着与财产同样的不平等情况,掠夺行为就不断地从强者影响到弱者,因而劳动者在社会等级中所处的地位愈低,所受到的困苦就愈甚,阶层最低的人民简直就被其他阶层的人剥夺得精光,活生生地被吞食掉。

    劳动人民既不能购买他们纺织的布匹,又不能购买他们造成的家真,也不能购买他们铸成的金属,也不能购买他们琢磨的宝石,也不能购买他们印刻的版画。他们既不能得到他们播种的小麦和他们酿制的酒,又不能得到他们豢养的牲畜的肉类。他们既不准住进他们所建筑的房屋,又不准欣赏他们张罗好的戏剧,也得不到他们身体迫切需要的休息。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收益权不让这些东西按照工人有能力支付的成本价格出售。在他们困于贫穷的情况下所赞叹的那些富丽堂皇的百货商店的招牌上,他们看见用大字写着:“这是你的作品,但不准你占有。”你们都是为人作嫁(Sicvosnonvobis)!

    每个雇用一千个工人并在他们各人身上每天获得一苏利润的工厂主正在慢慢地迫使他们陷入穷困的境地;所有分得利润的人都和饥馑串通一气。但是人民甚至还并不拥有所有权赖以使他们挨饿的劳动,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不够用的工资迫使人民抢着去劳动,并在被饥荒消灭之前由于竞争而互相消灭。我们大可不必再来探究这个真理了。

    如果工人的工资买不到他的产品,那就可以说这个产品不是为生产者而生产的了。那么它是预备给谁的呢?预备给较为富有的消费者,也就是说,仅仅是预备给社会中的一部分人的。但是当全社会都从事劳动的时候,它是为了整个社会而生产的;所以,如果社会中只有一部分消费,社会上迟早就有一部分人无所事事。要知道无所事事就是死亡,对于劳动者是这样,对于所有人也是这样。这是必然得出的结论。

    所能想像得到的最悲惨的局面,就是眼看着生产者对这个数学上的必然性进行抵抗和斗争,对他们的偏见使他们觉察不到的这个数字的威力进行抵抗和斗争。

    如果十万印刷工人能够提供满足三千四百万人的需要的读物,如果书价很高,只有三分之一的人买得起书,那么显而易见,这十万个印刷工人所生产的书籍将是书店所能销售的数量的三倍。如果要使这些工人的产品永远不超过消费者的需要,就必须或者每三天休息两天,或者在每星期、每个月或每一季度中,他们之间的三分之二停止工作,这就是说他们一生中有三分之二的时间是无法维持生活的。但是在私有制的影响下,工业是并不这样有规则地进行生产的:它力求生产得多、生产得快,因为产品的数量愈大,生产的时间愈短,每件产品的成本就愈低。每当一种需要开始被感觉到的时候,工厂立即就充满了人,大家都去工作;这时,商业就活跃起来,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皆大欢喜。但人们今天工作得愈多,将来停工就愈多;人们现在笑得愈欢,将来哭得愈悲。在私有制的统治下,工业的花朵只能用来编扎送殡的花圈。从事劳动的工人在自掘坟墓。

    当工厂停工时,工厂主还必须继续对他的资本付出利息。在这个时候,他自然力求以减低开支的办法维持他的生产事业。于是就发生减低工资、采用机器、雇用童工和女工来做男工的工作、工人不熟练、产品质量降低等等的现象。人们还是进行生产,因为生产费用的减少可以扩大销售的范围;但是生产不能长久进行下去,因为成本的减轻既然是以生产数量和速度为基础的,生产的能力就以前所未有的程度朝着超过消费量的方向发展。当那些凭工资收入尚不足以维持每天生计的劳动者被迫失业时,私有制这个原则所造成的后果就变得极为可怕:在那个时候,劳动者没有丝毫节余,没有一点储蓄,也没有可以使他们多活一天的积累起来的小额本钱。今天工厂停闭,明天人们只能在街头挨饿;后天不是在收容所中死亡就是在监狱中吃牢饭。

    一些新的事故使这种可怕的局势变得更加复杂。由于货物充斥和物价极度低落,企业家不久就无法偿付他所利用的资金的利息;于是那些吓慌了的债权人就争先恐后地收回他们的资金,生产中止,工作停顿。然后,人们惊奇地看到资本脱离商业而涌到证券交易所里去了;有一天我曾听到布朗基先生痛苦地叹息资本家的愚蠢和失去理智的表现。资本的这种流动的原因是很简单的;但是正因为如此,一个经济学家就觉察不出它的原因,或者毋宁说是他不应当把其中的道理讲清楚。原因完全在于竞争。

    我所说的竞争不仅是指从事同样业务的两方的敌对情形,而且也指各种行业为了互争优势而普遍地、同时地作出的努力而说的。今天,这样的努力已使商品价格仅足以抵偿生产和销售的开支;所以在付了全体工人的工资之后,已经毫无剩余,甚至连资本家的利息也付不出了。

    所以,工商业停滞的主要原因就是资本的利息;这个利息,当它被用来偿付对金钱的利用时,古代的人们都一致用高利贷的名称加以指责,但现在这种代价在房租、地租或利润的形式下出现、人们却不敢加以谴责:好像所借出的东西的性质可以使借贷的代价、即盗窃行为永远合法化似的。

    资本家收取的收益金愈多,经济恐慌就会愈加频繁和强烈;知道了前者,我们就总能确定经济恐慌的这两种情况,反之亦然。你们想知道调节一个社会的是什么吗?你们只要查明流动资本的数量、即带有利息的资本的数量和这个利息的利率就行了。以后事态的发展不外乎是一系列的混乱而已,这些混乱的次数和猛烈程度是与资本的流动成比例的。

    1839年,仅在巴黎一个地方,破产的次数就达到一千零六十四起;这个比例一直维持到1840年的头几个月,并且,在我写作这篇论文时,经济恐慌还没有结束。另外,据说进行清理的商店的户数比宣告破产的要多得多。我们根据这次灾难可以判明这个扫荡一切的飓风的力量。

    社会的毁灭过程有时是不知不觉的和持久的,有时则是周期性的和突如其来的;这要看所有权所采取的途径而定。在一个财产分散而拥有小型工业的国家中,各人的权利和要求起着互相抗衡的作用,侵吞的力量就互相抵销了。在那里,老实说,所有权是不存在的,因为收益权几乎是无法行使的①。就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来说,他们的地位差不多同仿佛在他们之间存在着的绝对平等一样。他们享受不到充分地和自由地联合起来的一切好处,但是他们的生存是丝毫不受威胁的。除去一些孤立的牺牲在所有权之下的被害人以外他们的不幸的主要原因,是谁也觉察不到的,社会似乎稳静地安息在这种平等的怀抱中。但是你们要当心,它是在刀口上保持平衡的;只要有极小的一点震动,它就会掉下来并遭到毁灭。

    ①这样的说明就把自己耕种自己土地的自耕农和手工业者这两部分的群众划在蒲鲁东的观察范围之外了。就法国来说,在1840年前后,这两种人代表着一般称为“所有人”的四分之三。——原编者

    通常,所有权的旋涡是自行确定其位置的。一方面,地租停顿在某一点上;另一方面,由于竞争和生产过多,工业品的价格不会上涨;所以农民的处境变动很少,主要只是受季节的影响。所以所有权的吞噬作用主要是发生在工业上的①。我们通常说商业恐慌而不说农业恐慌;因为农民是慢慢地被收益权所侵蚀的,而工业生产者却是被一口吞下的。这就导致工厂的停工、钱财的毁灭、工人的失业;他们将不断地倒毙在道旁以及收容所、监狱和流放罪犯的地方。

    ①直到这里为止,书中所讨论的所有权是专指土地的所有权而说的;所以似乎这里有必要说明为什么个人私有制的流弊主要发生在工业中。——原编者

    我们可以把这个论题扼要地表述为:

    所有权把产品卖给劳动者时所要求的售价高于它收买这产品时所付给劳动者的代价,所以它是不能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