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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孩子选择不如让孩子选择(1)(2/2)

以及遇事有主见的心理素质。

    让孩子自己选择,也是培养孩子责任心的需要。所以,家长不妨把选择权还给孩子,让孩子自己选择;给孩子时间,让孩子自己安排;给孩子空间,让孩子自己选择朋友,培养孩子的自主能力。

    父母1%的改变

    1.给孩子权利,让他自己去选择

    孩子善于自主选择是孩子自主能力的一个重要表现。然而,在生活中很多家长总是怕孩子出错误,很少给孩子选择的权利,凡事总是帮孩子选好,这样培养出来的孩子难以适应竞争激烈的社会生活。所以,家长应该把选择的权利还给孩子,让孩子自己去选择、负责。

    淑媛是一个自主能力非常强的孩子,从小就有自己的主见,这和妈妈的教育是分不开的。

    妈妈知道现在的孩子缺少主见,因此在淑媛小的时候就注重培养她的自主性。一次,妈妈带着淑媛到少年宫去报名,妈妈本来想让淑媛报名参加绘画课,可是淑媛却对妈妈说她想学舞蹈,她站在舞蹈组门口看别人训练,看得出神。

    妈妈对淑媛说:“乖女儿,想报什么班你自己拿主意。但是妈妈提醒你,你要是学习舞蹈,需要练基本功,这是非常艰苦的事情。如果你选择了舞蹈课,就一定要坚持到底,不能半途而废。”淑媛说:“妈妈放心,我非常喜欢舞蹈,我不会放弃的。”

    于是,淑媛按照自己的兴趣选择了舞蹈班。虽然每天的基本功练习非常辛苦,但是淑媛想到自己对妈妈的承诺,咬咬牙坚持了下来,最终完成了舞蹈课的学习。

    妈妈能够把选择的权利交给淑媛,让她自己选择,不仅增强了淑媛的责任心,而且还提高了她的自主选择能力,这对她的成长无疑是非常有好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