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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非常态生活,非常态作为(3)(2/2)

书说:“单于不忘鄙邑,赐之以书,鄙邑恐惧。退日自图,年老色衰,发齿堕落,行步失度,单于过听,不足以自汗(污)。鄙邑无罪,宜在见赦。窃有御车两乘,马二驷,以奉常驾。”

    陈平闻听,急道:太后万万不可,如此自谦,且辱及个人,恐令冒顿更为猖狂也。季布、樊哙也说道:太后如此轻慢于己,辱及大汉,恐天下以为耻。但吕后就是坚持己见,不惜降低身份,可谓“软”得过人。

    其二,对内“硬”得反常。

    公元前187年,吕后下召分封三人为诸侯王,这三个人被封的王号并不相同,分别是吕王、梁王、燕王,但他们有一点是相同的:都姓吕而不姓刘,都是吕后的侄子,是她的娘家人。如果再加上吕后追尊她的父亲吕文为吕宣王,大哥吕泽为悼武王,二哥吕释之为赵昭王,短短几年之间,她竟先后分封了十几个吕姓男子为王为侯。这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熟悉中国历史的人肯定都觉得吕后此举实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是一个非常反常的举动,因为它违背了西汉帝国第一代“董事长”刘邦早年立下的“白马之盟”。

    所谓“白马之盟”,是刘邦为巩固统治而进行的一项制度设计:汉初的政治体制基本沿袭秦制,但在中央集权制度下,又恢复了秦代已废除的分封制,采用郡县与封国并行的体制。早在楚汉战争时期,刘邦为了网罗各股军事力量,与项羽争夺王位,曾分封了一批异姓王。他们在汉军大旗之下,助刘邦建成帝业。其后,他认为异姓王终不可信,而仅能利用。因此他称帝以后,先后以种种借口除掉异姓王,同时又分封刘氏子侄为同姓王,并与群臣定下白马之盟,立下“非刘氏不王”的誓约,作为巩固西汉中央政权的辅助手段。白马之盟是汉高祖刘邦在位时与手下人以杀白马方式订立的盟约,这是古代盟誓的方式之一,要杀牲取血,并用手指蘸血涂在嘴上,以示恪守盟约。此盟约的目的是为确保只有刘姓者可为王,即“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当手下人提出必须恪守“白马之盟”,不应分封非刘姓的吕氏家族成员为王时,吕后“硬”得反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