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二卷:1-10(2/2)

们还只是逡巡于自然的外庭,还没有给自己准备下一条进入自然内室的道路。可是决无人能够对一个所与物体赋予一个新的性质,或者能够成功地和恰当地把它转变成为一个新的物体,除非他已经获得关于所要这样加以改变和加以转化的物体的充分知识。否则他就会跑到一些纵非无用至少也是困难的、不对头的、不合于所搞物体的性质的方法上去。因此,很明显,关于发现隐秘结构这一点,也必须打开和铺出一条道路。①

    ① 拉丁本原文为latentisschematismi,英文译本作latentconfiguration。培根使用这一名词,含义复杂,不够明确。有人把它简单地理解为物体中分子的排列或相对位置,这无异把它说成完全象德谟克利塔斯的原子论,而这恰是培根所不同意的(参看二卷八条)。克钦在注释中说,人们很难同意培根以蒸馏法为对物体的隐秘结构进行查究的方法之一,因为蒸馏法属于化学范围,而化学的对象则是物体构成分子的质料而不是它们的结构或组合方式!这话是首先认定所谓隐秘结构为物体中分子的组合方式或排列式样,从而说蒸馏法之例为不合,似乎亦有失原义。按:培根在这里一则说蒸馏法之把复合物体的若干同质分子合在一起不失为解剖隐秘结构之一法,并且还怕这种单凭火炼的动作会弄乱物体的性质;再则说对于每一物体必须探究其中元精(尽管这一概念是十分陈旧和怪诞)和可触本质的各种情况;三则说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的性质与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四则说对物体进行分剖和分解要用推理和真正的归纳法,并辅以实验,要用与其他物体相比较的办法,还要用把复合物体还原为若干单纯性质及其若干法式的办法;在下文第八条中又接着说,我们却不可由此就被引至原子论,而只应被引至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从这些说法中可以概见培根所谓隐秘结构的复杂含义,与简单的原子论是不同的。

    ①克钦注释说,密尔在论述他的同异法时曾作了一些例解(见《逻辑》一书第三卷第八章第一节),可作为很好的事例来说明培根所谓发现隐秘结构并以此知识应用于隐秘结构。密尔提到了石英晶体的制造,其方法是以矽石微粒冲水,贮入小瓶,搁置几年;他还举出了郝尔(Sir

    James

    Hall)的人造云母,其方法是用极大压力把材料熔解后再使它冷却。这些就可说是把隐秘过程应用于隐秘结构。因为我们必须首先分析例如说石英晶体或云母的构成分子,然后把这个知识通过仿效自然过程的动作应用于创造隐秘结构。培根在“New

    Atlantis”一书中曾草画出一些动作,与上述这些是颇为相像的。——译者

    诚然,在有机物体(如人和兽)的解剖上,人们已经很好地下了一些苦功,也已经收到了良好效果;这似乎是一件精微的事,也是对自然很好的钻研。可是这种解剖是限于视觉和感官,并且是只在有机物体中才有进行的余地,此外,这种解剖若与另一种解剖相比,那就还是浅显和容易的事情。有些想来在组织上是一致的物体;特别是具有种属特性①和具有部分的东西,如铁、石之类;还有植物和动物中的一致组织的各个部分,如根、叶、花、血、肉、骨之类;其隐秘结构的真正解剖便不是这样浅显和容易的了。但是即在后一种解剖当中,人类也不是完全无所努力;人们之应用蒸馏法和其他方式的分析法来对于组织一致的物体进行分解,想用把复合物体的若干同质分子合在一起的办法来把其复杂组织显露出来,其目的所在就正是这种解剖。这种解剖也是有用的,也足引至我们所寻求的目标占不过这种解剖在结果上常常是谬误的,因为许多在事实上是新得出的、是由火和热以及其他方式的分解法②所添入的性质,却被认作只是分剖的结果,认为原来早就存在于复合物体之中。究竟说来,就着发现复合物体之中的真正结构这一工作来说,这种解剖乃不过是其中很小的一个部分;而那真正的结构却是一个精微得多、细密得多的事物,若单凭火炼这一类的动作,那是只有把它弄乱而不会把它揭出并弄清楚的。

    ①

    在培根的时代,人们只把若干某些东西认为属于自然种属,其他一切东西则被认为是元素性的;如红宝石就算具有种属特性,而一般的石头或岩石则只算土这一元素的变种。所谓“种属性德”则是由一个东西的种属特性所赋予的性德,超出一个东西所含元素的属性。

    ②

    克钦评注说,关于火的应用,赞美的话是说也说不尽的。在帮助化学的发现方面,在改进有关生活的方术方面,火比任何其他手段都贡献得多。关于所谓“新得出的、由火和热的分解法所添入的性质”,有一个事例是:人们相信有一种假想的名为燃素(phlogiston)的质体,据说它是绝对地轻,一经熔解就从铁当中跑掉了;而其实,铁之增重是由于氧气从空气中被吸收掉之故。所以,尽管不无理由提出警告,但培根之谴责火和热的使用还是错的。火和热在实验上是最有价值的工具,虽然也和一切工具一样有它们的错处而需要加以小心的矫正。——译者

    由此可见,我们必须做到对物体进行分剖和分解,可不是要用火,而是要用推理和真正的归纳法,并辅以实验;要用与其他物体相比较的办法;还要用把复合物体还原为聚会并混合于其中的若干单纯性质及其若干法式的办法。一言以蔽之,我们若想揭露物体的真正组织和结构——那是事物中一切隐秘的性质和所谓种属性质与种属性德所依附,也是每一有力的变化和转化的规律所从出——,我们必须由火之神①转为工艺之神②才行。

    ① Vulcan,罗马人心目中的火神和金属巧匠,相当于希腊人心目中的Hephaes-tus;神话中讲他在伊特那山(MountEtna)底下有一冶炉,替天神制造雷电。——译者

    ② Minerva,罗马神话中的工艺女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Athena。——译者

    举例来说,对于每一物体,我们必须探究其中元精有多少分量,可触本质又有多少分量。关于元精,我们还必须探究它是丰盈和浮胀的还是瘠瘦和稀微的;是精的还是粗的;是近于火的还是近于空气的;是矫捷的还是懒慢的;是强的还是弱的;是前进的还是后退的;是间断的还是连续不断的;与外面周围的东西是相一致的还是不相一致的;以及类此等等。关于可触本质(其中容有的差异也不少于在元精方面的),我们同样也要探究到它的外皮、纤维和组织种类。此外,通贯于这实在体架直至其肤孔、通道、脉络和细胞的元精的倾向,以及有机物体的初形或最初努力,这些亦都应加以同样的查究。不过在这些探究方面,也可以说在隐秘结构的全部发现方面,也须求之于始基的原理才能见到真正的和清晰的光亮,那始基原理是能完全驱除一切黑暗和隐晦的。

    八

    我们却又不可由此就被引导到原子论,那个暗含着虚空和物质不可变两条假设的原子论(这两条假设都是虚妄的);①我们只应被引导到那实在的分子,照它们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我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见研究之精微而惊慌失措,仿佛那是无法解开的样子。恰恰相反,研究愈是接近于单纯性质,一切事物就愈变得容易和浅显;工作是由复杂的事物转到单纯的事物了,是由不可比量的事物转到可以比量的事物了,是由不尽根数转到并无不尽根数了,是由无限的、模糊的事物转到有限的、明确的事物了,其情节正好象字母系列中的字母和音乐中的音符似的。应当指出,对自然的探究如果始于物理学而终于数学,那就会有最好的结果②。还要指出,人们都不必害怕极大的数目或极小的分数。因为在处理数目时,千和一是同样容易存想和处置的,一个整数的千分之一和那个整数本身也是同样容易存想和处置的。

    ① 关于培根否认有虚空存在的说法,克钦指出,参看一卷六六条。——译者

    ②

    克钦注释说,这句话的确切意义还有费解之处。一种意译可作:“当一种物理学的发现被转成数学的定理的时候,对自然的探究就会有最好的结果”。例如,开勃勒的几条法则被人们以数学的方式表达出来,就是这样。又如在光学上,在对若干事例作了适当查究之后,得出某些数学公式来替换若干物理事实,就大大获得了确实性。再如数学在物理实验的基础上对中心情力进行探究,既得出了自然中前所不知的结果,又给物理现象所依循的一切法则作出了最简单的表达。

    这个理解是对的。培根在一卷九六条中曾论到数学与自然哲学的关系,肯定数学能给予自然哲学以确切性,但说它不图生发或产生自然哲学,因而若单靠数学就会败坏自然哲学。这里说,对自然的探究要始于物理学而终于数学,也就是说,由物理学从物理事实出发、根据物理实验而获得的自然知识也即所产生的自然哲学,又经数学最后加以公式化,赋以数学的确切性和确实性,那当然是最好的结果了。——译者

    九

    根据上述原理的两个种类就得出哲学和科学的正当分划;这可以采用一般所公认而在一个意义上也会于我自己的观点的名词(最切近于这事物的)来加以表述。要查究那种永恒的、不变的法式(至少在理性眼中看来和就其本质的法则说来是这样的),这就构成形而上学;①要查究那能生因、质料因、隐秘过程和隐秘结构(所有这些都是关涉到自然的一般的和通常的进程,而不关涉到自然的永恒的和基本的法则),这就构成物理学。在这两种之下还附有实践方面的两个分支:在物理学之下有机械学;在形而上学之下有我所谓之幻术(在这个字的较纯粹的意义上来说的),②这是因其活动途径之广阔,因其控制自然之较强而言的。

    ①

    这里所提出的哲学和科学的分划包含着一系列的带根本性的问题。首先,这是否把法式或法则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然的永恒的、不变的、基本的法式或法则(这是形而上学探究的对象),另一种是只关涉到自然的一般进程的法式或法则(这是物理学探究的对象)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所谓前一种的法式法则又是什么样的概念呢?这是否象斯宾诺莎所讲的潜在因,亦象柏拉图所讲的理念或理型(尽管培根在口头上反对它)呢?如果是这样,那么,是否可以说,培根尽管在方法论上是经验论的,是科学的,在宇宙论上却是客观唯心论的,还说不开形而上学的窠臼呢?参看一卷五一条及二卷一条有关的注。——译者

    ② 参看二卷五一条。——译者

    一○

    我们既经这样树立了知识的目标,我们就要前进到各项条规,而这又要以最直捷最明显的次序来进行。先要说明,我对于解释自然的指导含有两个类别的分部: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经验来抽出和形成原理;另一部是指导人们怎样从原理又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①前者又要分为三种服役:一是服役于感宫,二是服役于记忆,三是服役于心或理性。

    ①

    由这里可见培根并非只注重归纳法而忽略演绎法;也可测知培根所想的演绎法不是抽象的,而是根据从经验抽出和形成的原理来演出和推出新的实验,——只是他从未把后者加以阐论罢了。——译者

    首先,我们必须备妥一部自然和实验的历史,要充分还要好。这是一切的基础;因为我们不是要去想像或假定,而是要去发现,自然在做什么或我们可以叫它去做什么。

    但自然和实验的历史是如此纷坛繁杂,除非我们按适当的秩序加以整列再提到人们面前,它会反而淆乱和分散理解力。因此我们第二步又必须按某种方法和秩序把事例制成表式和排成行列,以使理解力会能够对付它们。

    即使这个做到了,若把理解力置之不睬,任其自发地运动,而不加以指导和防护,那它仍不足也不宜去形成原理。于是第三步我们还必须使用归纳法,真正的和合格的归纳法,这才是解释自然的真正钥匙。这一步虽居最后,我却必须把它提到前头来谈,然后再回过头去讲其他两种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