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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才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道德经新解 > 70章 社会、人事制度

70章 社会、人事制度(1/2)

    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大怨”,指对抗性矛盾即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余怨”,指非对抗性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契:契据。古人刻木为契,分左右两半,左契是财产所有权的凭证,右契是财产使用权的凭证。责:责备、追究,这里指行政干预。“圣人执左契”,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由圣人代表人民管理国家财产。

    这一句的意思是说,圣人带领劳苦大众推翻了剥削阶级,调和了劳动人民的深仇大恨,建立起劳动人民自己的政权,此时,阶级矛盾虽然消除了,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还将依然存在。作为国家的最高统治者,应该如何去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呢?对此,圣人首先要做的就是确立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人民获得生产资料,拥有生产经营自主权,国家行政机关不去搞行政干预。

    故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司契:掌管左契,即代替人民管理国家财产。彻:透彻、明白的意思。

    所以,要让那些有德的人担任国家公务人员,管理国家财产,让那些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