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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会昌法难(1)(1/2)

    第十四章 会昌法难(1)

    唐朝皇帝为何禁止百姓存钱有人还向皇帝举发了铜钱大量流失的一个猫腻:原来是黑心商人把铜钱熔化了,铸成铜器,卖价是等量铜钱的榷半!

    如此厚利,傻瓜才不干。什么香炉、帐钩、镜子、夜壶,什么好卖就铸什么吧。

    为了遏制铜钱大批退出流通,皇帝也是想疼了脑瓜仁儿,中晚唐时期,朝廷几次下令禁止铸铜器,但这种官样文章的法令大概没啥效力。

    到了唐宪宗,索性禁止民间存钱,要求富户把所有的存钱都拿出来,投入流通。

    他发现只下诏令没有用,就正式颁布了《禁蓄钱令》,规定私藏钱不得超过5000贯,超过的部分,限期一个月内全部购买物品来储存,违者按照官职大小,定不同的罪。平民就更不能饶,要杖死,杖死就是打板子致死。

    法令实施14年后,下一任皇帝唐文宗又稍稍放宽了限制,规定存钱不得超过7000贯。凡是超过10000贯的,一年内必须花完;对拥有10万贯家产以上的大富豪,特别开恩,允许两年内处理完毕。

    这样的法令,实际上是掩耳盗铃,怎么可能有效用?

    货币本身就有储值功能,人家是合法收入,你怎能挡得住人家不花钱?大唐又不是秦始皇暴政,我就不花钱,你还能派侦缉队挨家挨户搜吗?

    经过40多年的官民角力,政府终于让了步。唐穆宗听取了户部尚书杨於陵的建议,百姓上税、国税上交和地税截留都用实物计算,仅仅保留盐、酒两项专卖仍用钱计算。这等于承认了实物货币的存在。

    有专家指出,唐朝之所以不能把官铸铜币贯彻到底,是因为当时的市场经济还不够发达,很多农民生活在自然经济状态中,与商品社会不接轨,所以实物货币还不能完全废止。

    不过,这个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