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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托邦》第二部(四)(1/2)

    关于乌托邦人的宗教

    不但乌托邦全岛总的说来有各种宗教,在每个城市也是如此。有人崇拜日神,有人崇拜月神,又有人崇拜其他某一种星辰。若干乌托邦人尊敬以道德或荣誉著称的先贤,把他当做神,甚至最高的神。可是绝大多数人,也是较有见识的人,从不信这些,而只信某个单一的神,这个神是不为人知的,永恒的,巨大无边的,奥妙无穷的,远远超出人类的悟解的,就其威力说而不是就其形体说是充塞宇宙间的。他们称他为父,把万物的起源、生长、发育、演化、老死都归之于他。只有对他,乌托邦人才加以神的尊称。

    并且,其他所有的乌托邦人尽管信仰不一,却在这点上意见一致,即只有一个至高的神,是全世界的创造者和真主宰,在本国语言中一致称为“密特拉”①。但不同的人对这个神持不同的观点。

    ①密特拉(Mythras)——古波斯太阳神。——中译者

    然而乌托邦人都认为,不管这个至高的神指谁,他是自然本身,由于其无比的力量和威严,任何民族都承认,万物的总和才形成。可是乌托邦人正摆脱各种混乱的盲目信仰,趋向于一致地承认在所有信仰中最合情理的一种信仰。毫无疑问,其他的信仰本来早就应该消失,可是他们的一名成员在考虑改变信仰时,偶然遇到不幸的事,于是出于恐惧心理不将其解释成出于偶然,说成是来自天谴,仿佛不继续受到某人礼拜的神对于这种不虔诚施以报复。

    但是乌托邦人听见我们提到基督的名字、他的教义、他的品德、他的奇迹。他们还听见我们谈到许多殉道者同样值得惊异的坚贞不屈精神,这些殉道者甘愿流血,终于使远近无数国家趋向于他们的信仰。当乌托邦人听到这一切后,你很难相信,他们多么欣然愿意接受这个宗教,这也许由于上帝的颇为不可思议的灵感,或是由于他们认为这个宗教最接近他们中间普遍流行的信仰。可是我认为这一个因素也很重要,即他们听说基督很赞同他的门徒的公共生活方式,又听说这种方式在最真正的基督教团体中还保持着。然而不管对他们起影响的是什么,他们不少人接受了我们的信仰,并经过洗礼。

    可是在我们四人中(这是剩下的全部人数,我们一共六人,已死去两人),很抱歉没有一个神父,因此这些乌托邦人入教的其他仪式虽已履行,但迄今缺乏在我们中间只有神父方能施给的圣礼部分。但他们明白圣礼是怎么一回事,很热切地期望其实施。而且他们认真争辩,在未派来基督教主教的情况下,能否从他们中间选出一人就教士的圣职。看来他们会推出一个候选人,但当我们离开时,还未推出。

    即使不赞成基督教义的乌托邦人,既不阻止别人信从,也不侵犯已经信从的人。当我在那儿时,只有一个教徒受到处分。他一受过洗礼,便高度狂热而不够审慎地公开谈说基督教义,尽管我们劝诫过他。他说教时态度激昂,既把基督教说得比其余的什么教都好,义谴责其余一切的教。他宣称这些教都是渎神的,信仰者是不敬神的,侮辱神明的,应永受天罚。他长期这样说教后,终于被捕受审,所定的罪名不是蔑视乌托邦人的宗教,而是在群众中煽动事端。他被判有罪后受到放逐的处罚。原来乌托邦人有一条最古的制度,任何人不能由于自己的信仰而受到责罚。

    乌托普国王最初听说过,在他到来之前,当地人由于信仰不一而不断争吵。他还注意到,在各个教派各自为保卫本国而作战时,这种普遍的意见纷歧为他提供了把他们全部征服的机会。因此,自从他取得胜利后,他一开始就规定每人信从自己所选择的宗教是法律上认可的,一个人也可以向别人宣传自己的教,劝其接受,但只能用温和文静的方式,讲出道理为自己的教作辩护,如果他劝说无功,不应将其他一切的教都恶毒地摧毁,不得使用暴力,不得诉诸谩骂。如有人表达自己观点时,龂龂争辩,态度过分激烈,他将受到流放或奴役的处分。

    乌托普国王制定这种法律,一方面是为了安定(他明白,经常的争吵和不解的仇恨以往完全破坏了安定),另一方面他觉得这样的解决办法对宗教本身有利。对宗教问题,乌托普不轻率地作出武断的结论。他不能肯定,上帝是否不愿意看到各种各样的多方面的信仰,因而不向不同的人灌输不同的观点。但是他肯定这一点,即强迫和威胁人人都接受你心目中的真理,那是既横蛮又愚笨的。并且,即使情况确是那样——只有一个宗教是真理,其余的都是旁门左道,乌托普也预见到,如能用温和而合理的方式处理问题,真理凭其本身的自然威力迟早会自己呈露出来,受到注意。如果这个争论的解决是通过武力和暴乱,而最坏的人又总是最顽固不化的,那么,最好的和最神圣的宗教也会淹没在一堆互相倾轧的旁门左道中,犹如嘉禾会被丛生的荆棘窒息致死一样。

    因此乌托普把宗教的全部问题作为一个尚有待于解决的问题,容许每人选择自己的信仰。可是有例外,如他严禁任何人降低人的尊严,竟至相信灵魂随**消灭,或相信世界受盲目的摆布而不是由神意支配。因此乌托邦人的信仰是,人死后有过的必受罚,有德的必受赏。如有人有不同看法,乌托邦人甚至认为他不配做人,因为他把自己灵魂的崇高本质降到和兽类的粗鄙躯体一般无二。他们更不承认这种人是乌托邦公民,因为如果不是他还有所忌惮的话,一切法律和惯例都将对他无用处。当一个人除法律外什么都不怕,除**外对什么都不寄予希望,那么,毫无疑问,为了满足他的私人**,他会想方设法回避国家法律,或是力图用强暴手段破坏国家法律。

    所以,怀有这种心理的人,乌托邦人取消他的一切荣誉,不给他官做,不使他掌管任何职责。他普遍被看成是懒惰下流汉。然而乌托邦人丝毫不处罚他,深知一人愿意信仰什么不能由自己控制。他们也不强迫或威胁他掩盖自己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他们不容许装假说谎。他们最恨装假说谎,认为这和欺骗几乎毫无区别。他们禁止他在一般国民前为自己的意见作辩护,但允许并鼓励他在教士前或重要人物前这样做,深信这种荒谬最后将让位于理性。

    乌托邦还有另一些人,为数不少,所抱的见解并非全无理由,而且本身不是坏人,因此乌托邦对他们不加以干预。这种人有另一类的错误,即相信兽类也有不朽的灵魂,但不及人类灵魂尊严,亦不能注定得到同样的幸福。几乎全部乌托邦人十分肯定并深信,人可以达到无穷的天堂之乐。他们对病者表示悲痛,但对死者无所惋惜,除非是极端贪生而不愿离开这个尘世的死者。一个人临死而有如此的表现,他们认为不祥,预示他的灵魂无望,抱有内疚,对即将到临的处罚怀有默默的预感,因而害怕死去。他们又觉得一个人在受到上帝召唤时不是欣然迅速从命而是勉强不得不去,上帝是不会乐意他的到来的。他们如看到一个人这样死去,不禁为之毛骨悚然,因而在忧郁的沉默中将死者送到墓地上,祈求上帝怜悯死者而且宽恕其罪愆,然后把尸体埋掉。

    反之,他们对于高高兴兴满怀乐观而死去的人,不表示哀悼,在歌唱声中为其举行葬礼,充满深情地将死者的灵魂交付与上帝。然后,他们怀着崇敬的心理而并非悲痛的情绪,为死者举火焚尸。他们在现场树碑,记载死者的优良品质。他们回去后,讲述死者的性格和事迹,议论最多并且夸不绝口的是其临死怡然自得的精神。

    乌托邦人认为,这样纪念正直的品德,不但是鼓励生者向往善行的最有效的方法,而且给予死者以其所最乐于接受的敬意。乌托邦人认为当他们谈到死者时,死者是在场的,虽然不为世人的迟钝肉眼所见。如果可享受天堂之乐的灵魂不能自由随意到处来去,那和它的遭遇是相互矛盾的。这样的灵魂既全然弃绝回访朋友的愿望,又会是忘恩负义的,因为在生前对这些朋友有过相互友爱的情谊啊。他们估计,自由如其他美好的事物一样,在一切好人身上不但死后不减少,还会增加。因此,他们觉得死者会在活人中间来来往往,目睹他们的言行。所以乌托邦人更有信心地处理自己的工作,托庇死者的保祐.而且,由于相信先人的亡灵在身旁,他们就不敢私下做愧心事。

    乌托邦人极端轻视和非笑在其他国家受到重大注意的涉及迷信的一切占卜方术。可是他们崇拜那些不是凭自然而出现的奇迹,将其看作运转中神力的灵验和启示。他们说,在乌托邦也经常出现奇迹。有时在重大危急事件中,他们公开祈求奇迹降临,抱着诚则灵的信心,终于求而必应。

    他们认为,探索自然,于探索中赞美自然,是能为神所接受的一种礼拜形式。然而有些人,还是为数不少的人,他们出于宗教的动机,不从事专门知识和科学的探讨,但又不偷闲。他们以为要在死后得到幸福,就必须勤干活,多行善。因此他们有的照料病人,有的修路清沟,改建桥梁,挖除杂草沙石,以及砍劈树木,用车辆运送柴粮等到城市中去。不管对公对私,他们都如同仆役般操作,比奴隶还卖气力。

    任何地方有粗重费力和肮脏的活路,大多数人觉得劳累、讨厌、没办法,因此望而却步,他们却心情愉快地把这种活路全部承担下来。他们自己辛苦不停,让别人安闲,但又不以此居功。他们既不贬低别人的生活方式,也不表扬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们越是奴隶般地操作,越受到所有人的尊敬。

    这类人分两派。一派是独身汉,不近女色,戒绝肉食,其中有些人甚至不尝任何荤腥。他们屏绝人世的享乐,认为那是有害的。他们熬夜流汗,只是为了来世的希望。因为他们期待这样的来世很快地到临,他们就既愉快,又积极。

    另一派同样爱好劳动,但赞成婚姻,不轻视室家之乐,觉得对自然有义务结成配偶,对国家有义务生育儿女。凡是不妨碍他们劳动的任何享乐,他们都不回避。他们喜欢肉食,理由是肉食会使他们更健壮,宜于任何劳动。乌托邦人认为这一派人更明智,而前面说的那一派人则更圣洁。假使第一派人宁可独身而不结婚,宁可艰苦而不舒适,其所根据的论点是理性,这就要惹起乌托邦人的非笑。然而这种人既声称他们是受了宗教的促使,这就使乌托邦人对他们怀有敬意。因为,乌托邦人最小心翼翼、不轻易作出武断结论的,莫过于在有关宗教的问题上了。这样,他们在本国语中特称第一种人为“部色累斯卡”①,可译为“笃信宗教的人”。

    ①部色累斯卡(Buthrescas)——从希腊语臆造,意谓“非常信仰宗教的人”。——中译者

    乌托邦人的教士是极端献身宗教的,因此数目不大,每个城市不超过十三人(教堂也是十三座),战时例外。遇到战争,其中七人随军出发,另由七人补他们的空额。从战争回来的正式教士全都回到原先的职位上。这时,补空额的人就权充主教侍从,遇有教士身故方递补上去。主教只有一名,是所有教士的首领。凡是教士都由国民选举出来,如同官员也是由国民选出一样,其方式是秘密投票,以杜绝徇私。选中的教士由教会同僚为其举行授予圣职的礼节。

    教士主持礼拜,掌管宗教仪式,监察社会风纪。任何人如因生活放荡而受到教士传唤或申斥,都被认做奇耻大辱。现在教士职责限于劝说和告诫,至于制止和惩罚违犯者则由总督及其他文职官员执行。然而教士可将其认为非常坏的分子逐出,不许他们参加礼拜。这几乎是一种最可怕的处罚,使人感到极不光彩,由于暗藏的宗教恐惧心理而觉得痛苦,甚至**上也会不久感到不安全,如果他们不向教士表明自己已迅速悔改,议事会就以不虔敬罪将他们逮捕法办。

    教士负有教育儿童及青年的任务,把关心培养他们的品德和关心他们读书求知,看得同等重要。教士从一开始就向儿童的幼嫩而善于适应的心灵,大力灌输有利于维护他们的国家的健全意识。这种意识一旦为儿童所牢固接受,成年后永不会忘记,大有助于对国家情况的关心。除非由于不正当的见解所引起的罪恶,否则这个国家永远不会衰败。

    妇女担任教士不受排除,但当选的仅限于老年寡妇,为数极少。若教士为男性,则其妻子必须是全国最优秀的女性。

    没有其他的公职比起教士职位在乌托邦更受尊敬了,以至于纵然教士犯罪,不是送交法庭,而是付与上帝和自己的良心去裁判。乌托邦人认为由人们强行拘捕教士是错误的,因为不管一个教士犯下什么样的罪,他已经独个地把自己作为圣洁的祭品奉献给上帝了。乌托邦人不难遵守这个惯例,因为他们教士少,而且是非常慎重地选出来的。

    再则,一个人从品德上经过择优拔萃而提升到这样高贵的职位,选拔的唯一考虑是贤良,而这种人竟至于走上腐化邪恶的道路,那是不会轻易发生的事。纵然这样的事会发生,因为人的本性是可以变的嘛,但是教士数目寥寥,而且除其荣誉地位具有影响外,并无实权,因此不必担心其对国家会造成巨大的危害。事实上,教士所以人数少而又特殊,就是为了防止他们现在给以崇高敬意的尊严教士职位由于分享的人太滥而变成无价值。这点特别符合真实情况,因为乌托邦人发现要罗致许多有德足以胜任这种尊贵职位的人,不是容易事,只有普通道德修养的人是不够担任这个职位的。

    乌托邦教士在外国得到的尊敬不亚于在本国得到的尊敬。这点从下面的事实可以看出,我认为这样的事实正是乌托邦教士得到尊敬的原因。当两军交战时,教士在一旁,但离战士不太远,他们跪在地上,身披法衣,伸出双手朝天,首先祈祷和平,其次祈祷在双方流血不多的情况下祖国取得胜利。当乌托邦军队占了上风,教士便驰进酣战中心,阻止本**队对败军滥肆杀戮。败军只要有看到教士并向其呼吁的,就能保全性命。败军中有触摸教士身上飘扬的法衣的,就可以使自己留下的财物免于从战争来的任何破坏。

    乌托邦教士的这种品质使其在外国到处受到尊敬,具有真正的威严,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