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六章 政府在教育方面的作用(2/2)

般倾向的内容是:不论通过工会或是行业的垄断,人们企图勾结在一起以便决定价格。但是,相互勾结的协定一般会被竞争所破坏,除非政府强制执行它们,或至少给它们一定的支持。

    假使有人想要故意设计一种招聘和酬劳教员的制度,目的在于排斥有想象力的、大胆的和自信的人,而又吸引愚蠢的、平庸的和缺乏灵感的人。他应使用的几乎为最好的办法便是仿效在大城市中和在整个州中存在的要求教学证书和执行固定工资级别的制度。或许令人吃惊的是初等或中等学校的教学能力水平处于这种制度所能容许的那种最高状态。选择另一种制度会解决这些问题,并且允许竞争来发生作用,以便能按照工作成绩给予报酬和把有能力的人吸引进来。

    为什么在美国政府干预学校教育沿着它过去的路线发展呢?我没有肯定地回答这个问题所需要的教育史方面的具体知识。然而,作出几个猜测可能有利于说明可能改变社会政策的各种考虑之点。我并不肯定:我现在建议的安排方式在一个世纪以前是否合乎要求。在交通运输广泛地被建立起来以前,“技术垄断”的论点远为适用。同样重要的是: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初期,美国的主要问题不是促进多样化,而是创造一个稳定社会所必要的共同的社会价值的标准。巨大的移民的洪流从全世界各地涌入美国;移民们说着不同的语言和遵守不同的风俗。美国这一“人的熔炉”不得不开始使用一些造成一致性的措施和使人们忠诚于共同的价值的措施。公立学校在完成这个任务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至少得把英语作为共同语言。在另一种发给票证的方案下,加在有待于批准的学校的最低标准可以包括英语的使用。但是在一个私立学校的制度中,要保证对上述的要求能得到满意的执行,困难可能是很大的。我并不想作出这样的结论,即:公立学校制度肯定比另一种代替的制度较为可取,而只是说,公立学校在那时比现在可能具有远为充分的必要性。我们在今天的问题不是强使人们一致,而是我们受到过多的一致性的威胁。我们的问题是扶植多样化,而为了做到这一点,另一种代替的制度会比公立学校制度更为有效得多。

    一世纪前可能很重要的是另一个混合因素,即:人们对接受发给的现金(“施舍物”)的耻辱心情以及缺乏一个有效的行政机器来发给票证并且检查票证的使用。这种机器是目前时代的现象,随着个人赋税和社会保险的广泛的扩大而达到很大的规模。由于没有这种机器,对学校的管理可能在过去被看作为提供教育经费的唯一可能方法。

    正如上面引用的一些例子(英国和法国)所表明的那样,我们所建议安排的某些项目存在于目前教育制度之中。我相信,在大多数西方国家里,存在着强有力的和日益增长的压力来实现这种安排;其部分原因在于:现代政府行政机构的发展为这种安排提供了方便的条件。

    虽然从目前的转换到我们所建议的制度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行政问题,这些问题似乎不是不可能解决的,也不是为这一过程所独有的。正如在其他活动的非国有化时那样,既有的房屋和设备能卖给想进入这一个领域的私人企业。因此,在这种过渡中不会有物质设备的浪费。由于至少在某些范围内,政府的机构会继续管理学校,这种转换会是逐渐和容易进行的。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里,地方的教育行政机关将同样地助长这种过渡,因为它将鼓励小规模的试验。在决定是否能从某一具体政府单位获得补助金的问题上无疑地会出现困难,但是,这与决定哪一个单位有义务为一个具体儿童提供学校教育的现有问题上是相同的。补助的金额的不同会使一个地区比另一个地区更有吸引力,正象目前学校教育的质量上的差异具有同样的影响一样。唯一额外的复杂之点是可能有更多滥用职权的机会,因为有更大的自由来决定儿童接受教育的学校。假设行政上的困难是反对任何与现状不同的建议的典型理由,那末在我们的这个特殊情况下,这一反对的理由要比在通常情况下甚至更加软弱无力;因为,目前的安排方式不但要碰到所建议的安排方式引起的主要问题,而且还要碰到把管理学校当作为政府职能之一所引起的其它问题。

    学院和大学水平的学校教育

    前面的论述主要关系到初等和中等学校教育。对高等学校教育而言,以邻近影响或以技术垄断为理由的国有化甚至是更为软弱无力。就学校教育的最低水平而言,对于民主社会的公民教育的应有的内容——阅读、书写和计算占有其中的大部分,存在着相当一致的意见,几乎接近于完全同意。随着水平的持续提高,同意的程度愈来愈少。当然,远在美国大学教育之下,意见一致的程度已经少到不能用多数人的观点来代表全体的观点,更不用说,以多于多数人的观点来代表全体了。确实,缺乏一致的意见可能扩展到如此程度,以致使人甚至怀疑向处于这个水平的学校提供补助是否恰当。缺乏一致的意见当然大到足够的程度使得以提供共同的社会价值标准为理由的学校国有化受到妨碍。

    有鉴于个人为了进入高等学府而可能并且在实际上旅行的距离,在大学教育水平,几乎不存在“技术垄断”的问题。政府机构在美国高等教育方面比初等和中等教育方面起的作用较少。然而,它们的重要性却大大增加;直到二十年代肯定如此,而现在则占有进入大专院校的学生的一半以上。它们增长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它们的价格相对低廉;大多数州立和市立的大专院校的学费远低于私立大学不得不征收的数量。由于这个缘故,私立大学有着严重的财政问题,并且相当有理由地埋怨“不公道”的竞争。它们想保持脱离政府的独立性,而同时又由于财政上的压力被迫去寻找政府的援助。

    前面的分析提供了一条能找到圆满解决问题的途径。用于高等教育的公共开支的辩解理由是:为了培养年青人成为公民和社会领袖——虽然我要很快追加一句:目前占有很大比重的用于纯粹职业训练的开支不能使用这种辩护的理由,或者,确实象我们将看到那样,没有任何辩护理由。把对学校教育的补助限制于公文学校的范围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来为之辩护的。任何补助应该给与个人,用之于他自己所选择的机构,只要这种学校教育是值得给与补助的。任何保留下来的公立学校应该收取能偿付其成本的学费,从而,能在同一水平和私立学校相竞争。除了资金应该来自州而不是联邦政府以外,结果所得到的补助学校教育的办法大致类似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向退伍军人提供教育费用所采取的安排。

    采用这些安排会有助于使各种不同类型的学校进行更有效的竞争,以及使它们更有效地使用它们的资源。它会消除要求政府对私立高等学校直接援助的压力,从而,能保持它们完全的独立性和多样化,而与此同时又能使它们作出相对于公立学校的成长。它的附带的有利之处是:可能考查到补助的使用是否符合给与补助的目的。对学校而不是对个人给与补助导致了不加区别地补助学校的所有活动,而不是补助国家应该补助的活动。甚至于粗略的考查也可以说明,虽然两种活动有相互重叠之处,但它们远远不是等同的。

    认为我们提出的安排方式是公平合理的这一论点在高等教育水平特别容易看得清楚,因为,目前存在着大量的各种私立学校。例如,俄亥俄州对它的公民们说:“假使你有年轻人要进入大学,假使他或她能满足相当少的受教育的条件,而又假使他或她能干到选择进入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地步,我们将自动地给他或她一笔相当数量的四年奖学金。假使你的年轻人想去,或你要他或她去奥伯林学院或西部准备大学,更不必说,去耶鲁大学、哈佛大学、西北大学、伯洛伊特大学或芝加哥大学,我们连一分钱也不给他。”这样一个方案怎么能说得过去呢?如果俄亥俄州把它所愿意花费在高等教育的钱用之于任何大专院校读书都能得到的奖学金,而同时要求俄亥俄州立大学在同一水平和其他大专院校相竞争。这样做不是比较公平合理,不是比较有利于提高学术水平吗?

    职业和专业学校教育

    职业和专业学校教育没有上述的被认为是一般教育所具有的那种邻近影响。它是对人力资本进行投资的一个方式,类似对机器、建筑物或者对其他形式的非人类资本进行的投资。它的功能是提高人类在经济上的生产力。假使一个人这样做,他在一个自由企业的社会中将为了他提供的劳务而获得比他不这样做时所能得到的要高的报酬。这种收益的差别便是进行资本投资的动机,不论以投资于机器,还是投资于人力而论,都是如此。在两种情况下,额外的报酬必须与获得额外报酬的费用相对比。对职业教育而言,主要的费用是在训练期间拿不到收入,由于推迟挣钱的时期而损失的利息,以及接受训练所需的特殊费用,如学费和用在书本和设备上的费用。对于有形资本而言,主要的费用是建造生产资料的支出和在建筑时期所应支付的利息。在这两种情况下,假定个人认为,他的额外报酬超过了额外的费用,可以设想:那个人便会把投资当作为应该进行的事情。在这两种情况下,假使某一个人从事投资,又假使国家既不对投资给与补助,也不对报酬征收赋税,该个人(或他的家长、支助者或捐助人)一般负担所有的额外费用和获得所有的额外报酬:显然不存在系统地使私人动机和社会所认为应有的动机之间具有差异的无人负担的费用和无人获得的报酬。假使投资于人和投资于有形资产的资本是同样容易地得到,不管通过市场或通过有关个人或他们的家长,或他们的捐助人的直接投资,那么,资本的利润率在两个情况中大体上讲会趋于均等。假使它在非人的资本上较高,家长会有为了他们的孩子而购买这种资本的动机,同时,不会相反地对职业训练投入相等的一笔款项。然而,事实上,有相当多的例证表明,对职业训练投资的利润率要比对有形资本投资的利润率高得多。二者的差异说明了存在着对人力资本投资不足的问题。

    对人力资本投资的不足很可能反映了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得到人力投资的资金比得到有形资本投资的资金具有不同的条件而且比较困难。要想知道为什么如此是很容易的。假使一笔固定数量的贷款被用来进行有形资本的投资,贷款者能够以抵押的形式,或对有形资产的一部分有权变卖的形式来减少风险,从而,在不能归还贷款时,可以通过变卖有形资产,至少收回贷款的一部分。假使他贷出一笔相等的款项来增加人的挣钱能力,他显然不能获得任何类似的收回贷款的保证。在一个非奴隶制的国家中,体现投资款项的个人不能被买进和卖掉。即使他能被买进和安排,收回贷款的保证也是相差很远的。有形资本的生产力一般不取决于借款购买它的人的合作。人力资本的生产力却明显地需要这种合作。因此,对某一个人提供职业训练的资金,而此人除了动用将来的收入以外又无法对归还资金提供保证,这一行动要比贷出款项来修建一幢房屋这一行动具有很小的吸引力;归还款项的保证较少,同时,以后收回利息和本银的代价则是非常之大。

    对职业训练提供一笔固定数量的资金的不合适之处还包括下列的复杂情况。这一种投资势必牵涉到很大的风险。所期望的收益的平均数可能很高,但是,围绕着平均数的波动却很大。死亡或残废是造成波动的一个显著的原因,但是,它对波动的影响可能比人在能力、精力和运气方面的差异要远为微小。因此,假使借出了固定数量的货币贷款,而归还的保证仅仅是所期望的未来的收入,那末,相当大的一部分永远不会归还的。为了使这种贷款的贷款者感到兴趣,对所有贷款所索取的名义利息率应该是高到足够的程度来补偿由于烂帐而损失的本银。这种高额的名义利息率一方面和禁止高利贷的法律相冲突,同时又使贷款对借款者不感兴趣。为了其他风险很大的投资所采取的应付的方法是入股投资再加上有限的债务责任。在教育上的相应的方法是:“购买”他将来的收入的一部分;给他垫付训练所需要提的资金,其条件为:把他未来收入的指定部分偿付给贷款者。以这种方式,贷款者将从相对成功的个人那里取回比他原来投资要多的金额。这笔金额将补偿他不能从没有成功的个人那里扣回的他原来的投资。

    对这种私人契约看来并没有法律上的阻碍,即使它们在经济上相当于购买了一张个人的挣钱能力的股票,因而相当于部分的奴隶制。尽管这种契约对借款和贷款者是可能有利的,为什么这些契约不很普遍的原因之一很可能是:在个人有迁移自由条件下的管理契约的高昂的费用、取得正确的收入报告书的需要以及契约将继续有效的时期的漫长。对于规模微小而借款人在地理上分布很广的投资,这些费用很可能是特别高的。这些费用有可能是这种类型的投资从来没有在私人管理下发展出来的主要原因。

    然而,下列各点似乎很有可能也起着主要作用:这种新奇思想的逐渐累积的影响,不愿把对人的投资严格地看作为对有形资产的投资;即使契约是自愿订立的,社会对这种契约会作出不合理的谴责的可能性,以及法律和传统对最适合于从事这种投资的金融机关,如人寿保险公司的限制。尤其对早期新参加者,可能有的营利是如此之大,以致值得为之而负担非常沉重的管理费用。

    不管原因为何,市场的不完全性导致了对人力资本的投资不足。因而,政府的干预可能具有两个为之辩解的合理化的理由,而这两个理由均建立在“技术垄断”之上。就这种投资发展的障碍在于其有行政费用而言,存在着“技术垄断”的情况;以及就障碍来自市场阻力和刚性从而需要对市场运转加以改善而言,也存在着“技术垄断”的情况。

    假使政府确实进行干预的话,它应该如何进行呢?一个明显的干预形式,也是迄今一直采取的唯一形式,是由政府用其一般收入的款项来直接补助职业或专科学校教育。这种形式似乎显然是不合适的。投资应该进行到这样的程度,在这个程度,额外的报酬将能偿还投资并且使投资的收益等于市场利息率。假使是对人力投资,额外报酬采取的形式是:个人服务的代价高于他在不受职业训练的情况下所能得到的代价。在一个私人市场经济中,个人将把这种报酬当作为他个人的收入。假使对个人的职业训练投资加以补助,那么,个人并不要负担任何补助的费用。结果,假使把补助给予所有愿意得到训练并且能维持训练最低标准的人,那将趋于造成对人力投资的过多,因为,只要它产生超过私人费用的额外收益,即使收益不足以补偿所投入的资本而且更无利息可言,个人仍然有获得训练的动机。为了避免这种过分的投资,政府必须对补助施加限制。即使不谈计算“正确”投资量的困难,这也涉及到以某种实质上是任意行事的方式来把有限的投资配给到超过投资所能维持的申请参加训练的人。那些运气好到足以能拿到补助金来进行训练的人们将取得投资的全部报酬,而费用则被一般的纳税人所负担——是一个完全任意决定和几乎肯定是毫无道理的一次收入的再分配。

    这里的要求不是再分配收入,而是使资本按照同样的条件能为人力和有形的投资所用。个人应该自己负担投资的费用和获得报酬。当他们愿意负担费用时,他们不应该由于市场的不完全性而不能进行投资。达到这个结果的一个方法是让政府对人从事股份性质的投资。政府机构应该对任何能满足最低质量标准的个人的训练提供资金或帮助提供资金。只要资金系用在认可的机构作为训练之用的话,政府可以在规定的年限中,每年提供一定的数量。反过来,个人应该同意,在将来的每一年中,对于他从政府那里得到的每1000美元的费用,付给政府他的收入超过一定基数后的一个特殊百分比。这笔支付能很容易地与所得税的支付合併在一起,从而,所引起的附加行政费用是最小量的。基数应该等于没有这一训练情况下的估计的平均收入,支付的收入的百分比应该被规定在使整个方案收支相抵的水平。按照这个方式,接受训练的个人在实际上负担了整个费用。这样,投资的数量的大小能由个人选择加以决定。假使这是政府给职业或专业训练提供资金的唯一方法,又假设所计算出来的收入反映了一切有关的收益和费用,个人的自由选择会趋向于造成投资的最优数量。

    第二个条件不幸地不大可能完全得以满足,因为不可能把上面所提及的非金钱的收益计算进去。因而,实际上,上述办法下的投资仍然会是有点儿过于微小并且不会按最优的方式进行分配。

    由于几个原因,私有的金融机构和非利润的机构,如基金会和大学,更加适宜于从事这个计划。由于估计收入基数和付给政府的超过基数部分的收入的困难,那末,就存在着使上述计划变成为政治的足球游戏的巨大危险。各种职业目前收入的资料仅能提供一个粗略的近似值作为计算整个计划是否收支相抵的根据。此外,收入基数和超过基数的部分是因人而异的,取决于事先预计的各人挣钱能力的差异,正象人寿保险费用由于不同的预期寿命而有所不同一样。

    就行政费用阻碍这个计划由私人机构加以执行而言,提供资金的政府单位是联邦政府而不是更小的单位。任何一个州会象一个保险公司那样花同样的费用来与接受资金的人们保持联系。联邦政府会把这些费用减少到最少的数量,虽然并不完全消除它。例如,一个移往另一个国家的个人可能仍然在法律上和道义上有义务支付他收入中的事先商定的份额,然而,强制执行这个义务可能是困难和花钱的事情。因而,非常有成就的人们可能有迁移的动机。当然,类似的问题会在所得税的情况下出现,而出现的问题还具有较广泛的范围。在联邦政府一级执行这个计划的行政问题虽然在细节上无疑是麻烦的,但看来并不严重。严重的问题是早已提及的政治问题:如何防止这个计划成为一个政治上的足球游戏,并在这个过程中,从一个收支相抵的方案变成为一个补助职业教育的手段。

    但是假使这种危险是真实的,机会也是真实的。目前资本市场存在的不完全性趋向于把较为昂贵的职业和专业训练限制在其家长或捐助者有能力向其提供所需的资金的人。通过使许多有才华的人得不到必要的资金,上述家长或捐助者把这些能得到资金的个人变成为能避开竞争的“非竞争性”的集体。结果,在财富和地位上永久存在着不平等的状态。类似上面概述的安排的发展将使人们在较广泛的范围上能得到资本,从而,将在很大的程度上使机会均等成为现实,使收入和财富的不平等减少并且使人力资源得到充分的利用。它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并不通过对竞争的限制,并不通过对积极性的破坏以及并不通过对表面现象的处理,象单纯的收入的再分配所造成的那样,而是通过加强竞争,通过使积极性更加能发挥作用以及通过消除不平等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