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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篇 保护人的法定监护(2/2)

权,但监护人却是另一个人。

    ①

    未成熟的奴隶被释放的,需要监护。一般说来,被释奴隶开始了一个新生命,即市民法上的生命。但是他踏进社会而无家可归,因此人们把他归在释放他的那个奴隶主家里,后者称保护人,其所享有权利的内容如下:(a)尊敬服从,被释放者应对保护人表示非常尊敬和服从;(b)服务,被释放者应对保护人服务,从事家庭劳动或生产劳动(如果在释放时,主人提出了这种条件而奴隶表示承诺的话);(c)对遗产的权利,保护人对被释放者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见本《法学阶梯》,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