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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削夺其权:罢黜支郡,三岁一易(2)(1/2)

    5. 削夺其权:罢黜支郡,三岁一易(2)

    赵匡胤说:“任命无须延迟,选择一个忠实可靠的文臣来管理就可以。不过荆南支郡的范围要缩减,此地的节度使只能管理荆南,而不能将它附近的几个州都划归在内。其他地区的统领权力都归于朝廷,直属京师。”

    赵普问:“统领军队的防御使一职又该如何处理呢?”

    赵匡胤说:“你曾经对我说,要削夺其权,把军权交给地方始终是一件不能让人放心的事。那就重新设立官职,以文臣出任,取代防御使一职,只有这样,我在高堂之上才能安心。”

    依照这一指示,荆南地区的支郡制度很快便被取消,虽然保留了节度使一职,但其驻地以外的其他州郡不再像以前一样归节度使管辖,而是直接由中央政府管理。同时设立的知州一职,取代原有的防御使来管理军队。这一方式从荆南开始,随着宋军的征伐脚步而逐渐向全国推广,到宋军将南方地区平定时,基本上所有地区的支郡制度都被取消了,大部分地区都划归中央管理,大大加强了中央政权的集权,而地方实力被逐渐削弱。

    在设立了全新的职位“知州”之后,赵普对赵匡胤说:“官员长驻一个地方,就如同将领长期带着一支部队一样,久而久之就容易形成自己的心腹,慢慢地就会成为盘踞此地的势力,等其强大便不易铲除。”

    赵匡胤问:“选拔年轻的将领担任军职可以避免其势力过大,但又该怎么样避免地方官员盘踞一方呢?”

    赵普说:“现在很多官员都不愿换任,一方面是因为对新任职的地方不熟悉,另一方面就是因为自己的亲朋势力都不能跟随去新任。我们正可以利用这一点,让官员的任职实现不断地流动,每到一处都是新的局势,便不利他们纠结势力。”

    赵匡胤颔首表示赞同,在知州之后又颁布了新的法令:“凡是在一个地方担任知州、知县等职务,满三年便要换任,不许久任。”

    这一方针的出台虽然避免了地方势力的不断增强,但也有特殊情况。乾德三年,即公元965年,北海郡知郡杨廷美已经任满三年,准备换任,但因其为官清廉,深受当地百姓的爱戴,民众为了挽留杨廷美,数百人前往开封请愿,希望可以将其连任。

    这样廉政爱民的官员原本是朝廷之福,可以让百姓安居乐业本也是朝廷乐见的。但请愿此举却是在挑战赵匡胤所设立的“三岁一易”的制度,因此他甚为不满,对赵普说:“杨廷美任职已满,为了他一个人而破坏法令制度,是不是值得?”

    赵普跟随赵匡胤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