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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黄金时代(4)(1/2)

    第三章 黄金时代(4)

    也就是说,在远古的海南,贝壳就是贝壳,一钱不值,只有运到中原以后才有价值。这就相当于现在纸张和纸币的区别。

    当时的海南人,很有些郁闷吧,守着满海滩的贝币,跟守着一堆废纸一样,只能出淤泥而不染了。

    古代中国第一次发行的债券信誉不良

    秦始皇统一海内,商人最高兴了。从此壁垒打破,畅行无阻,四海一家,用一种钱,长一个脑袋就能记住汇率了。

    可是他们没高兴多久。秦始皇虽然客观上代表了商人阶层的利益,但政治家的野心有时候谁也不代表,只代表他自己。灭六国后,本应让百姓休养生息,可他还在那里踩油门,而且踩到了极限。

    他做皇帝才11年,你看他折腾的:内修驰道、开灵洽筑长城,外伐匈奴、征百越,每次大行动,都要耗费浩大民力。尤其在咸阳附近造阿房宫、修骊山墓,共征发民夫70万人。还有当时辐役的,在200万人以上,占壮年男子的三分之一。

    人都被拉去服劳役了,商人还跟谁做买卖去?

    再说,就算再大的财主,也禁不住这么扔钱啊!

    从后世出土的“秦半两”看,轻重不一,显然后期的铜钱已经不够分量了,偷偷地在贬值。秦朝法律是最严的,说半两就是半两,可是连国家都不能坚守承诺,偷偷刮老百姓的油水,可见实在有点顶不住了。

    秦始皇不管那个,他照旧浩浩荡荡出去东巡。我们就让他在路上颠着吧,咱们抽空回顾一下春秋战国时的信贷是啥模样。

    我们的教科书告诉我们,我们的亲身体验也告诉我们:有私有制就有穷富,有穷富就有借贷——人总不能活活饿死吧!

    世界上最早的借贷行为,是出现在公元前2000年的西亚,也就是现在老出事儿的伊朗、伊拉克、叙利亚、约旦、以色列、巴勒斯坦那些地方。

    古罗马也有借贷,大约在公元前450年,他们制定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首先规定的就是债务法。规定说:欠了债,要还,过期不还要蹲监狱;蹲监狱算是轻的,弄不好把你当奴隶卖掉或者处死——那时候哪个杨白劳敢不还黄世仁的钱?

    咱们中国的规模性借贷起于何时,不清楚,但在春秋战国时期肯定已很普遍。而且古代中国第一次发行债券,就在战国末期。

    有个成语跟“债”字有关,是什么,想想看——是“债台高直!

    对,这就是战国时候的事儿。

    事情发生在东周最后一个王——周赧王的身上。周赧王那时候还顶着个“周天子”的虚名,实际上只是个小国的国君,忽然被六国诸侯说动了心,拼凑了5000多兵马,要和诸侯联合去打秦国。

    可是他太穷,就连这5000人的粮饷、武器都凑不齐,只好向境内的富户借钱,给他们出具了借券,答应在周军班师之日,以战利品偿还。

    后来,他们这群乌合之众根本不可能和秦军交手,无功而返。富户们见周军回来,都手持债券跑来向周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