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雅典的收入(1/2)

    增加雅典国家收入的方法①

    一 关于亚狄加②的土壤和增加其收入的可能性

    我总是认为:无论统治者具有什么特性,他们所领导的政府也会具有与之相似的特性。但是,有些统治雅典的人一向被认为象别人一样懂得公正是什么,可是他们却说:因为平民贫困,他们不得不对同盟的城市做一些不大公正的事情。因此,我曾努力考查,公民是不是可以借助于他们的本国资源来维持生活,因为这样维持生活才是最公正的。我想如果真能如此,则既可以改善他们的穷困状况,也可以消除他们在其他希腊人之间所惹起的猜忌了。

    当我仔细思考我的观察所得时,我就觉得这个国家得天独厚,具有大量收入的来源。为了使人了解我所说的话是真实的,我愿意先对亚狄加的自然资源加以说明。

    土地产品证明亚狄加一年四季都是极为温暖的;因为在许多国家内甚至不能成长的东西,在亚狄加都能成熟结果。而且,和土地是最肥沃的一样,环绕陆地的海洋也是同样丰饶的;神在冬季所赐与的各种果品,在这个国家内结实最早,而凋谢最迟。土地不仅就每年成长和凋谢的东西来说是上等的,而且还具有经久的利益;因为它供应充裕的石料;这些石料可以用来建筑最宏伟的庙宇、最华丽的祭坛,以及雕刻最优美的神象;而且这些石料也是很多希腊人和很多蛮族①都希望享有的。诚然,有一部分土地虽然播种仍不能结实,但如深入挖掘,它们却比生产五谷能养活更多的人,因为在地面下——无疑是出于神赐——藏有白银;虽然有许多国家,从陆路或海路来说,都处在邻近,可是印使是最细小的银矿脉也没有延伸到其中任何一个国家。一个人会很合理地想到雅典位置在中央,不但在希腊的中央,而且在整个有人住的世界的中央;因为人们离雅典越远,他们就觉得越冷或越热;而且任何旅行者想从希腊的一端到另一端去,都必须或由水路或由陆路经过雅典,作为他们环行的中心点。虽然雅典不为水所围绕,但它正如一个岛屿一样,借助于各种风向吸引来它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也输送出它愿意出口的东西,因为它两面临海。由于它接连大陆,它也通过陆路输入种类繁多的商品。并且,对于许多国家来说,住在它们边境的蛮族经常使它们感到烦恼;但与雅典人为邻的各国本身却离开蛮族很远。

    ①本文是根据沃森(J.S.Watson)的英译转译的。——译者注

    ②亚狄加.古代中部希腊的一国,其主要城市为雅典。——译者注

    ①按希腊人和罗马人对于异族人统称为蛮族,就是对于文明的异族也是如此。——译者注

    二 关于吸引更多外国人侨居雅典的可能性

    正如我所说,我以为土地本身就是产生这些利益的原因;如果在这种自然惠赐上再加上,第一,对侨居雅典的外国人的利益予以照顾(出为我以为这种收入来源是最好的收入来源之一;因为外国人一方面维持他们自己的生活,一方面也给他们所寄居的国家提供很大的利益;他们不向公家领取津贴,却缴纳外国人应该担负的捐税),那么,这种照顾在我看来可能是最有利益的;特别是如果我们同时豁免他们那些对于国家没有神益,而对于他们则显得——是一种不光荣的标帜的负担;如果我们同样免除他们作为重步兵和我国公民一道去参加作战的义务,那就要好,因为这些事情所引起的危险是大的,而且对他们说来,弃业离家也是很大的苦恼。如果只是本国公民在战场上并肩作战,而不象现在那样混杂有里底亚人、叙利亚人、弗利治亚人和其他各国家来的蛮族,①那么,国家也将得到更大的好处。除了伴随豁免外国人参加军队而来的好处以外,让人看到雅典人在战场上只信赖自己而不信赖外国人,这也是国家的一种荣誉。其次,当我们使外国人分享适宜于他们分享的其他特权时,照我的意见,如果我们让他们也参加骑兵队,我们就能使他们对我们抱有好感,从而增加我们国家的力量,使我们国家更为强大。此外,由于城里有许多可供建筑的土地还没有房屋,我以为如果国家允许把这些土地给予那些愿意在上面建筑房屋、而且——当他们申请使用土地时——看来是值得给予的人,那么,很多可尊敬的人就会愿意在雅典得到安身之所。如果我们象对于孤儿设有保护制度一样,再制定一种保护外国人的制度,并对那些能够带进最多外国人的人们予以某些奖誉,那么这种办法就能使外国人更甘愿处在我们统治之下,而且那些在别的城市中没有住所的人,也会渴望在雅典找到安身之所;这样就会增加雅典的公共收入。

    ①里底亚和弗利治亚都是小亚细亚的古国。——译者注

    三 关于授予商人特权,以及增加贸易可能得到的利益

    为了证明雅典是一个最好的和最能生利的贸易地点,我愿详陈下列细节。首先,雅典拥有各种船只的最优良和最安全的港口,航海者如遇风暴可以在此停泊和休息。其次,在大多数其他城市中,国外商人们必须以其某种商品交换另一种商品,因为居民所使用的货币不能越出国境以外;而雅典一方面拥有外国人所需要的大量出口货物,另一方面,如果商人不愿意物物交易,他们还可以运走我们的白银,作为最好的货载;因为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卖掉这些银子,他们所得总比它们原来所值为多。

    然而,如果我们对于商事法院的法官给予奖赏,奖励那些能最公正和最迅速裁决争端的法官,从而使愿意出航的人不致受阻,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更愿意同我们贸易。如果在公共庆祝典礼上把那些开来船只并带来大批值钱商品因而有利于国家的商人和船主尊为上宾,并时常邀请他们参加宴会,那也会增加我们的利益和声望,因为他们受到如此敬意的款待,就会很快地象到朋友那里去一样再回到我们这里来,不仅是为了赚钱,而且是为了受到尊敬。寄居在我国和来我国访问的人越多,显然就会有越多的商品进口、出口和出售,并且也会使我们获得更多的利润和贡赋。为使这些收入的增加能够实现,我们只须采用宽厚的法令和谨慎的监督,不必另付任何其他代价。

    为了获得其他似乎可以到手的收入,我认为需要设立一种基金。当我回忆到在赖西斯特拉图斯的指挥下以及在希吉西劳斯的指挥下援助阿卡狄业人的时期里全国捐输了多少时,我依旧未绝望于公民会欣然为此而捐献。我也知道战舰出征,耗费甚大;当远征结果是好是坏无把握时,这些战舰就已经造成,然而十分肯定的是,捐献者从不打算收回所出的钱,甚至也不打算收回一部分。但是,现在公民能够获得的收入,再也没有比从他们所捐献的这种基金所获得的收入更可靠的了;因为那些捐献十麦纳①的人,将得到本金的五分之一,作为从船队上得到的利息,因为他每天可以收到三个奥波尔;①那些捐献五麦纳的人,将有比三号之一还多的收入。大部分雅典人无疑每年所得将比他们捐献的还多;因为那些捐献一麦纳的人将有几乎两麦纳的收入,而且这种收入还是在城市中支付的;它也似乎是在世间财产中最安全和最经久的收入。在我看来,如果再将捐助我国的人的名字记载下来,传于后代,那么很多外国人以及某些城市都会对我们有所捐输,借使名传青史。我还认为一些国王、其他诸侯以及州长们都将愿意分享这种令人满意的谢礼。

    ①古希腊的货币单位,约值英币四镑。——译者注

    ①古希腊的小银币,约值英币一便士半。——译者注

    当基金建立以后,在目前备港口原有宿舍之外,再建筑一些宿舍安顿海员,对于国家是光荣的,也是有利的;在便利卖买的场所为商人建造房屋,并为来到雅典的各种人物建造一些公共招待所,也是适当的。此外,如果在培雷埃斯和城里为零售商人建造一些房屋和店铺,那它们不但对雅典是一种装饰品,而且也可以由此获得大量的收入。我还认为应该去试一试,国家是不是可以象拥有公共战舰一样,也拥有运输商货的公共船只,并且象出租公共所有的其他东西一样,只要有人提出保证,就把它们出租。如果此事可行,那么从这个泉源也可以获得大量的收入。

    四 关于亚狄加银矿的范围。如何使这些银矿对国家有利·对所提计划可能产生的反对意见的答辩

    如果我们的银矿也能得到它们应该得到的适当管理,那么我认为我们除了其他收入以外,还可以从银矿上得到很大的利益。对于不明了这些银矿的价值的人们,我愿加以说明,因为当你们知道后,你们就能够更好地作出整顿这些银矿的计划了。银矿在远古时代已被采掘,这是众所熟知的事实;因为的确没有人试图指出银矿是在什么时候开始的。但是,虽然很久以前就已经挖掘和开采含有白银的土地,但试想一想已被掘出的土堆比诸仍处在自然状态、下面含有白银的丘陵是何等小的一部分吧。可供开采白银的场所也一点也没有显得减少,反而不断在扩大中;当矿山中有极多数的人往工作的时候,从来没有人缺乏职业,而已雇用的人手却总是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而且,目前在矿中拥有奴隶的人,谁也没有减少这些奴隶的人数,事实上反而尽可能不断增加他们的数目;因为如果只有少数人从事于采掘和勘测时,所获宝藏必少,但如使用人数增多时,就可以发现更多的银矿;所以在我所熟悉的各行各业中,只有银矿业,其中没有人嫉视别人扩张其经营范围。一切拥有农田的人都能够说出他们的土地需要多少对牡牛和多少人手。如果送到田里的牛和人手多于需要,他们就会认为是一种损失。但开采银矿的人却总说他们经常缺少工人。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结果,不同于黄铜业中人数过多所产生的结果,当黄铜器皿的价格必然变得低廉时,工人就破产了;同样,也不同于铁匠过多时所产生的结果;也不同于五谷和酒类过剩时所产生的结果,当土地产品价格低廉时,农业就无利可图,许多农民就会放弃耕耘而从事商业、旅店业或借贷业;然而,谈到银矿,发现的银矿愈多,采掘的白银也愈多,从事开采银矿的人数也就愈多了。当人们拥有足够的供住宅使用的家具时,他们不十分想添置更多的家具;可是谁也不会有多到不希望再多的白银;如果他们拥有的白银太多,他们就把它储藏起来,他们喜欢储藏白银不亚于他们喜欢使用白银。而且,当社会繁荣时,白银的用途是很大的;因为男人准备购买优良的武器、骏马、豪华的宅第和家具,而女人也急于购置贵重的服装和金饰。另一方面,如社会处于灾难的境地时——不论是由于歉收或受战争的影响——人们对于白银的需要更为迫切,因为土地闲置未耕,就更需要白银来购买粮食和支付外来援军的费用。

    如果有人说,黄金在这些用途上并不比白银差,我并不争辩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但我同时觉得如果黄金数量过多时,便不大值钱,而使银价腾贵。我所以这样说,是为了要使我们有信心地派送尽可能乡的工人到银矿里去,并且应该有信心地继续经营我们的银矿,要完全相信银矿不致失败,而且白银也不致变得不值钱。然而,我觉得,似乎国家知道这种情况远比我为早,因为它允许任何愿意到矿里工作的外国人在矿里工作,只要他们同公民一样缴纳税款。

    如果我不能从公民的生计方面把这些问题说得更为清楚,我将说明银矿应如何管理方可对国家最为有利。然而,对于我所要说的一些话,我并不希望博得赞美,好象我发现了难以发现的问题;因为我所要说明的一部分事实,都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而我们所听到的过去的情况也都有完全相同的性质。但是我们不能不感到诧异:国家虽然知道很多市民借国家的资源而致富,可是它仍未仿效他们的办法;因为我们——至少是注意这种事情的人——确实很早就听到:尼塞拉图斯的儿子尼西阿斯保有在银矿中使用的奴隶一千人,出租给色雷斯地方的索西阿斯,条件是每人每日收取租费一奥波尔(不扣除一切费用);而且尼西阿斯从不减少出赁奴隶的数目。希波尼可斯也以同样的收费率出租奴隶六百名,这使他每天能够得到一个麦纳的净收入;菲列摩尼出租三百名奴隶,每天得到半麦纳的收入;而且我以为还有一些别人各按其资力拥有一定数目的奴隶。但当目前在矿山里有很多奴隶可以出租的时候,我又何必详论往事呢?如果我的提议能够实现,那么,这个办法中唯一新的东西就是:象私人因拥有奴隶而获得经常收入一样,国家也应该拥有公共奴隶,其数目应该三倍于雅典公民。

    我所提议是否可行,让那决定取舍的人就我的每一个论点考虑以后再加以论断。谈到购买奴隶所需的费用,国家获取这种费用显然是比私人更方便的。元老院不难颁布一项公告,规定只要人们愿意就可以把奴隶带到市场,然后由国家把送来的奴隶全部买下来。国家购入这些奴隶以后,如果出租的条件和私人出租的条件一样,人们为什么不能象从私人那里租用奴隶一样,从国家那里租用奴隶呢?至少他们也从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