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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奇特的“捉钱”专业户(1)(1/2)

    第十六章 奇特的“捉钱”专业户(1)

    唐代官场经费靠“捉钱”来解决他质问臣属,怎么就非得让他们还贷呢?

    ——不错,柴世宗只不过是个“封建”皇帝,但他说的不是真理吗?

    我看现代官场大概都缺了一课,那就是鲁迅先生所说的——“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

    当然,唐代也有“歪嘴和尚”,把唐太宗的经给念歪了。到唐玄宗时,义仓的粮食经常被挪作他用。到了该赈灾的时候,却拿不出粮来。

    老百姓饿得没法,只好去向商人借“倍息”的高利贷。

    唐玄宗也知道了这情况,专门发了圣旨说:“贫民都去借‘倍息’,致使贫者越贫,富者更富。”于是他下令,在各州设立农桑官员,各县要负责审查农民的粮食和种子情况,不够的就要贷给,还规定了赈贷口粮的标准。几年后,他又重新规定了义仓粮的征收办法。(见《册府元龟》)

    玄宗,《长恨歌》里的唐明皇,看来这人也不是心中只装着杨贵妃啊!

    唐朝的好经验,就是政府把慈善事业纳入了自己的职责范围,主动管了起来,发挥了政府和民间两个猾性,而不是将慈善事业向民间一推了之。

    再一个是动员了全社会的力量,建立赈灾保障体系,使得慈善事业有了强大的实力作后盾。

    在史籍上还记载着,在特殊情况下,唐政府也曾动用过国家粮仓的粮食进行赈济。也有过免除民欠官债的大量记录。

    有这样一群奇特的“捉钱”专业户

    前面所讲的唐朝的货币情况,都还没超出我们的常识,而这个中国古代最好的王朝在放贷方面,却就有现代人难以想象的举措了。

    那就是所谓的官营高利贷。

    官营高利贷,最初是出现在隋朝,隋朝时叫“公廨钱”,到了唐朝,把这个制度继承下来,称为“公廨本钱”,凡从事官营高利贷的种种活动,都叫做“捉钱”。

    古人的形象思维,真是不秩现代人发达多少倍,比起现今常说的“捞钱”来,“捉钱”——是何等虎虎有生气!

    怎么捉钱?当然还是由朝廷发给本钱。

    从唐高祖李渊上台的那一年起,就在京师各部设立了公廨本钱,这就是放贷基金了,每个司都有。由各司出几位“科级秘书”来管理,这些人就号称“捉钱令史”。

    也有一些六品以下官员的子孙来干这项工作的,则称为“捉钱品子”。

    一般来说,是每个司指定大约9个秘书,每人发给本钱4万到5万文,再由他们将这些钱交给物色好的“中介人”(下面要专门讲到)拿去放债,要求每月收回利息4000文,每年收回利息5万文,相当于月利率8~10分。收上来的利息,就作为京官的料钱(津贴)。

    对那些能按时还本付息的“中介人”,有特别的奖励,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