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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至尊者的罪身——张汤之殇(30)(2/2)

的典范,那些偷逃税款的刁民必定会心存羞愧而痛改前非,踊跃缴税。

    然而武帝高估了他的子民的觉悟水平,树立卜式这样的典范并没有带来移风易俗的效果,商人依然偷逃税款,盛怒之下的武帝颁布了告缗令。

    告缗令并不能算是一个单行的法规,财产税政策的第一部分是税率标准,第二部分是对偷逃税的处罚规定,其中对揭发人员的奖励规定就是告缗令,问题的严重性在于商人们集体无意识地偷逃财产税触怒了朝廷,武帝和张汤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一次告缗运动来全面剥夺商人的财产。

    元狩六年冬天(前118年年底),武帝派出杨可主持告缗,右内史义纵认为这是扰民之举,派人抓捕杨可的使者,武帝立杀义纵。元鼎三年十一月(前115年年底),“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杨可告缗全国,杜周审理相关案件,“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民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蓄)藏之产业,而县官有盐铁缗钱之故,用益饶矣”。朝廷用巨额奖励发动每一名百姓检举身边富人的真实财产,如此运动之下没有任何人能够再隐瞒自己的财产,不甘损失的富人开始全力以赴地消费,宁可吃喝玩乐挥霍殆尽也不愿缴给朝廷,整个社会的风气变得颓废。

    告缗令在短时间内为朝廷搜罗到巨额的财富,却严重影响了生产、商业活动的积极性,庆幸的是元封元年盐铁官营、均输、平准、酒类专营等政策渐次全面落实之后,帝国的财政有了更加充实明确的来源,推行数年的告缗令废除{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