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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篇 特定物的信托遗给遗嘱人(2/2)

不愿出卖——应假定他从载明遗给自由的遗嘱中并无所得①——遗给自由的信托并不消灭,而是推迟,因为可能过了一个时期,会出现购买奴隶的机会,从而给予奴隶自由。通过信托遗给而被释放的奴隶,不视为遗嘱人的被释自由人——纵然过去他是遗嘱人的奴隶——而是实行释放他的人的被释自由人。反之,直接根据遗嘱获得自由的,是遗嘱人的被释自由人,称为冥国自由人②。直接根据遗嘱获得自由的,仅以在遗嘱人订立遗嘱时并在死亡时都是遗嘱人的奴隶者为限。直接给予自由指遗嘱人不请求他人释放奴隶,而愿意奴隶直接根据他的遗嘱获得自由。

    ① 如根据遗嘱而有所得,他便不应阻碍遗嘱人意思的实现。

    ② 直接根据遗嘱获得自由的,以遗嘱人为其保护人,而遗嘱人现庄已归冥府,故名。

    3.有关信托遗给最通行的词句是:我要求,我请求,我愿意,我委托,我信托。每个词句单独使用或这些词句一起使用具有相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