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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骄傲,我什么都敢想(1)(1/2)

    我骄傲,我什么都敢想(1)

    任何与美国人接触过的人都有这种感觉:美国人把个人自由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不仅联邦宪法赋予个人以信仰、言论、出版和集会的自由,而且在日常交往中,美国人对“私人空间”也严加防范,不允许他人随意侵犯。当个人自由受到威胁时,美国人有权用枪杆子保卫自己的生命,捍卫自己的权利。

    从很大程度上说,美国人对个人自由的崇尚伴随着美利坚民族创建的整个过程。众所周知,为了摆脱欧洲国家的皇权统治和僧侣压迫,早期的欧洲移民纷纷投奔到北美新大陆,以便在广袤无际的北美大陆建立他们心目中的“上帝之国”。在某种意义上说,这些追求自由的欧洲移民实现了他们的目标。1776年,北美13个殖民地宣告独立,美利坚合众国就此诞生。

    作为一个建立在资产阶级共和主义思想上的国家,美利坚合众国不仅与君王统治一刀两断,而且与之彻底决裂。美国联邦宪法明确规定,作为一个新生共和国,美国将不允许欧洲式贵族阶级在新大陆出现。除此以外,为了确保共和国公民享受充分的权利与自由,美利坚合众国的开国元勋们在制定联邦宪法时,就严格限制教会的权力,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严格限制执法机构的权力。所谓的“政教分离”、“三权分立”和“适当的法律程序”等原则即是这些权力限制的集中体现。

    美利坚合众国的这一段创建历程对美利坚民族性格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不允许贵族阶级产生,是为了确保社会的平等,不让封建世袭制剥夺个人自由的权利。同样道理,通过限制政府和教会的权力等手段,通过宪法上消除贵族阶级产生的可能性等途径,美利坚合众国的创建者们在新大陆上创造了宽松的自由环境,把个人自由做为共和国的建国原则方面。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因为限制政府和教会权力的目的,是为了防止他们权力过大,滥用职权,以致随意侵犯个人权利。因此,在大多数美国人的心目中,美利坚合众国的民族精神根植于这种对个人自由的崇尚和追求。也由于这一原因,美国人常称自己的国家为“自由国度”。在这个“自由国度”里,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愿望,在没有政府、教会和党派干涉的情况下,自我发展,掌握自己的命运。

    与这种自我发展和自我控制思想相辅相成的是美国人自我依靠和自我独立的观念。在美国人看来,依赖他人意味着附属别人,而附属别人则意味着失去自由。因此,要取得和享受个人自由,人们必须学会如何自我依靠和自我独立。不然,个人自由就无从谈起。

    这里的自我依靠和自我独立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心理上的自控,一是经济上的独立。心理上的自控要求人们摆脱父母、同事、党派、团体组织和宣传媒体的约束和操纵,以养成独立思考、自我做主的良好习惯。经济上的独立要求他们不要依赖父母或他人的资助救济,以至于失去独立经济人的地位。

    在美国人的眼里,一个经济上和心理上都附属于或依赖于他人的人,是不可能享有真正的个人自由的。在美国,这种观念已经根深蒂固,所以美国年轻人18岁以后便开始自谋其力,试图取得经济上的独立,心理上的自控。惟其如此,他们才能确立自尊,赢得尊敬。那些身强体壮的人,如果不自食其力,仍依靠父母或社会福利机构的救济而生活,他们不仅享受不到个人自由,而且还会受到社会的鄙视和唾弃。因为他们的价值观念与美国人崇尚个人自由和自我依靠的思想背道而驰,格格不入。

    在美国有了这种思想,要发财就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了。崇尚个人自由和自我依靠能够使人有出人意料的胆子,产生异想天开的主意。

    十几年前,很多养鸟的美国人不愿意把鸟关在局促的笼子里,而是让它们在屋中自由放任地飞翔。为了使鸟主可以不用担心爱鸟在客厅、餐厅或卧房里随时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