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金 河 王(1/2)

    ●「英」罗 斯 金

    (金河河谷本来是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美丽谷地,因为斯瓦茨和汉斯两兄弟心怀不善,“祖传的家园变成了一片沙漠,”迫使两兄弟另谋生计。)

    “咱们改行当金匠好吗?”有一天,他们来到一个大城市,斯瓦茨对汉斯说,“这可是发大财的好买卖啊!咱们可以在金子里掺上好多黄铜,谁也认不出来。”

    这条妙计就这样商定了。他们租来一个炼金炉,便当上了金匠。但是,有两件小事却影响了他们的生意:一是顾客对掺铜的金子瞧不上眼;二是两位兄长只要卖得点钱,就到隔壁酒馆去大喝大灌,直到把钱花光才算完事儿,照看炼金炉的活计总是推给小格拉克一个人。就这样,他们把仅有的金属都熔化完啦,也没有赚下足够的钱再去买金子。最后,只剩下一个偌大的金口杯,那是小格拉克的一位叔叔送给他的。他对杯子非常喜爱,本来说什么也是不肯割舍的,虽然,他只用那个杯子喝水、喝牛奶,没有派过别的用场。杯子的样子很奇特:把儿是两个镶嵌上去的花环,花环是用飘飘洒洒的金丝编成的,做工很精细,看起来不像金属制的,倒像是丝绸锦缎做的;花环的缕缕金丝垂下来,和做工同样精致的须髯相连在一起,勾画出一张挂满了络腮胡子的脸庞;谁也想象不出这张脸用多纯多纯的金子做的啊!它活现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又正好不偏不倚地镶在杯子的正前方;脸膛上的一双眼睛似乎在监视着四方,每当人们用杯子的时候,必然要遭到那双眼睛强烈的斜视。斯瓦茨一口咬定,有一次,他用那个杯子一连喝下满满十七杯莱茵酒,竟然看见那双眼睛直眨巴。如今,该轮到把这只杯子打成金勺啦!这一下,可把小格拉克的心呀,都快要急碎了。可是两个哥哥却只管讥笑他,把杯子扔进坩锅里,就趔趔趄趄地奔啤酒馆去啦。和往常一样,只有格拉克一个人留在家里,等着金子炼好,浇铸金条。

    哥哥走了以后,格拉克低头看看柑锅里的老朋友,和他告别。老朋友蓬松的头发已经全熔化了,就剩下那个通红的鼻子和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这双眼睛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凶恶。“唉!遭到这样的对待,也难怪他啊!”格拉克这样想着。为了避开熔炉烤人的热气,他闷闷不乐地溜达到窗前,坐下来呼吸呼吸傍晚的清新空气。——我前面已经向你们介绍过,从这扇窗户直接往外瞭望,雄踞宝谷之上的座座山峦,特别是那金河源头的峰顶,历历呈现在眼前。这时,正是黄昏时分。格拉克坐下来凭窗眺望:只见群山嶙峋的峰顶在夕照中披上了深红透紫的霞光,一片片耀眼的火烧云在群峰之间燃烧,一闪一闪地跳跃着;比这一切更加璀璨辉煌的金河直泻而下,她那金波粼粼的水链,从一个悬崖飞到另一个绝壁,一道宽宽的彩虹煞似一座双层拱桥架在金河之上;她珠花飞溅,犹如五彩缤纷的花环,俄而迸出,倏忽消逝。

    “唉!”面对金河,格拉克凝视遐想了一会儿,不禁感叹道:“那条河呀,要是真的全是金子,该多美呀!”

    “不,格拉克,那不可能!”一个金属般的、清晰的声音在他耳边铿然说道。

    “天哪!这是什么呀?!”格拉克大惊失色地跳起来嚷道。周围不见一个人影。他把屋子四周,桌子底下全找遍了,还再三再四地回头向身后张望,确确实实没有一个人啊!他又坐在窗前。这回,他再不吭声了,可是不一会 儿,心不由已地又想:“那条河要真的全是金子的,那就太方便啦!”

    “根本不可能,我的孩子!”仍然是那个声音在说,但比上一回更洪亮了。

    “天啊!”格拉克又说,“这到底是什么呀?”他又仔仔细细地看了看屋子各个角落,还打开碗橱查找,心想准是有人藏在他身后,于是他便在屋子中间转起来。转呀,转呀,转得没法再快啦!这当口儿,那声音又在耳边响了起来,竟然欢乐地唱开啦:“拉拉里瑞拉!”不过,唱的并不是什么歌词,仅仅是一股气泡流动的旋律,轻悠悠地震颤着,有点像水壶烧开的声音。格拉克看了看窗外,不,不在外面,肯定就在屋子里。不过,是在楼上还是在楼下?都不是。肯定,就在这个屋子里。转瞬间,声音的节奏变得越来越快,音调也越发清楚了。“拉拉里瑞拉!”蓦然,格拉克发现,熔炉附近声音更响。他跑到炉门跟前,往里张望。对,他猜着啦。声音似乎不单是从熔炉里传出来的,而且还是从柑锅里发出来的。他把锅盖打开,惊吓得什么似的,掉头就跑,因为锅里确确实实在唱个不停啊!格拉克站到离熔炉最远的墙角落,双手举着,嘴巴张得大大的,怔怔地呆了一两分钟。这时,歌声停了,变成了清清楚楚的说话声。

    “喂,你好!”那声音说道。

    格拉克没有答话。

    “喂,格拉克,我的孩子!”坩锅里又开腔了。

    格拉克鼓足全身的劲儿,径直走到坩锅跟前,把坩锅从熔金炉里拖了出来,往里看去。锅里的金子全都熔化了。金水的表面像一条小河那样光滑、锃亮。可是,格拉克再定睛一瞧,却没有照见自己的脑瓜儿。透过金水,倒一眼看见了杯子上的老相识的红鼻子和那双敏锐的眼睛。这比他以前见过的那个红鼻子可要红好多倍啊!那双眼睛也比过去神气千百倍哩。

    “格拉克,我的孩子,过来!”那声音从坩锅里再一次招呼道,“我很好,把我倒出来吧!”

    但是,格拉克吓得慌了神儿,不知怎么办才好。

    “喂,快把我倒出来呀!”那声音有点粗暴地说。

    格拉克仍旧一动不动。

    “请把我倒出来,行吗?”那声音深情地催促道,“我实在太热啦!”

    格拉克摩拳擦掌,使出全身劲儿,端起坩锅倾斜着慢慢地倒下去。可是流出来的却不是金水,而首先是一双逗人喜爱的黄灿灿的小腿,接着是上衣后摆,再后是叉在腰上的两只胳膊,末了出来的是杯子上那位老朋友的头——这是大家早就熟知了的。身体的各个部分一流出来,便立刻连接在一起,变成一个一英尺半高的金晃晃的小矮神。他神气十足地站在地上。

    “这下可好啦!”矮神说着,首先踢踢腿,伸伸胳膊,然后上下左右一个劲儿地转着脑袋,直到往后转不动为止。他这样不停地摇晃了足足有五分钟的光景,显然是要看看身体的各个部分是不是安装得严丝合缝。格拉克在一边,注视着矮神的一举一动,惊讶得说不出话来。矮神穿着一件用金丝制成的开衩紧身上衣,紧身衫质地精美,好像珍珠母一样,闪烁着五光十色的异彩。他波浪式的头发和胡须披散在华丽的紧身衫上,一直垂到腰际,并且是那样优美、纤细,以致格拉克艰难看出来头发和胡须的末梢在哪里,最后仿佛是飘飘忽忽地不见了。但是,他的面貌可不像衣着那样秀丽高雅,而是相当地粗旷。面色是浅铜色的。这表示,也就是说,显示出矮个子主人的性格非常固执、倔强。矮神自己打量了一阵以后,便转过身,用那双锐利的小眼睛直直地盯着格拉克,深情地凝视了一两分钟,未了,他说:“不,格拉克,我的孩子,那是不可能的!”

    这实在是一种相当唐突,叫人莫名其妙的谈话方式。他所说的也许真的指格拉克一连串的想法。那是矮神早在坩锅里就观察到的。不管矮神说的是什么意思,格拉克都不打算反驳,只是很温和地,并且真正顺从地说道:“先生,您是说,那是不可能的吗?”

    “是的,”矮神斩钉截铁地说,“是不可能。”说着,把帽子往下拉到眉毛上,在屋子里来回转了两圈儿,每圈不过三尺大小,随后高高抬腿,使劲儿跺脚,蹬蹬地来回踱着。这时格拉克才有工夫定定神,前思后想一番。

    他觉得,再害怕这位矮小的来客实在没有道理呀。好奇终于占了上风,格拉克不再担惊受怕,便壮起胆子提出了一个叫人特别为难的问题。

    “先生,”格拉克犹豫片刻,问道,“请问,您是我的杯子吗?”听到这番问话,矮神蓦地转过身来,径直走到格拉克眼前,挺着身子回答说:“我吗?我是金河王。”格拉克听了矮神的自我通报,大吃一惊。为着让这位听者能有工夫从惊恐中平静下来,矮神回过头来,又转了两圈,这次每圈有六尺大小。随后,矮神又走到格拉克跟前,一动不动地站着,似乎等待他通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