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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我光造日月(10)(1/2)

    第六章 我光造日月(10)

    由于举措得当,阳明软硬兼施的策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几个月后,庐陵的讼风果然平息了不少。

    就在阳明任庐陵知县期间,朝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杨一清借刀杀人,利用安化王之乱,借张永之手除掉了刘瑾。

    阳明的仕途,也随之出现了转机。

    根据明朝的制度,地方官每三年要进京一次,朝见皇帝,同时接受吏部和都察院的考察。

    由于朝觐是统一行动,所以只当了六个月知县的阳明还是参加了正德六年的朝觐。

    有人的地方就有变数,有变数就有机会,从而可以推导出:人越多的地方机会越多。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哪行哪业,哪朝哪代,大家都爱往京城扎堆的原因。

    阳明不是扎堆,只是要回属于他自己的东西。

    四年前的上疏使他在仕途上转了一个圈。没有这个圈子,《明史》上无非多了一个成熟的政客;有了这个圈子,才有了一个足以彪炳史册的伟人。

    在湛若水等人的安排下,吏部的委任书下达了:南京刑部四川司主事。

    这不是养老吗?还没有刚考上进士时的职务大。不要着急,中国人的智慧是事缓则圆,一切都得慢慢来。

    阳明尚未赴任,新的任命就下达了,吏部验封司主事。

    吏部为六部之首,有四个司:文选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排名要分先后)。

    验封司就是管封爵和褒赏的,有实权,大肥差,所以排名第二,不过别急,还没到头。

    当年十月,阳明又升任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这就相当于人事部负责官员升迁和调动的副司长了。

    人生的际遇就像张爱玲《金锁记》里的最后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