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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常常听到人们在争论城邦的性质”(2/2)

知,即使到了亚里士多德的时候,古希腊人自己也并不见得能够非常清楚地理解城邦的意义。亚里士多德相信理解城邦必须先理解公民,他的定义是:“凡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我们就说他是那个城邦的公民;城邦的一般含义就是为了维持自给生活而具有足够人数的一个公民集团。”同上书,113页。城邦国家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是创新,这是个问题。阿伦特说:“城邦国家的兴起意味着人们获得了除其私人生活之外的第二种生活,即他的政治生活。这样每个公民都有了两个生存层次:在他的生活中,他自己的东西(idion)与公有的东西(koinon)。”[美]阿伦特:《人的条件》,1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按照这个说法,城邦是个彻底的政治创新,它创造了公共生活。不过,喜欢没完没了追溯事情的连续性的历史学家们未必同意这个截然区分,他们会很快就从古希腊城邦的某些特征追溯到了荷马时代和迈锡尼时代甚至更早的时代。荷马时代有了在公共广场(agora)上的民众大会,这肯定没有错,《荷马史诗》比如《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都有所描写,不过荷马时代的agora似乎还不太民主,如果没有地位的人说了不得体的话还会挨揍。布罗代尔也写到,公元前2000年的克里特文明就已经有了很像古希腊的城市,比如克诺索斯有着古希腊那样的公共广场,人们可以在广场上自由言说参见[法]布罗代尔:《地中海考古》,99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不过早期的agora虽然已经是人们聚集和交易的场地,但大概比较粗陋,还没有特别明确的政治意义,地位远没有宫殿重要,像克诺索斯虽有agora,但主要标志是宫殿,以至于被称作“宫殿国家”(palace state),这显然不同于古希腊的城邦国家。摩尔根也相信城邦政治并非“新鲜的原理”或者“独特的发明”,而是历史悠久的习惯制度。他指的是,在城邦之前的英雄时代里,古希腊部族本来早就有了酋长会议、民众大会(agora的原本意思)和作为最高统帅的军事首领(basileus),只不过这些制度后来被改造为元老院、公民大会和执政官参见[美]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二编的第八章至第十章。。这里产生两个重要问题:(1)既然在城邦之前,古希腊人就已经有了公共政治生活,多少类似于后来的民主形式(因为早已有了agora),那么,城邦在什么意义上是个政治创新?(2)如果城邦确实是个政治创新,那么,导致这种政治创新的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