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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伟大罗马:末日帝国的昔日荣光(2)(1/2)

    第四章 伟大罗马:末日帝国的昔日荣光(2)

    《十二铜表法》的篇目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

    其特点为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十二表法》的某些规定虽反映了平民的要求,但其主要目的在于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典,是古罗马固有习惯法的汇编,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是“一切公法和私法的渊源”。许多世纪以来,《十二表法》被认为是罗马法的主要渊源。

    名誉 谁曾是古罗马“祖国之父”

    “祖国之父”这是一个向其拥有者表示敬意的头衔,产生于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时期,类似于近代的“国父”。但被称为祖国之父的人并不一定就创建了一个新的国家,而是因为其拥有者在维护罗马国家安全和领土完整等方面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与其他所有的罗马共和国的头衔一样,“祖国之父”的头衔也是由罗马元老院授予的。第一个接受“祖国之父”头衔的人乃是著名的演说家西塞罗。

    公元前63年,西塞罗成为了第一个“新人”,即图留斯家族中第一个担任执政官的人,也是三十多年以来第一个通过选举担任这一职务的人。卢修斯·瑟金斯·喀提林因为不满时政企图推翻罗马共和国。西塞罗起草了戒严令,西塞罗为此发表了四个言辞激烈的演说,指责喀提林及其追随者生活腐朽糜烂,并指责他们挥霍无度,决定将喀提林驱逐出罗马。

    元老院仔细考虑了对这些反叛者的惩罚措施,由于元老院本身是一个立法机构而不是司法机构,因而在惩处谋反者上并不能完全为所欲为,不管怎样,那时还没有解除戒严令。元老院的逮捕或者放逐,按那时的标准程序并不能消除对国家的威胁。起初,元老院中的大部分成员都主张采取“极刑”,但很多人随后就被盖乌斯·尤利乌斯·恺撒的演讲所打动,恺撒谴责开启这种先例并将关于惩罚的争论限制在流放的范围内。加图随后起来捍卫死刑,最终所有元老院成员都同意采用这种方式。这样可以避免因直接宣布他们的死亡而带来的晦气。西塞罗因粉碎这一阴谋而荣获“祖国之父”的尊号。

    第二个获此殊荣的便是大名鼎鼎的尤利乌斯·恺撒(公元前45年),此时他已经第二次被任命为独裁官,是罗马世界的唯一主人。

    在公元前2年,元老院投票将此头衔授予屋大维,也就是罗马帝国的首位皇帝恺撒·奥古斯都。而屋大维的继任者提比里乌斯拒绝接受这项尊荣。后来,元老院将这一头衔授予很多位罗马皇帝,通常都是在后者即位很多年以后。因此,很多统治时间很短的皇帝都未获得这个头衔。

    此外,在15世纪,梅第奇家族的第一个佛罗伦萨僭主科西莫·德·梅第奇在死后也被授予“祖国之父”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