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2/2)

是他们在选举中失败的原因。对他们面临的这种没有出路的困境,马特海将军,即智利空军的总司令,在1988年的选举之前,曾有很好的表述:“如果政府的候选人赢了,任何人都会说其中有诈。如果他输了,每个人都会说,这是一场公平的选举。所以,能够证明这是一场绝对公平的选举对我们比对任何人都更为重要。”在1990年,桑蒂诺派也对选举的胜利抱有类似的信心,感到有必要举行公平的选举,并邀请了许多外国观察家,这样,他们能够作证,证明选举的公平性和他们所取得的胜利。这两次选举的结果都证明了马特海的论点。威权统治者只有通过举行结束他们政权的选举才能通过选举使他们的政权合法化。

    第三,由政府所倡议的选举也给反对派团体形成了难题。他们是该参加选举还是应该抵制呢?在威权统治者意外失败的既定格局下,反对党有什么理由不利用成权统治者主办的选举所提供的机会呢?当政权正在进行转型时,这些问题通常不会产生:如果民主改革派掌权,并果断地向变革过程迈进,如果军政府的领导人们公开声称,他们将回到兵营,如果政府和反对党的领袖们就移转过程达成一致意见。在这些情况下,主要的反对派团体通常没有理由不参加选举。

    在另一个极端上,民主反对派若是接纳威权政府所指定的职位,就会无甚收获,反而为这类政府提供了合法性。如果他们接受了这种职位,他们就背离了他们的选民,并使自己依附于威权统治者。例如,波兰的雅鲁泽尔斯基政府和南非的博塔政府,都试图引诱反对派接受任命性的咨询会议中的职务。从促进民主的观点来看,波兰和南非的反对派领导人正确地拒绝参加这种机构。民主反对派通常也不参加毫无权力或仅仅是政府工具的立法机关的选举。例如,在1973年,帕帕多普洛斯试图通过允诺进行议会选举来支撑其政权。但是,希腊政党的领袖们拒绝参加。被宣布为非法的中心联盟党(Center

    Union Party)首脑乔治·马沃斯(George Mavors)说得很好:所许诺的“选举只有一个目的:使独裁者合法,并用阉割的议会来掩盖它,而这种议会没有权辩论,更没有权决定国家的任何重大事项。”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当保守的政权或自由化的政权号召举行选举时,常常就会出现是否抵制的问题,而这种政权是否真的决心实行民主化,其动机还不太明朗。例如,菲律宾的反对派领袖们就是否响应马科斯在1978年和1984年倡议举行的国民大会选举和1986年倡议的总统选举,进行了激烈的辩论,而且意见分歧很大。多数,但并非所有的南非黑人政治领袖们都敦促抵制1983年和1988年的都市选举,亚洲和其他有色人种的政治领袖们,就是否参加1984年和1989年的议会选举的问题上也出现了分裂。四个反对党中有三个反对党敦促抵制1974

    年多米尼加的总统选举,因为贝拉盖尔政府似乎没有多少诚意愿意交出权力。在美国政府的敦促之下,反对党抵制了1984年尼加拉瓜的选举。巴基斯坦政党领袖们敦促抵制在开始自由化之初所举行的1985年国民大会和齐亚政权。两个主要反对党(阿尔及利亚民主运动[the

    Movement for Democracy in Algeria]和社会主义力量阵线[the

    Socialist Forces Front]),但是不包括伊斯兰救国阵线都敦促放弃1990年在阿尔及利亚举行的地方和省级选举。

    保守派或自由派政府发起选举主要是为了提高其政权的合法性或延长其执政期限。确保至少有一些反对团体参加这样的选举对政府来说至关重要。例如,马科斯欢迎贝尼基·阿基诺决定参加1978年的国民大会选举的竞选,尽管此时他仍被判处死刑而关在狱中,“因为这会使竞选的作法合法化”。因此政府常常试图击败抵制的努力。在巴基斯坦1985年国民议会的选举中,“任何反对选举的宣传或是煽动抵制选举的行为都被宣布为将受到法律追究的犯罪行为”,而“各家报纸在1985年2

    月也接到命令,不得发表任何赞同抵制选举的声明。”在1988年的都市选举中,南非政府同样地“取缔任何主张抵制选举的反对派团体,并宣布敦促个人抵制选举的行为为非法。”

    抵制运动改变了选举问题的性质,使之从投谁的票变成了是否投票的问题。这些努力的成功的程度因地而异,取决于支持抵制选举的反对派的联合程度、公众对政府动机的察觉程度和公众以前在投票方面的经验。多数的南非黑人以前从未投过票,因此,在合格的黑人选民中只有20%的人在1983年的都市选举中投了票,在1988年中也只有30%,这种情况毫不令人惊讶。大约有30%的有色人种选民和20%的印度选民参加了1984年在南非举行的议会选举,而且1989年的投票率也相对较低。在多米尼加共和国1974年的选举中,放弃投票的比例也高达70%。

    有些抵制的努力却不太成功。在西班牙,一些主要的反对派敦促西班牙选民抵制在1976年12月就政治改革举行的全民公决。但还是有77%的选民去了投票站。不过,这次选举是由显然忠于民主改革的政府所发起的。在1984年5

    月菲律宾的国民大会选举中,尽管左翼的反对团体呼吁选民不要投票,但是还是有80%的选民投了票。在1985年,巴基斯坦的国民选举受到了政党的抵制,但是还是有许多反对派候选人当选了,因此,这些政党随后不得不承认他们在敦促放弃选举上犯了一个错误。大约有40%的合格选民没有参加1990年阿尔及利亚的地方和省级选举。

    作为民主反对派的一种战略,抵制选举的功效和智慧又是什么呢?一个成功的选举未必会结束威权政权,或是使政府下台。但是它会减少其合法性,这也是政府为什么会对抵制的努力作出如此强烈反应的原因。另一方面,不成功的抵制也是反对派势单力薄的一个证据。更重要的是,选举常常意味着放弃了机会,选择了一个不太有效的出路,而不是发出一个有力的声音。参加选举竞选运动自身常常提供了一种机会来批评政府,动员和组织反对派的支持者并向公众求助。但是这种效果取决于政府在何种程度上加以限制,参加选举也是政治活动的一种动力,而且威权政权可以通过政治活动被更迭或是拉下台。如果选举是以最低限度的公平方式进行的,那么反对派常常会干得极其出色。在最好的情形下,它会赢得“意外的”胜利和推翻该政府。即使作不到这一点,反对派的候选人在巴西、中国台湾、墨西哥、菲律宾、巴基斯坦和苏联由威权政权发起的选举中发动了有效的攻势。

    即使温和的反对派在选举中取得不大的成功,也可以被用来削弱政府。培平·科胡安科(Peping

    Cojuangco)认为,菲律宾反对党应该参加1984年国民大会的竞选,尽管他们显然不会赢得多数,因为“如果你这次获得30个[国民议会的议席],人们就相信你能够在下一次翻番。”在七十年代的巴西,政府限制反对派的竞选活动,并改变选举规则以阻挠反对派。不过,作为反对党的巴西民主运动尽力而为地去参加了每一次选举,逐步扩大了其在立法机关中的力量,并最终控制了各级立法机构,同时用已经取得的地位来向政府施加压力,迫使其朝民主化的方向挪动,因此,就日益被人们视为可以作为一个负责任的替代政府。同时,它的活动也为政府中的民主改革派有效地对付军队中的极端保守派的顽抗助了一臂之力。

    在南非,主张抵制选举的人大大地减少了人们参加1984年议会中有色人种和印度裔议员的选举。不过,至少那些被当选的人有效地利用了他们的地位来发起对种族隔离的攻击。1985年的议会会议废除法律规定的种族之间的婚姻和性的有关法律关系,以及禁止组成多种族的政党。议会也放松了对黑人在城市地区居住和就业的限制。议会中的有色人种和印度裔议员给这些变革提供了“很大的动力”。有色人种组成的工党领袖阿兰·亨德里克斯(Allan

    Hendrickse)“通过把有色人种的候选人推荐进了印度裔议会,从而迫使博塔先生举手反对那些禁止组成多种族政党的法律。工党也许还协助放松了‘通行证法’,该项法律控制非白人的流动,同时鼓励一个黑人社群抵制政府迫使他们离开世居家园的计划。”接着,亨德里克斯利用他所控制的议会中的有色人种院要求博塔总统废除群体区域法来回报亨德里克斯同意修正宪法,以把1989年的议会选举推迟到1992年。博塔拒绝同意这一交易,因此选举依旧在1989年举行。在南非和其他地方,选举产生的民意代表用各种方法向政府施加压力,并同他们就有利于民主改革的事项与政府讨价还价。

    最倾向于抵制选举的是那些反对民主的激进反对派。菲律宾和萨尔瓦多的叛乱分子就拒绝选举。反对派组织,如巴勒斯坦解放组织(the

    Palestine Liberation Organization,PLO)和八十年代的非洲人国民大会(ANC)也曾拒绝参与选举,不论这种选举多么有限,或多么不公平,像这样的团体很可能被一些不反对用一个非民主政权来替代另一个非民主政权的领袖们所把持。在1984年菲律宾的选举**产党控制的国家民主阵线(the

    National Democratic Front)领导了针对科拉松·阿基诺和其他参加反对马科斯政权的选举的民主候选人的抵制运动。他们也明确在竞选期间加强对暴力的使用。一位**领袖说道,“参加这些选举的反对派不过是机会主义者,真正的反对派是抵制派。”他说得对。他的“真正的反对派”是既反对马科斯政权,也反对民主。他所谓的政治机会主义者在用选票,而不是用子弹来复兴菲律宾的民主。

    第三波的教训是明白无误的:那些想要继续掌权的威权领袖们不该举行选举;那些需要民主的反对派团体不该抵制威权领袖们所发起的选举。

    在向民主转型的过程中选举通常会促进政治温和路线。这些选举为那些愿意获取权力的反对党和那些想要保持权力的执政党向一条中间路线靠拢提供了动力。在1975年4

    月的第一次选举中,葡萄牙的选民们果断地拒绝了激进的马克思主义派的建议,并支持温和的中间派政党。两年之后,西班牙的选民们在他们的第一次选举中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这次选举被形容为“温和路线的胜利和对变革路线的希望。”在希腊、萨尔瓦多、秘鲁、智利以及其他地方的选民们同样地只给左派的革命家们提供了微不足道的支持,当然,尼加拉瓜的选民们剥夺了左派的权力。除极少数几个例外,公众们不断地拒绝旧的威权统治和那些与他们有牵连的政权,也拒绝那些试图取代这些政权的极端主义者。“不要独裁者,也不要革命家”,这是第三波转型选举中选民们的一个座右铭。

    选举是摆脱威权主义的一种途径。革命是摆脱威权主义的另一种途径。革命家们通常拒绝选举。非洲人国民大会一位主战派的头目在评论南非1988年议会选举时说道,“我们不该让傀儡组织来提出候选人,我们应该用革命的暴力来阻止黑人与他们合作。”葡萄牙**领导人阿尔瓦罗·冈哈尔(Alvaro

    Cunhal)在1976年归纳了两条道路之间的对比:

    在葡萄牙革命中,有两套动力以完全不同的特征介入进来。一方面是革命的动力,是由物质的力量,不论是民众的或军事力量的介入而产生的,它们直接改变了形势,征服并运用了自由,击败并推翻了法西斯主义者,扼制了反革命的企图,并带来了深刻的社会和经济变革,以试图建立一个服务于革命的国家(包括军事组织在内的)权力机构,这些机构将保证民主过程,并对革命性的变革作出响应。

    另一方面是选举过程,即通过普选中的抉择来建立权力机构,它趋向于使社会变革服从于以前的宪法上的合法性,而不承认军队对政治生活的干预,以及大众对革命过程的创造性的或主导性的介入。

    在第三波中,“选举的动力”使得许多国家摆脱了威权主义,走向了民主;“革命的动力”使得国家从一种威权形式走向另一种威权形式。

    第四节 低度的暴力

    重大的政治变迁总是会涉及到暴力。第三波也绝不例外。在1974

    年至1990年间的几乎每一次民主化运动都牵涉到一些暴力,然而,总体的暴力水平并不很高。由于多数第三波民主化是通过妥协和选举来进行的,所以,第三波民主化运动对其他政权变迁来说相对和平。

    政治暴力涉及到人们为了影响政府的行为或构成对他人**或财产进行的伤害。一个不尽完善的、但广泛用来测量政治暴力的尺度是政治原因发生在特定一个时期或与某个特定事件有关的死亡人数。哪怕是十分粗略地估计出第三波中政治死亡人数是极其困难的。从概念上讲,作为民主化之组成的暴力应该与可能发生在与民主化过程中的暴力区分开来,例如,政府对一些特定的反对者的例行谋杀,这是许多威权政权的一个内在特征,同时也应该与种族冲突区分开来,它是自由化或民主化的一个产物。

    在少数国家中,民主化的努力伴随着重大的暴力。最广泛的暴力发生在那些政府与反对派游击队运动在一段时期内持续进行的武装冲突的地方。在危地马拉、萨尔瓦多、菲律宾和秘鲁,马克思列宁主义者针对威权政府发动叛乱战争;这些政府被民主选举的政府所取代;不过,叛乱活动却继续不断。至少在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来自于反对威权政府叛乱活动所造成的政治死亡人数十分庞大。据估计,在1978年到1985年选举赛雷佐(Vinicio

    Cerezo)担任总统这些年期间,在危地马拉被杀害的人数大约在4万人到10万人之间。从1978年的改革政变到1984年杜瓦尔特就任总统这些年期间,在萨尔瓦多因为政治原因而被杀害的人数,据估计在3万人到4.5

    万人之间。这些死难者是由维护威权政权的安全部队在镇压反叛运动中粗暴地滥施暴力造成的,而这些反叛运动则企图推翻上述那些威权政府并代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权。这些死难者不是政府或反对派进行民主化努力所造成的,而是由两个非民主集团之间的战争所造成的。在尼加拉瓜,据估计,大约有2.3万人在1981年到1990年的内战中被杀害。反叛者的胜利是否会在尼加拉瓜产生一个民主政府还得拭目以待。不过,反对派的叛乱却是使得桑蒂诺派政权主动进行选举的许多因素中的一个。在民主政权执政之后,与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的叛乱分子不同,反对派们结束了他们的叛乱,并解散了武装。在尼加拉瓜内战中的伤亡者,与萨尔瓦多、危地马拉、菲律宾和秘鲁的伤亡者也不同,因此,可以被看作是民主化代价的一部分。

    在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尼加拉瓜为民主化进行斗争而遭杀害的人数最多。在1974年到1990年期间,南非可能屈居第二。在南非,有575

    人在1976年的索维托大屠杀中被害;在1977年至1984年间,大约有207

    人被政府军队、非洲人国民大会和其他集团所杀害;据估计,在1984年到1988年的黑人城镇起义当中,大约有3,500人被杀害,在1985年到1990年黑人集团之间的争斗中,大约有3,500人到5,000人被杀害,在1976年到1990年之间,累计约有9,500至10,000名南非人死于政治暴力之中。

    某些个别事件或行动在一些国家也造成很多人死亡。美国入侵格林纳达导致120至150人被杀,入侵巴拿马导致约550人、甚至可能多达800人被杀。韩**队在1980年5月的光州(Kwangiu)事件中至少杀害了200人,也可能多达1000人。大约有1000人,甚至多达3000人被缅甸军队在镇压1980年8月和9月的民主运动期间杀害。在1989年12

    月,至少有746人在布加勒斯特(Bucharest)的政治暴力中丧生。还有好几百人在提米索拉(Timisoara)和其他地方遇害。在1979年与1980年玻利维亚的政变中大约有200多人被杀。

    不过,在大多数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总体暴力水平是相当低的。在南欧的第一批向民主化转型的国家中尤其如此。例如,在开第三波之先河的葡萄牙政变中只有5人丧生,约15人受伤。在次年的政治暴力中也只有十多个人死亡。在1975年夏天,葡萄牙北部的农民**产党暴乱中还有几个人遭到杀害。在1975年3月11日,流产的右翼政变中有1名士兵丧生,在1975年11月25日的政变和反政变过程中又死了3个人。不过,在葡萄牙持续约一年半的革命性动乱中总的政治死亡人数大约不超过100人。西班牙的转型也是相对非暴力的。从1975

    年到1978年的4年间,据报道,只有205人因为政治原因而丧生:其中有13人被极端的右翼群体所杀害,23人被左翼极端集团所杀害,62人被警察和民兵所杀死,107人被巴斯克(Basque)民族与自由组织(Euskadita

    A)的左翼分离主义者所杀害。除在理工学院事件被军队所杀死的34人外,希腊的民主转型基本上没有出现暴力。

    在南美国家,由军政权向民主的转型过程中,除智利作为一个部分例外,基本上是和平的。在波兰、东德和匈牙利及捷克斯洛伐克的政权转型期间基本上没有流血。正如阿什所描述的:这些转型的“出色之处在于它们几乎完全没有出现暴力……没有巴士底狱被攻占,没有架起断头台,电灯杆也只是被用来进行街头照明。”在中国台湾,向民主化的转型过程中最富有戏剧性的事件是所谓的“高雄事件”,在这些事件中没有人被杀,约有183

    名非武装的警察受伤。在菲律宾,一个通常被认为是具有暴力倾向的文化的国家,不论是马科斯政权还是马克思主义叛乱分子都杀了人,但是,人数很有限,而且,主要的反对组织完全没有使用暴力。在韩国,经过光州事件之后,暴力受到了约束,只出现过极少几起政治死亡事件。在印度和土耳其回归民主的过程中,在经历短暂的威权统治而回归到民主过程中暴力程度也很低,就像尼日利亚的民主转型一样。

    第三波中显然出现了暴力,但是在整体上这种暴力十分有限。在第三波民主化的努力过程中,除1974年到1990年的尼加拉瓜外,总体的政治死亡人数大约在2万人左右,而且,主要集中在南非和亚洲大陆。通常,对那些被杀的人来说,这当然是十分富有悲剧性的。不过,与那些在无数起社团的冲突、内战或国际战争中被杀的成千上万人相比,考虑到在政治变迁方面所取得的积极结果,在第三波中以人的生命所付出的代价也是相当低的。民主化说明了政治死亡在1974年到1990年的事件间所占的比例微乎其微。从里斯本的“石竹花革命”到布拉格的‘天鹅绒革命”(elvet

    revolution),第三波基本上是和平的一波。

    什么可以解释在这些政权中的低度暴力呢?

    第一,一些国家在民主化开始之前,或在民主化进程的初期有出现重大社会暴力的体验,这种体验鼓励政府和反对派双方都公开放弃暴力。在西班牙和希腊,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和之后都经历了流血的和分裂性的内战。在巴西、乌拉圭和阿根廷,军政府都在六十年代和七十年代向恐怖组织发动过残酷无情的“肮脏的战争”。这些战争的后果之一就是大大地减低甚至消除了马里盖拉(Marighella)式的极端主义激进反对派,而后者完全诉诸暴力。第二个后果是在社会各个方面产生了一种“绝不重演”(nunca

    mas)的反响。例如在1982年12

    月,阿根廷的民主化转型因为一次授权举行的抗议活动中的一些参与者冲击警察在总统府前面设置的障碍而功败垂成;警察们用催泪弹来作出反应,有一人被政府保安人员开枪打死。比格农总统和反对党的领袖们迅速地作出反应,制止进一步的暴力,教会也宣布这一天为“全国和解日”。在此之后,阿根廷的转型“与许多其他国家就变得相对平和”。有点类似的是,在韩国1984年和1986-1987年的抗议活动中,警察小心翼翼地避免使用火器,以不至于再次上演光州屠杀事件。在中国台湾,反对派和执政者的战术都因高雄事件记忆犹新而受到影响。例如,在1986年12月,中国台湾反对派的主要领袖们谴责一群人在机场用石块攻击警察的汽车,并宣布“安全第一,自由第二”,同时,废除了20场集会游行的计划。在1989年10月东德的莱比锡,**当局和反对派领袖们都认为有必要避免“另一个北京”。

    其次,不同的暴力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与不同的转型过程有关。在1974到1990年间的民主化转型中约有一半是政府中的民主改革派强大到足以发起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政权变迁的过程。这样,政府就没有什么必要来诉诸暴力。而反对派也几乎没有机会来使用暴力。一个最显著的例外就是智利。在智利,政府稳固地坚持既定的进程来进行政权变革,而反对派用大规模的抗议来试图加速这一变革,并迫使政府进行谈判。在置换型民主转型过程中,在政府中占上风的民主改革派和在反对派中占上风的温和民主派都有降低暴力的倾向,并在努力就民主转型达成一致意见中具有巨大的共同利益。在置换型转型中,暴力的记录则因国家而异,而且,在两个小国两次军事干预导致了严重的流血事件。不过,一旦变革占了上风,第三波中的暴力水平就会被降低到最低限度。置换型转型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减少暴力。

    第三,保守派政府命令使用暴力来镇压反对派的意愿的差异程度也很大,就像保安部队愿意执行这种命令的差异程度也很大一样,在缅甸、南非、智利,钻石心肠的领袖们主张使用暴力,而警察和军队残忍地运用暴力来镇压和平的和不太和平的反对派示威。不过,在另一些场合,政府的领袖们没有断然地行动,而且似乎不愿意对他们自己的公民使用暴力。比如像伊朗的国王、马科斯在1986年2

    月的选举之后反对派的抗议风起云涌时向其军队发布命令时也犹豫不决。在波兰、东德和捷克斯洛伐克,**政府多年来一直毫不迟疑地使用暴力来镇压反对派,但是在1988年和1989年政权转型的紧要关头,他们没有这样作。在1989年10月9

    日的莱比锡,当时的局势显然是一触即发:大规模的抗议示威正在酝酿之中,“防暴警察、国家安全部队和准军事工厂的‘战斗队们’整装待命地以用棍棒清除东德的莱比锡中心广场,但根据后来的报道,当时的局势就像一座活火药库。”不过向7000名示威者使用武力的命令始终没有发出。这显然是当地的党政领导采取行动的后果。他们虽然拥戴国家的**领导人埃贡·克伦茨(Egon

    Krenz),但为时已晚。在东欧,除罗马尼亚外,从总体上讲,正如阿什所注意到的,完全出乎意料地没有出现“重大的反革命暴力”。不论是在菲律宾,还是在东欧,政府领导人在民主化过程中的危机关头不愿意使用暴力的背后主要原因可能是一些大国的政府表示反对使用暴力。相比之下,一些具有约束力的超级大国对缅甸、罗马尼亚和南非却几乎不能发生什么影响,在智利的影响也很弱。

    当这些命令得到服从时,暴力就会变成实实在在的东西。王者最后的手段(Ultima

    ratio regum)不是大炮,而是那些代表政权使用枪炮者的意愿。这种意愿差异很大。军队通常并不喜欢对他们的公民来试试他们的武器,而这些公民恰恰是他们有责任要保护的。警察和内务部门的安全部队通常比正规部队更愿意使用暴力来平息骚乱和抗议。因此,威权统治者常常建立一些特别的安全部队,如罗马尼亚的安全部队,巴拿马的“尊严营”(dignity

    battalions),以及许多国家的内务部的部队,完全是招募并训练用来支撑政权的。

    若是士兵和警察可能与他们奉命射杀的民众打成一片,他们就不大可能服从使用暴力的命令。因此,威权政权试图确保在政权的暴力使用者和使用暴力的对象上之间存在着社会的、种族的或民族上的差异。南非政府定期地指派黑人警察到那些远离他们自己部落的地区去执行任务。苏联政府试图在其本国的民族的问题上奉行类似的政策。一个社会的同质性(homogeneous)的程度越大,该政权就越难以使用暴力来镇压反对派。这个原则也可能部分解释了为什么美**队在入侵格林纳达和巴拿马时所造成的伤亡相对较高。

    根据同样的道理,一场大规模的游行,涉及的面越广,越能代表大多数公民的想法,保安军队和警察就越不愿意对他们使用暴力。在1984年9月,马尼拉的警察用“枪、棍棒和催泪瓦斯”来驱散一次3千人的**示威。其中主要由学生和左翼人士组成。有34人受伤住院(其中12人被开枪打伤)。在下一个月中警察没有干预一场3万人的示威。这次示威是由商业团体和辛主教组织的。在1986年2

    月克雷姆军营 (Camp Craeme)外的对峙中菲律宾的军队显然不愿意朝人数庞大的宗教工作者、专业人士、家庭主妇们开火。同样,韩国的安全部队很愿意对激进的学生示威者使用暴力,而不愿对中产阶级的文职工作人员、技师和商人使用暴力。在捷克斯洛伐克,国防部长向公民论坛(the

    Civic Forum)的领袖们保证到:捷克军队不会向捷克公民开枪。在罗马尼亚,武装部队拒绝向提米索拉的示威者开火;而且军队后来还把枪口转向了政权,并在镇压保安军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保安军则一直效忠齐奥塞斯库。

    因此,对反对派使用暴力只有符合两个条件才可能更为有效,(1)社会在构成上是异质型的(heterogeneous);(2)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相对较低。在一些社会中,经济发展造成了庞大的中产阶级,他们对民主化十分同情。在这样社会中的威权政权就更不愿意命令使用武力来镇压不同意见,而且,这些政权的安全部队也更不可能执行这样的命令。

    第四,反对派团体在他们使用、容忍或拒绝暴力的问题上也各自不同。这个问题与是否应该抵制政府发起的选举的辩论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十分相似,但更为重要,而且更富有戏剧性。在许多情况下,该政权的警察和保安部队监禁了成百上千的人士,折磨他们或者把他们暗杀掉。官方的暴力活动通常被那些半官方的、准军事的“敢死队”的活动所取代。在这种情形下,反对派就会强烈地倾向于通过炸毁政府的设施、朝政府的运输工具扔燃烧弹、向士兵和警察开枪,绑架并处决一些臭名昭著的酷吏来推进反对派的事业。那么,在多大程度上,民主反对派应该向使用暴力的威权政府诉诸这种战略呢?反对派团体的答案也各不相同,有的主张非暴力抗争,有的主张偶尔使用暴力,有的则回答说,必须永远使用暴力。这些答案与这些团体对民主的全面效忠程度高度相关。温和的民主派拒绝使用暴力;而激进的团体则拥护暴力。

    在大多数第三波民主化国家中,主流反对派通过非暴力的手段来追求民主。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天主教会是在许多国家中推动民主化的一支重要力量,教皇、当地的主教和许多教会人士也大力倡导非暴力。城市的中产阶级、商人们、专业人士、文职人员,他们常常在民主的反对派中占多数,通常也拒绝使用暴力,并试图把暴力减少到最低限度。政党领袖们在他们擅长使用的方法方面,如,谈判、妥协和选举以及在避免恐怖主义或叛乱的战术方面利害攸关,而其他人可能在恐怖主义和叛乱行径方面极为出色。因此,温和反对运动的社会来源就决定了他们不仅支持民主,而且他们也支持实现民主的非暴力手段。

    反对派笃信非暴力的程度因各国而异。贝尼基·阿基诺在他起草的一份打算在马尼拉机场发表的演说中写到:“在一场革命中不可能有真正的胜利者,只有牺牲者。我们没有必要为了建设一个世界而毁掉一个世界。”在他被暗杀后的岁月里,科拉松·阿基诺坚定地坚持对非暴力的这一承诺,这种信念最终发展到商人、学生、修女通过大规模的示威来展示人民的力量,并在1986年2

    月推翻了马科斯的政权。在东欧,团结工会从一开始就反对革命的战略,并支持非暴力。正如一位团结工会领袖在该组织处于地下期间所形容的:尽管当时使用暴力的诱惑极其强烈,团结工会“仍然反对任何暴力行径、街头斗争、偷袭队、恐怖行径或武装组织:我们不为暴力行径承担任何责任。”瓦文萨说到,“我们了解许许多多的革命,有些是伟大的革命和伟大的人民。他们在接管政权之后造就了比他们所毁掉的政权更为糟糕的体制。”亚当·米奇尼克也发出了类似的警告:那些以冲击巴士底狱开始的人最终将建起他们自己的巴士底狱。团结工会为非暴力的反对运动提供了一个典范,这一典范导致了东德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和平转型。

    在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几乎在半个世纪里一直奉行非暴力的政策,直到1960年发生的沙佩维尔(Sharpeville)大屠杀,在此之后,非洲人国民大会改变了其政策,主张使用暴力,并建立了自己的军事组织,民族之矛(Umkhonto

    we Sizwe)。其他的黑人组织领袖,诸如图图(Desmond

    Tutu)主教、布特雷奇酋长继续坚持非暴力。布特雷奇警告到:“流血的革命可以对抗恐怖的压迫,但并不自动地带来重大的改进。”在韩国,主要反对派拒绝使用暴力,尽管他们的游行在八十年代中期常常伴随着由激进的学生所采取的暴力行径。

    当然,在许多国家,一些反对派坚决地奉行对他们所面对的不民主的政权使用暴力的政策。其中包括萨尔瓦多、菲律宾、秘鲁、危地马拉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主义反对派,他们与威权政权作战,也与其民主的继任者作战。在智利,**和结盟的左翼革命组织进行了反对皮诺切特政权的持续暴力活动,从1960年到1990年非洲人国民大会也对南非政权使用暴力。

    反对派团体对三种目标使用暴力:(1)政府官员(包括政治领袖、警察、长官和士兵)和设施(包括警察局、供电站、车站码头、交通设施);(2)“同谋者”,即那些表面上支持反对派,或属于某个社会或支持反对派的社会或激进团体,但被指控充当告密者、奸细或担任非民主政权的官员;(3)任意性的民用设施,包括商店、购物中心和剧院,攻击这些目标常常是为了显示反对派的力量以及表明政府没有能力提供安全保障。在反对派内部就攻击这些目标的有效性以及针对市民的任意的恐怖主义攻击的道德性和有效性发生了持续的争论。此外,诉诸于暴力的反对派还常常就城市或农村游击战的优劣以及重大攻击或群众起义的可行性和时机进行辩论。

    在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非洲人国民大会的领袖们经常反复重申暴力作为他们反对种族隔离的一个重要手段。正如非洲人国民大会领袖姆贝基(Thabo

    Mbeki)在1987年所说的,“暴力是实现变革的一个重要因素。”最初非洲人国民大会集中攻击政府设施:如警察局、供电站、电厂及其他设施。在1976年10月到1984年12月间,据报道,非洲人国民大会对这些目标发动了262次武装攻击。在始于1984年9月随后的3年中,黑人城镇持续地骚乱,而且,据报道,攻击的次数翻了两番,与政权合作的黑人也日益成为攻击的对象。在警察于1984年向沙佩维尔的示威者开枪之后,暴民们杀害了6位黑人市议员,包括沙佩维尔的副市长。在随后的年月中黑人杀害了数以百计其他被怀疑为合作者的黑人。在1984年9月后的9个月间,黑人激进分产攻击了

    120 位黑人市议员,杀死了5人,并纵火烧毁了75人的住宅。在1985年7月,据报导,28个市议会中,只有2个还在运转。最后,在1985年末及1986年,第三种类型的攻击也有了显著的增加。在1986年的头6个月里,针对平民的“软”目标的攻击显著多于前3年的总和。非洲人国民大会发表的声明表明,在他们之间就如何明智地使用这些炸弹发生了严重的分歧。

    在智利,激进的反对派把攻击的重点集中在政府设施和官员身上。例如,在1984年的前3个月,据报道,在铁路线、公用设施和电台,发生了80起炸弹爆炸事件,在这个国家的中部地区发生了3次供电中断。在1984年10月29日,在5个城市的10万枚炸弹毁坏了政府办公室、银行和电话交换中心。在总体上,在1984年间,约发生了400

    起恐怖主义攻击,在1985年到1986年的12个月中,约发生了一千起恐怖主义活动。智利的反对派暴力活动终于在1986年6

    月因曼努埃尔·罗德里格斯爱国阵线(the Manuel

    RodriPF)企图暗杀皮诺切特而达到顶峰,在这次暗杀中,这位将军死里逃生,他的保嫖有5位被打死。

    几乎在所有的国家,反对派的一个重要策略是进行反对政权的群众性集会游行和示威。这种示威动员并集中了不满,使得反对派能够检验对其支持的程度和其组织的有效性,并产生国际性的影响,也造成了政权内部就如何作出适当的反应而发生分裂,如果政权以暴力的形式来作出反应就会造成烈士和为愤怒提供新的原因。反对派的群众游行通常在以下四种情形下出现:

    一、在某些情况下,反对派定期地组织示威。例如,在1983至1984年的智利,反对派每月举行一次抗议性示威,在这种示威中,警察和示威者都显著地使用暴力。在1989年的莱比锡,每星期一晚上举行反政权的和平示威。

    二、反对派常常在一些重大事件的周年纪念日组织游行示威。如南非的沙佩维尔和索维托大屠杀、韩国的光州大屠杀以及智利的反萨尔瓦多·阿连德(Salvador

    Alende)的政变和在菲律宾对贝尼基·阿基诺的暗杀。

    三、示威的组织常常是作为诱使或迫使政府默认反对派要求的运动的一部分。例如,在巴西和韩国曾发动一系列的大规模示威来支持反对派要求直接民选总统。

    四、反对派组织示威以对政府的暴行作出反应,例如,屠杀和平的示威者或政治犯或警察的其他不名誉的残暴行径。在某些情况下,主要是在南非,一桩暴行常常会导致一次示威,而且常常是以残暴受害者的葬礼的形式来进行,这种示威会挑起新的残暴行径,又使得有必要举行新的葬礼示威。这种连锁事件使得南非政府在1985年8

    月禁止葬礼游行。

    不论是由什么引起的,大规模的群众示威几乎毫无例外地为暴力提供了一种环境。即使是示威的主要组织者持温和的态度并坚决地主张非暴力,至少示威者中有些参加者会倾向于使用暴力。激进分子利用示威所提供的掩护和保护性的支持向警察或政府的交通工具投掷石块或汽油弹,而且,有暴力倾向的团体常常会从游行队伍中分离出来,并对政府的目标发动进攻。另一方面,即使是一次和平的示威,可能,而且常常为警察诉诸武力提供口实。总之,群众的抗议不时地(1)无意中产生了暴力,(2)为激进分子使用暴力提供了机会,(3)为政权中的保守派使用暴力提供了机会,(4)为保守派的特务攻击警察提供了机会,这样就为大规模的政府针对反对派的大规模政府暴力提供了正当理由。

    使用暴力是激进与温和反对派之间的主要争论问题。那些主张暴力的人常常更年轻,而且更可能是学生,而不是那些支持非暴力策略的人。他们通常批评非暴力的拥护者为“机会主义者”,而且,或是政权的事实上的同路人。例如,在韩国,以金大钟、金泳三和主流反对派的其他领袖为一方,与以青年学生为另一方之间就存在着重大的分野,这些年轻的学生充斥着抗议的队伍,并利用这些机会攻击警察。学生示威者不时地谴责温和的反对派领导人,就其激烈程度不亚于他们对政府领导人的谴责。根据金大钟的看法,这些谴责令温和的领袖们“感到惊讶”。他们使这些领袖十分为难,他们既要使学生们放弃其所使用的策略,而同时却又要动员他们来参加大规模的和平示威,借助这种示威,他们希望能够把政权拉下台。当政府同意在1989年举行普遍的自由选举时,学生们仍然很不满意,感到格格不入,而且继续主张使用抗议和暴力来促进社会主义式的改革以及结束美国在韩国的影响。

    在智利,主流反对派政治领袖同样试图疏远**、罗德里格斯爱国阵线以及其对政权使用暴力的团体。在菲律宾,阿基诺派既拒绝使用武力,也拒绝与那些使用武力的人合作。相比之下,在南非主张使用非暴力的反对派团体和领袖,诸如图图和其他的宗教领袖,布特雷奇及其自由派同盟——联合民主阵线(the

    United Democratic Front)没有其他选择,只好与非洲人国民大会合作。

    不可避免的是,反对派的激进分子和愤怒的民众常常难以抵挡得住使用暴力的诱惑,主流派领导人常常难以约束他们。亚当·米奇尼克和图图他们都有被他们国家非民主的政权投入监狱的共同体验。他们也有冒着生命危险阻止愤怒的反对派暴徒虐待政府特务的经历。

    在第三波民主化中,降低暴力水平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因素造成了民主化努力的成功。暴力性的外部干预在第二波民主化和在第三波的格林纳达和巴拿马中造就了民主。在一个社会内的群体所使用的暴力并不能产生类似的结果。威权政权的领袖们可以成功地使用暴力来维持其统治;其激进的反对派也许可以成功地使用暴力来推翻其政权。前一种行动组织使得民主难以产生;后一种行动则扼杀民主摇篮。纵观历史,武装的叛乱几乎从未产生过民主政权。在1860年到1960年的11个不成功的民主化努力当中的9个,在民主化尝试前20年出现过大规模的民间暴力活动。在同一时期,8个成功的民主化努力中有2个以大规模的民间暴力活动为先导。同样,在1974年与1990年间,暴力性的动乱在尼加拉瓜、也门(Yemen)、埃塞俄比亚(Ethiopia)、伊朗、海地、罗马尼亚和其他地方结束了威权政权。但是没有一个国家,除罗马尼亚作为一个可能的但是具有高度争议的例外之外,都没有造就民主。诉诸暴力增加了政府和反对派阵营中擅长使用暴力的专家们的权力。由折中和妥协所产生的政府可以通过折中和妥协来统治。由暴力产生的政府也只能由暴力来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