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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桧——卖国求荣的千古第一罪人(1)(1/2)

    秦桧——卖国求荣的千古第一罪人(1)

    秦桧,字会之,宋朝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人。中国历史上十大奸臣之一,因以“莫须有”的罪名害死岳飞而遗臭万年。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城)教授,曾任太学学正。北宋末年任御史中丞,与宋徽宗、钦宗一起被金人俘获。南归后,任礼部尚书,两任宰相,前后执政19年。

    自幼擅长玩弄权术

    秦桧出身于一个小官僚家庭,其父秦敏学做过县令。秦桧少年时曾经拜汪伯彦为师,后入太学就读。因他善于干一些跑腿的小事,同学每次出外游玩时都事先让秦桧筹划操办,因此得了“秦长脚”的绰号。政和五年(1115年)25岁的秦桧考中进士,补密州(山东诸城县)教授,任太学学正。秦桧的妻子王氏是北宋名臣王珪的孙女。王氏的亲姑夫就是曾任枢密使、又是徽宗郑妃堂兄的郑居中。夫以妻贵。尽管秦桧只是一个正九品的小官,却和许多达官显宦有密切的往来。秦桧自小“天资狡险”,又从汪伯彦那里学得一套玩弄权术的本领,以至于在朝廷中很吃得开。

    靖康元年(1126年)初,金兵大举南侵,包围汴京,派出使节提出割让中山、太原、河间三镇之地的要求。当时朝内分别以李邦彦、张邦昌和李纲为首形成了主和、主战两派,针锋相对,各不相让。宋钦宗虽然迫于形势起用了李纲,但内心却倾向于割地求和、苟且偷安。善于察言观色的秦桧见有机可乘,一面上书提出反对割地等主张,给自己加上抗金派的桂冠;一面又和掌握实权的主和派打得火热,以此博得了两派的好感。不久,李纲等人被排挤出朝。秦桧却步步高升,从职方员外郎、殿中侍御史升到左司谏,并很快在投降派大臣李回等人的推荐下爬上了御史中丞的要职。靖康元年(1126年)闰十一月,金兵再度南侵。汴京失守,徽、钦二位皇帝被金朝军队俘虏而去。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金军统帅让宋朝大臣推立异姓为主。留守的王时雍等人召集百官与军民共同商议推立张邦昌。于是张邦昌就成了金人的傀儡皇帝。金人的行径遭到许多人的抵制和反对。监察御史马伸慷慨激昂地对众同事说:“我们的职务就是谏官,岂能坐视而一言不发?我们应当共同提出奏状,要求保存赵氏为皇帝。”

    身为御史台头目的秦桧在下属们的要求下,便写了一封书信送到金营。他在书信中首先表白自己并非仅仅忠于赵宋王朝,此信的目的也是为金朝着想。他指出宋朝建国已久,地域辽阔,号令一统,根深难拔;而张邦昌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庸人,本来就为天下人所憎恨,如果他当皇帝,人民必然共起而诛之。但如果金朝恢复钦宗的皇位,则对各方都是有利的。秦桧的这番举动使他得了赵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