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四章 从摇篮到坟墓(1/2)

    罗斯福的智囊团的成员,主要来自大学,特别是哥伦比亚大学。他们反映了在这以前已经在校园内的知识分子中间发生的变化,即从信仰个人负责、自由放任和权力分散的、有限的政府,转到信仰社会负责和集权的、强有力的政府。他们认为,政府的职能在于保护个人不受不测风云的影响,并根据“总的利益”来控制经济活动,即便是需要政府来拥有和运用生产资料也罢。这两条原则,早在爱德华·贝拉米1887年发表的著名小说《回顾》中就已提出来了。在那个乌托邦式的幻想小说中,有一位叫里普·范·温克的人物。他一觉从1887年睡到2000年,醒来时发现世界变了样。在“回顾”时,他的新同伴们向他解释了那个令他吃惊的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一个预言的日期——的乌托邦是怎样从十九世纪八十年代的苦难中出现的。那个乌托邦就包括了许诺“从摇篮到坟墓”(我们第一次碰上这个词)的保险,以及详尽的政府计划,其中有一规定,所有的人有义务为国家服务一段时间。

    ①应该把出现这些词语的整个句子引录下来,因为它十分精确地描述了我们正在走的道路,并无意中暗示了由此造成的后果。原话是这样说的:“再也没有人为自己的未来或是儿女的未来担心了,因为国家为每个公民一生担了保,他们将得到良好的抚养和教育并将过舒适生活。”爱德华·贝拉米:《回顾》(纽约:现代丛书公司,1917年;1887年第1版),第70页。

    罗斯福的顾问们都来自知识界,因而自然把这次萧条看作是资本主义的失败,并认为,政府,特别是中央集权政府的积极干预才是对症良药。仁慈的政府官员和无私的专家们,应当从狭隘、自私而又“保守的实业界巨头”手里接管他们滥用的权力。用罗斯福在就职演说中的话来说,“货币兑换商从我们文明圣殿的宝座上逃走了。”

    顾问们在制定罗斯福的纲领时,不仅能从校园中,而且还从过去俾斯麦的德国、费边的英国和介乎于二者之间的瑞典的经验中得到借鉴。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产生的“新政”,明显地反映了这些观点。它包括一些旨在改革基本经济结构的计划。有些计划在最高法院宣布它们为非法之后不得不放弃,最明显的是放弃了建立国家复兴署和农业调整署的计划。其他计划则照旧执行:建立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国家劳工关系委员会,在全国规定了最低工资限额。

    “新政”还包括一些灾祸保险计划,主要有社会保险(老年和遗属保险)、失业保险和政府补助。本章将论述这些措施及其后果。

    “新政”还包括一些完全临时性的计划,以对付大萧条带来的紧急情况。这些计划既然是政府计划,因而毫不奇怪,其中一些临时性计划后来就变成了永久性计划。

    最重要的临时性计划有:“创造就业机会”(该计划由工程进度管理署执行),利用失业青年改善国立公园和森林(该计划由地方资源养护队执行),以及联邦政府直接向贫困者提供救济。这些计划的确发挥了作用。当时人们的情绪普遍都很沮丧,迅速采取某种行动来消除这种情绪,帮助陷于苦难中的人们并恢复公众的希望和信念,是重要的。这些计划制定得很仓促,无疑是不完善、不经济的,但在当时的情况下,这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可避免的。罗斯福政府在消除当时的沮丧情绪和恢复公众信任方面,颇有成效。

    第二次世界大战打断了“新政”,但同时大大加强了它的基础。战争带来了庞大的政府预算以及政府对具体经济生活的前所未有的控制:通过法令规定物价和工资,实行消费品配给,禁止某些民用品的生产,分配原料和成品,以及控制进出口。

    失业现象的消灭,使美国成为“民主国家军火库”的战争物资的大量生产,以及使德国和日本无条件投降,所有这一切表明,同“无计划的资本主义”相比,政府能够更有效地管理经济。战后通过的主要法令之一是1946年的“就业法”。该法令表达了政府在维特“最大限度的就业、生产和购买力”方面的责任。这实际上是把凯恩斯的政策变成了法律。

    战争对公众态度的影响与萧条所产生的影响极为相同。萧条使人们相信资本主义有毛病;战争使人们相信中央集权的政府是有效的。其实,两种结论都不正确。萧条是由于政府的无能造成的,而不是由于私人企业。在战争中,为了一个压倒一切的目的,政府可以暂时行使巨大的控制权。这个目的是几乎全体公民所共有的,他们都乐于为它作出重大牺牲。而政府为促进含糊不清的所谓“公共利益”永久控制经济,则是另一回事。这个“公共利益”是由公民们的多种多样、各不相同的愿望构成的。

    战争结束时,中央规划经济似乎成了未来的潮流。其结果受到一些人的衷心欢迎,他们把它看作是一个新世界的黎明,大家将平等地分享富裕生活。其他人,包括我们在内,则是同样衷心地感到恐惧。在我们看来,它是走向**和苦难的转折点。迄今为止,无论是前者的希望还是后者的恐惧,都没有成为现实。

    政府的作用扩大得多了。然而,这种扩大并没有采取我们许多人曾经担心的那种形式,即中央制定具体经济计划,并对工业、金融和商业实行愈来愈广泛的国有化。人们根据以往的经验不再制定具体的经济计划了,部分地是由于它未能成功地实现已宣布的目标,同时也是由于它与自由的原则相冲突。这种冲突明显地表现在英国政府企图支配人民就业上。公众的反抗迫使政府放弃了这种企图。英国、瑞典、法国和美国的国有化工业效率极其低下,亏损额极其巨大,以致今天只有少数顽固不化的马克思主义者仍然认为进一步国有化是可取的。一度曾广泛为人接受的,以为国有化能够提高生产效率的幻想破灭了。诚然,现在政府有时仍然对个别部门和企业实行国有化,如美国的铁路客运和部分货运、英国的雪兰汽车公司以及瑞典的钢铁业。但实行国有化的原因却大不相同:有的是由于市场情况要求削减服务,但消费者希望予以保留,由政府补贴;有的是由于无利可图的企业的工人害怕失业。甚至那些支持这种国有化的人们,也不过是将它看成是不得已的事情。

    计划和国有化的失败,并没有解除要求建立更为庞大的政府的压力,只是改变了压力的方向。政府的扩张现在采取了实行福利计划和开展调节活动的形式。正如W·艾伦·沃利斯用另一种说法所阐述的,“一个多世纪以来”,社会主义“关于生产手段社会化的论据一个又一个地被戳穿,在理论上破产了,现在又谋求生产结果的社会化。”

    ①《被过分管制的社会》(纽约:自由出版社,且976年),第235页。

    在福利方面,方向的改变导致了最近数十年福利事业的激增,特别是在1964年林顿·约翰逊总统宣布“向贫穷开战”之后。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和直接救济等“新政”时期实行的计划,扩及到了新的集团;付款额增加了;增添了医疗照顾、医疗补助、食品券和其他许多计划。公共住房和城市复兴计划也扩充了。现在总共有数以百计的政府福利和收入转让计划。1953年,为把零散的福利计划集中起来,建立了卫生、教育和福利部,开始时预算为二十亿美元,不到国防开支的5%。而二十五年后的1978年,它的预算达到一千六百亿美元,为陆海空三军总开支的一倍半。它的预算之大在世界上名列第三,仅次于美国政府的预算和苏联政府的预算。该部管辖着一个庞大的王国,渗透到全国的每个角落。国内每一百名雇员中就有一名以上受雇于这个卫生、教育和福利王国,不是直接为该部服务,就是为由该部负责的、但由州或地方政府机构执行的计划服务。我们大家都受到了其活动的影响。(1979年底,从卫生、教育和福利部分离出了一个教育部。)

    谁也解释不了下面这样两个表面上相互矛盾的现象:一是人们对福利事业激增的后果普遍不满;一是人们继续施加压力要求进一步扩大福利事业。

    目标都是崇高的,结果却令人失望。社会保险开支剧增,政府在财政上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公共住房和城市复兴计划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提供给穷人的住房。尽管就业人数不断增加,但接受公共补助的名单却越来越长。普遍一致的看法是,福利计划一团糟”,充满弊端和腐化。全国大部分医药费用由政府支付后,病人和医生却都抱怨开支剧增,抱怨医疗越来越缺少人情味。在教育方面,随着联邦政府干预的扩大,学生的成绩不断下降(见第六章)。

    这些好心的计划接连遭到失败,并非偶然,也不单单是因为实施方面的错误所造成。其失败的根本原因在于用恶劣的手段来达到良好的目的。

    尽管这些福利计划失败了,然而,要求扩大这些计划的压力却有增无减。有人把失败归咎于国会在拨款时太小气,因而呼吁实施更广泛的计划。某些计划的得益者为进一步扩大这些计划而施加压力,其中首先就是实施这些福利计划的大批官僚。

    一个吸引人的代替当前福利制度的办法是,向收入低于法定标准的家庭提供联邦补助。这个主张得到了具有各种不同政治信仰的个人和集团的广泛支持。目前已有三位美国总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然而,这种建议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似乎难以在政治上付诸实施。

    现代福利国家的出现

    最早大规模采用福利措施(这些措施现在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普遍采用)的现代国家,是“铁面宰相”奥托·冯·俾斯麦统治下的新建立的德意志帝国。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他提出了一个内容广泛的社会保险方案,向工人提供事故、疾病和老年保险。他的动机是复杂的,一方面是出于对下层群众的家长式的关心,同时也是狡猾的政治手腕。他的措施是用来破坏当时刚刚出现的社会民主党的政治吸引力的。

    象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德国那样的一个本质上是贵族独裁的国家(用今天的行话来说就是右派独裁国家),竟会带头采用通常只有社会主义和左派才会采用的措施,似乎是咄咄怪事。但实际上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即使撇开俾斯麦的政治动机,也是如此。**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徒们都信奉中央集权,信奉靠命令进行统治,而不靠自愿合作。他们的分歧在于由谁来统治:是由血统决定的杰出人物来统治,还是由择优而取的专家来统治。他们都非常真诚地宣称,他们想要提高“全体大众”的福利;宣称他们知道什么是“公共利益”,而且知道怎样才能比一般人更好地为其服务。为此,他们都宣扬家长式的哲学。但是,一旦掌权,他们就都会在“全体福利”的幌子下,为其本阶级谋利益。

    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社会保险措施更为接近的先例是英国采用的措施。这些措施始于1908年通过的养老金法和1911年的国民保险法。

    养老金法规定给予任何年过七十、收入低于规定数额的老年人以周养老金,金额按领取者的收入情况而定。它绝非捐助性质,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是直接救济,即在英国存在了数百年的济贫法的延续。然而,正如A.V.迪塞指出的,这两者之间存在着根本的区别。养老金被认为是一种权利。用养老金法中的话来说,不能因为领取养老金而“剥夺人们的任何公民权、权利或特权,也不能因此而使人们丧失任何资格”。养老金法颁布五年后,迪塞在评论该法令时写道:“一个乐善好施的聪明人一定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领取养老金也即救济金的人依然有权参加下院议员的选举,这种规定是否将对整个英国有利。”

    ①当时人们提出这样的问题,谁也不会感到奇怪,但现在如果接受政府的慷慨赐与意味着丧失选举资格,那就是打着灯笼也不会找到一个有选举资格的人。这说明我们在福利国家的道路上已经走了多么远。

    国民保险法是“为了达到两个目的:第一,给所有受雇于联合王国的年龄在十六至七十岁之间的人保健康险,即保证他们有钱看病;第二,给受雇于该法令规定的那些部门的人保失业险,即保证他们在失业期间得到补助。”

    ②与养老金不同的是,国民保险法是捐助性质的,它的资金由雇员、雇主和政府共同负担。

    ①A.V.迪塞:《关于十九世纪英格兰法律同舆论的关系的讲演》,第2版(伦敦:麦克米伦公司,191业年),第XXXV页。

    ②同上,第

    XXXVI-XXXVll页。

    由于它是捐助性质的,也由于它着眼于防止意外事故,该法令甚至比养老金法还要激进,更离开了以前的做法。迪塞写道:

    根据国民保险法,国家招致了新的、可能是很沉重的负担。而挣工资的人则得到了新的、很广泛的收益。……在1908年以前,一个人不论贫富,是否为自己的健康保险,完全是每个人自由定夺的问题。他的选择同他要穿一件黑色上衣还是一件褐色上衣一样,与国家没有任何关系。

    但是,国民保险法到头来会给国家,也就是给纳税人带来比英国选民们所预料的要沉重得多的责任。……失业保险……实际上是国家承认自己有责任使每一个人免受失业之苦……国民保险法正符合社会主义的理论。它与自由主义,甚至与1865年的激进主义很不协调。①

    美国早期的这些措施,同俾斯麦的措施一样,表明了贵族统治与社会主义的相近之处。1904年,温斯顿·丘吉尔脱离贵族的保守党,加入了自由党。他作为劳合·乔治内阁的成员,在制定社会改革的法令方面起了主导作用。改换政党(后来证明只是暂时的)并不象半个世纪以前那样,需要改变原则,半个世纪前,自由党对外实行自由贸易,对内实行自由放任主义。他所提出的社会立法,虽然在范围和种类上同以前的立法有所不同,但还是继承了家长式工厂法的传统。该法令是十九世纪主要在所谓的激进保守党人②的影响下通过的。这批激进保守党人有相当一部分来自贵族,浸透着要靠工人的赞同和支持,而不靠强制来照顾工人阶级利益的责任感。

    ①见第100页注①,第XXXVll-XXXIX页。

    ②塞西尔·德赖佛:《激进保守党》(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46年)。

    可以毫不夸大地说,英国成为今天的样子更多地要归功于十九世纪保守党的原则,而不是卡尔·马克思和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思想。

    无疑,影响罗斯福“新政”的另一样板是瑞典。瑞典走的是“中间道路”,这是马奎斯·蔡尔德1936年出版的一本书的名字。瑞典于1915年颁布了强制性的养老金法,该制度的资金来自人们的捐助。规定给予所有年过六十七岁的人以养老金,不论其经济状况如何。养老金的数目依个人向该制度捐款多少而定。该制度也得到政府的财政补助。

    除养老金和后来的失业保险外,瑞典还大规模地实行工业国有化,兴建公共住房以及建立消费者合作社。

    福利国家的结局

    长期以来被标榜为福利国家的成功典型的英国和瑞典,遇到了愈来愈多的困难,不满情绪日益增长。

    英国感到越来越难以承担日益增加的财政负担。税收成了不满情绪的主要根源。通货膨胀更给人们的不满情绪火上加油(见第九章)。一度成为福利国家桂冠上的明珠而且至今仍被多数英国公众视为工党政府的伟绩之一的国民保健事业,陷入了越来越严重的困境,受到罢工、费用上涨和病人等候时间延长等问题的困扰。越来越多的人转而依靠私人开业医生、私人健康保险、私人医院和私人疗养所。尽管私人成份在整个健康事业中仍占很小部分,但这部分却正在迅速增长。

    英国的失业与通货膨胀一起增长。政府不得不收回它实现充分就业的许愿。最糟糕的是,英国的生产率和实际收入再好也只能算是停滞不前,这使它大大落后于欧洲大陆上的邻邦。保守党在1979年选举中大获全胜是这种不满情绪的集中体现。这一胜利是由于玛格丽特·撒切尔保证彻底改变政府的政策而获得的。

    瑞典的情况比英国好得多。它在两次大战中都没有负担,从中立地位中的确得到了好处。尽管如此,它近来也经历了与英国同样的困难:严重的通货膨胀和失业;高额所得税使一些最有才能的人移居国外;人们对社会纲领普遍不满。在这里,选民也以投票方式表达了他们的意见。1976年,选民们结束了社会民主党四十多年的统治,代之以其他政党的联合执政。然而,政府的政策并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

    在美国,纽约市是企图依靠政府规划来做好事的一个最明显的例子。纽约是美国最注重福利的城市。按人口计算,纽约市政府的开支比美国其他任何城市都大,为芝加哥的两倍。我们可以从纽约市长罗伯特·瓦格纳1965年的预算演说中看到指导该市活动的基本原则,他说:“我不主张让财政问题来限制我们应对满足市民的基本需要承担的义务。”①瓦格纳及其继任者对市民的“基本需要”作了非常广义的解释。但是,更多的金钱、更多的福利计划、更多的税收都无济干事。它们导致了财政上的灾难,不要说瓦格纳讲的广泛需要,就连起码的“人民的基本需要”也未能满足,只是靠了联邦政府和纽约州的资助才免于破产。这种资助的代价是纽约市交出了控制自己事物的权力,受到了州和联邦政府的严密监护。

    ①引自肯·奥莱塔的《金子铺的街道》(纽约:兰德出版社,1979年),第255页。

    纽约市民自然要把自己遇到的问题归咎于外界势力的影响。但是,正如肯·奥雷塔在新近的一本书中写道的,纽约“并非出于被迫,搞那规模巨大的医院和市立大学体系,也没有谁迫使它实行免费教育,无限制地招生,忽视预算的限制,征收国内最高的赋税,胡乱借款,向中等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补贴,严格控制房租,给城市工人以优厚的养老金、工资和其他小恩小惠。”

    他讽刺道,“受自由主义的热忱和财富再分配的理想主义信念的驱使,纽约的官员们帮助把许多税款和成千上万个就业机会分配给了纽约以外的地方。”①

    ①见第

    103页注①,第253页。

    值得庆幸的是,纽约市不具有发行钞票的权力。它不能利用通货膨胀作为征税的手段,这才延迟了灾祸的到来。可惜,它并不正视自己的问题,只是向纽约州和联邦政府求救。

    让我们更加仔细地看看以下几个例子。

    社会保险

    美国在联邦一级的主要福利国家项目是社会保险。它包括对老年、遗属、残废和健康的保险。正如巴里·戈德华特在1964年发现的,一方面,它是一头任何政治家都不敢碰的圣牛;另一方面,它又是众矢之的。领取津贴的人抱怨说靠补助金维持不了应有的生活水平。为社会保险纳税的人们则抱怨负担太重。雇主们抱怨说,在雇主多雇一名工人所花的钱和这个就业工人所得的净收入之间插进这些税造成了失业。纳税人抱怨说,这个未备基金的社会保险系统的负担总额已达数百亿美元,即便是目前的高税率也不能维持很久。这一切抱怨都有其道理。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实行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是为了使工人能够为自已准备退休金或暂时失业时的补贴,而不必依靠救济。政府只是补贴那些真正贫穷的人,而且本来打算随着就业情况的好转和社会保险事业的普遍开展,逐步取消政府救济。这两个计划开始时规模都很小,但后来却盲目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目前看不出社会保险有取代政府救济的迹象。在耗资和领取补助的人数方面,二者都空前巨大。1978年为退休、残废、失业、医疗保健和遗属抚恤支付的社会保险金总共超过一千三百亿美元,领取者超过四千万。①四百多亿美元的政府救济发给了一千七百多万人。

    为把讨论限制在可以控制的范围内,这一节的探讨将仅限于社会保险的主要部分,即对老年人和遗属的补贴上。他们得到的津贴几乎占整个福利开支的三分之二,人数占领取福利金总人数的四分之三。下一节再讨论政府救济计划。

    社会保险法于本世纪三十年代通过,自那时以来,社会保险事业便贴着假标签,通过骗人的广告宣传,被到处推销。如果是一家私营企业进行这种骗人的宣传活动,无疑会遭到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斥责。

    一直到1977年,在一本题为《大众社会保险》的未署名的卫生、教育和福利部发行了上百万份的小册子上,年复一年刊载有这样一段耐人寻味的话:“社会保险的基本思想很简单;就是在就业期间,雇主、雇员和自雇人员支付社会保险金,用这些钱设立特殊的信托基金。当工人由于退休、残废或死亡而没有收入或减少了收入时,将按月给予一定的、以在某种程度上弥补家庭收入的减少。”

    ②

    ①这些数字只包括老年、遗属和伤残卫生保险以及州失业保险,不包括铁路公司和政府雇员的退休金、退伍军人津贴和工人抚恤金,这些被看作是自愿就业合同制下的补偿费的一部分。

    ②社会保险署:《你的社会保险》,卫生、教育和福利部第(SSA)77-10035(1977年6月)号出版物,第24页。我们所见到的这本小册子的最早版本是1969年版,不过我们猜想这小册子最初发行的日期还要早好多年。在1978年2月版里,字句作了改动,那时,关于“信托基金”起重要作用的神话已被看穿了。

    修改后的版本写道:“社会保险的基本思想是简单的,在有工作的年代里,雇员、雇主和自由职业者捐助社会保险费。这钱只用于支付三千三百多万受益人的福利津贴和这个计划的管理费用。当今天的工人的收入终止或因退休、死亡或伤残而减少时,将用当初从事被保险的职业和自由职业的人捐助的资金支付福利津贴。这些福利津贴将弥补有关家庭的收入损失。”

    这肯定是一种更站得住脚的说法,不过它仍然把“赋税”称作“捐款”。当我们最初发现这一改动时,我们曾认为它可能是我们进行批判的结果。我们在1971年的《新闻周刊》上曾发表过批评文章,而且同年与前卫生、教育和福利部部长威尔伯·J·科恩进行辩论时重复了这一批评。然而,过了六年才作此改动,否定了我们的猜想。

    以下是奥韦尔(译注:奥韦尔是美国社会党人布莱尔的笔名,下文《一九八四年》一书的作者。)的矛盾观念。

    工资税被称为“捐款”(或象该党在《一九八四年》那本书中说的,“强制即自愿”

    ①)。

    在人们的想象中,信托基金似乎发挥了重要作用。事实上,它们的数目向来很少(1978年6

    月,老年和遗愿保险基金为三百二十亿美元,按当时的支出情况,不足半年之用),而且,只是政府的一个机构答应向另一机构付款。当前按社会保险法已经答应给退休或尚未退休的人的养老金的总值,已达数万亿美元。要证明小册子的话正确,就需要这样数目的信托基金(用奥韦尔的话说,“少即多”)。

    人们得到的印象是,工人的“福利”是靠自己的“捐款”来支付的。实际上,支付给退休工人、退休工人家属和工人遗属的福利金,是从就业工人那里征收的税款。根本就没有设立真正的信托基金(“我即你”)。

    今天纳税的工人从信托基金那里得不到保证,他们退休时将得到福利。任何保证都取决于未来的纳税人,要看他们是否愿意为现在的纳税人许诺给自己的津贴纳税。这种单方面的“隔代契约”被强加给一代代的人,不管他们是否同意。这与“信托基金”是两码事,倒不如说更象一封连锁信。

    现在发行的卫生、教育和福利部的小册子还说:“在美国,每十名就业者中有九名为自己和家庭挣得社会保险计划的保障。”

    ②

    ①乔治·奥韦尔:《一九八四年》(纽约:哈考特·布雷斯公司,1949年)。

    ②社会保险署:《你的社会保险》,卫生、教育和福利部第(SSA)79-10035(1979年1月)号出版物,第5页。这句话在

    1973年作了修改,“正在挣得的”改成了“目前正在积累的”。

    更为矛盾的是:现在每十名就业者中,有九名在为非就业者的津贴纳税。向私人养老金机构捐款的人可以说是在为自己“挣取”保障。而向政府机构纳税的人则不能说是在为自己和家庭“挣取”保障。他只是在政治意义上“挣取”保障,即满足政府的一定要求以取得享受福利的资格。现在接受补助的人们所得到的,要比他们自己缴纳的税和别人为他们缴纳的税的总值高得多。而许诺给现在缴纳社会保险税的年青人的,要比他们将要缴纳的税和别人将为他们缴纳的税的总额少得多。

    社会保险并不是一种交多少钱就能拿到多少津贴的保险计划。甚至它的最坚决的支持者也承认,“个人所捐的钱(即工资税)与他所得到的津贴之间几乎没有什么关系。”

    ①社会保险不如说是一种特殊的税和一种特殊的转移开支计划的混合体。

    ①J.A.皮什曼、H.J.阿伦和M.K.陶西格:《社会保险:改革的前景》(美国首都华盛顿:布鲁金斯学会,1968年)。

    有意思的是,我们从未遇到过任何一个人,不论其政治倾向如何,会替税收制度或福利制度本身辩护。如果把这两种制度分开来考虑,哪种制度也不会被人们采纳。

    至于福利方面的赋税,虽然最近作了一些小改小革(即根据收入情况给予回扣),但仍然是对所有等级的工资按统一比率征税。因而这是一种累退税,低收入者负担最重,是对工作征收的税,使雇主不想雇用工人,人们不想找工作。

    至于津贴的安排,它既不由领取者所付的钱数来决定,也不由他的收入情况来决定,既不能公平地偿还原先所付的钱,也不能有效地帮助贫困者。在所付的税款和所得到的津贴之间虽然也有某种联系,然而它最多不过是一块遮羞布,以使人们能大言不惭地把这种结合叫做“保险”。一个人能够得到多少津贴完全取决于各种偶然因素。如果他恰好在保了险的行业工作,他可得到津贴;如果他恰好在一个没有保险的行业工作,他就得不到津贴。如果他在一个保了险的行业中干的时间不长,不管他多么贫困,也是什么也得不到。而一位从不工作的妇女,如果她是一位可以享受最高津贴的人的妻子或未亡人的话,那她得到的津贴会和一位同她情况相同的劳动妇女除工资外得到的津贴相等。一位年过六十五岁的人,如果决定去干活,而且每年挣得中等以上的收入,那他不仅得不到津贴,再倒霉的是,还要额外纳税——想来是为了补偿那没有支付的津贴。这种事例举不胜举。

    人们普遍认为,社会保险计划是“新政”所取得的最伟大的成就之一,该计划把一种人们不能接受的赋税和一种人们不能接受的补贴方法结合在一起。我们很难想象有哪个异想天开的计划能比这个计划取得更大的成功。

    纵观社会保险方面的各种文章和书籍,我们对那些用来为该计划辩护的论证感到震惊。一些不会对自己的孩子、朋友或同事撒谎的人,一些在日常的私人交往中最让人信得过的人,竟然会在社会保险这一问题上宣传错误的观点。他们的才智和对相反观点的揭露,使人难以相信他们在进行这种宣传时,是出于无意和无知。他们显然把自己看作是社会的精华,最知道什么对别人有益,认为有责任和义务去说服选民为那些会对他们有益的法律投票,为此,即使欺骗他们也在所不惜。

    长期以来,社会保险计划的财政困难是由一个简单的事实造成的:领取福利津贴的人数,比可以为福利津贴纳税的人数增长得快,而且今后还将更快。1950年,每一个领取福利津贴的人,有十七个人为其纳税;到1970年只剩下了三人为其纳税;如果目前这种趋势继续下去的话,到二十一世纪初,最多将只有两人为其纳税。

    上述情况表明,社会保险计划把收入从青年人那里转移给了老年人。从整个历史来看,这种转移在某种程度上早已存在了,以往青年人总是供养他们的父母或其他上了年纪的亲属。的确,在许多象印度那样有着很高死婴率的贫穷国家。养儿防老是造成高出生率和大家庭的主要原因。社会保险和早先供养父母的习惯的区别在于,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非个人的事情,而供养父母则是自己愿意的个人私事。道义的责任是个人而不是社会的事情。孩子照顾自己的父母是出于爱或责任感。现在,他们为供养别人的父母解囊是由于受到政府的强制和出于恐惧。早先的那种转移加强家庭的纽带,而强制的转移则削弱这种纽带。

    除了从青年人向老年人的这种转移,社会保险还包括从不那么富裕者向比较富裕者的转移。福利津贴的发放确实是偏于照顾工资较低的人。然而,这种照顾被另外一种情况大大地抵消了。穷人家的子弟开始工作因而开始纳税的年龄都比较早;而富人家的子弟则晚得多。另一方面,就生命周期而言,低收入者的寿命平均比高收入者的寿命短。结果,穷人纳税的年头比富人长,领取福利津贴的年头比富人短,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帮助穷人。

    社会保险的其他一些特征更加强了这种反常的效果。福利津贴领取者的其他收入越高,从所得税中扣除的福利额就越大。对于年龄在六十五至七十二岁(1982年将改为七十岁)之间的老人,发给的津贴数额完全取决于他在那些年的工资收入,而不看其他方面的收入——有一百万美元的股息收入也不妨碍领取社会保险津贴;而年薪超过四千五百美元的人,却要为他所得的每两美元收入损失一美元的津贴。①

    总而言之,社会保险是“董事法规”在起作用的极好范例,即“公共开支是为了中等阶级的基本福利,而作为公共开支来源的赋税则主要由穷人和富人来负担。”

    ②

    ①约翰·A.布里顿:《用于社会保险的工资税》(美国首都华盛顿:布鲁金斯学会,1972年)。

    ②乔治.J.施蒂格勒:《重新分配公共收入的董事法则》,载《法律和经济学杂志》。第

    13卷(1970年4月),第1页。

    政府补助

    讨论“一团糟的福利”可以比讨论社会保险简单得多,因为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看法比较一致。我们现行的福利制度的弊病已被广泛地认识到了。尽管富裕程度在增长,但领取救济金的人数也在增加。庞大的官僚机构主要忙于来往公文的处理,而不是真正为人民干事。人们一旦靠上救济,就很难脱离救济金而生活。国家日益分化为两类公民,一类人领取救济,另一类人为救济出钱。那些领取救济的人就不想再挣钱了。救济金在国内各个不同的地方差异很大,这鼓励了人们从南方和农村地区向北方特别是城市中心移居。尽管经济情况可能相同,但是,正在接受救济或受到过救济的人与没有受过救济的人(即所谓穷工人)却往往受到政府的不同对待。贪污腐化和欺诈行贿,以及大事报导的福利“皇后”驾着用多种救济券买来的高级轿车到处周游的新闻,一次又一次地激起公众的愤怒。

    在对福利计划的抱怨增加的同时,受埋怨的福利计划的数目却在不断增加。已经通过的帮助穷人的联邦计划,乌七八糟地有一百多个。其中主要的计划有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对老年人的医疗照顾、对穷人的医疗补助、对有子女家庭的补助、保险收入补助、食品券;还有大多数人未听说过的无数小计划,如对古巴难民的援助、对妇女、婴儿和儿童的营养补助、对婴儿的特别照顾方案、房租补助、城市灭鼠方案、综合治疗血友病中心等等。许多计划是重叠的,有些设法得到多项福利补助的家庭,其最后的收入肯定要比全国平均收入还高。而另一些家庭或则由于行动得慢了些,或则由于不太关心这种事,往往申请不到补助来减轻他们真正的贫困。然而,每项计划都需要有官僚机构去管理。

    社会保险每年耗资一千三百多亿美元,除此之外每年还要在这些福利计划上开支大约九百亿美元(十倍于1960年的开支)。这显然是太多了。1978年的所谓贫困线是:一个非农业的四口之家的年收入在七千美元以下。据人口普查估计,当时大约有两千五百万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家庭中。这是个粗略的过高的估计,因为它仅仅根据工资收入来划线,全然忽略了其他方面的收入,如房产、花园、食品券、医疗补助、公共住房。有些研究报告认为,算上这些收入的话,“人口普查”的数字可以减少一半或四分之三。①但是,即使根据人口普查的估计数字来计算,福利计划的开支分给每个贫困线以下的人,也合三千五百美元左右,分给每个四口之家合一万四千美元左右。约为贫困线水平的两倍。如果这些福利资金确实都花在“穷人”身上,就不会还有穷人,至少他们也可以舒服地过富裕的生活了。

    ①看马丁.安德森:《福利》(加利福尼亚州斯坦福:斯坦福大学胡佛学会,1978年),第1章,该章非常精辟地讨论了有关贫穷状况的估计数字。

    显然,大部分福利开支没有用在穷人身上。其中有些被行政开支挪用,以优厚的薪金维持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有些到了那些绝不能被认为是穷人的手中。这些人中间有领取食品券或其他补助的大学生,有收入相当不错而又领取住房补贴和其他各种我们想象不到的补贴的家庭。还有些则到了骗取福利金的人手中。

    我们有必要在这些福利计划上多费些口舌。同领取社会保险津贴的人们不同,靠这一巨额福利款项补助的人们的平均收入,可能比为补助他们而纳税的人们的低,不过即使这一点也很难确定。正如马丁·安德森所说:

    “我们的福利计划可能效率很低,弊病很多,管理质量很差。有些计划彼此重叠,福利金的分配很不公平,而且没有能够在物质上刺激人们去工作。但是,如果我们倒退一步,按照以下两个基本标准来考查各色各样的福利计划,情况就大不一样了。这两个标准是:福利计划服务的对象之广泛和人们得到的服务之全面。按这两个标准衡量,我们的福利制度是辉煌的成就。”①

    ①见第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