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农器第三十(2/2)

故用兵之具,尽在于人事也。善为国者,取于人事。故必使遂其

    六畜,辟其田野,安其处所,丈夫治田有亩数,妇人织有尺度。是富国强兵之道也。”

    武王曰:“善哉!”

    【注释】

    ①耒(lěi)耜(s):古代耕地翻土的农具。耒为柄,耜为铲,形状与犁相似。

    ②行马:即拒马。用以堵塞道路的障碍器材。蒺藜:一种带有尖刺的障碍物,形如蒺藜。

    ③(yōu):古代一种碎土平田的农具。

    ④蓑薛簦笠:蓑薛,草编的雨衣:簦,古时有柄的笠,即雨伞,笠,斗笠,戴在头上。它们都是遮雨的器具。

    ⑤:古农具,似镰,用于割草。

    ⑥耨:耘田除草。

    ⑦符信:凭证。

    ⑧周垣:即为四周的墙垣。

    ⑨刍:喂饲牛马的草料。

    【例证】

    富国强兵是我国传统的国防政策。这种主张出现于春秋时期,而流行于战国时代。军事力量是一个国家经济、政治、科技和民众组织诸条件的集中反映,要加强国防力量的建设,离不开国家经济的发展。当时各诸侯国为了在兼并战争中巩固政 131 权,扩张势力,竭力提倡发展生产,把富国看作强兵之本,国不富不可以养兵,更谈不上强兵。同时兵不强则不可以摧敌,更不能立国,中国古代表现出以农立国、以兵卫国的特点。因此,富国强兵实际上就是寓兵于农,兵农合一,强调农战。秦国的商轶变法就是这方面的突出一例。

    战国初期,秦国还是一个经济落后、国力虚弱的国家,被东方各诸侯国视为“蛮夷”之邦。秦孝公即位后,决定改变秦国的落后面貌,变法图强,于是发布求贤令,招聘人才。商鞅就在这时候来到秦国,宣传“强国之术”,指出“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因此得到秦孝公的信任,开始交法。其主要内容是,废除奴隶主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取消宗室的特权,按军功确定官爵的等级和待遇。下级士兵英勇杀敌可以得到宫爵,临阵脱逃和投降敌人的给以严惩,禁止进行私斗;废除奴隶制的井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和买卖;鼓励男耕女织,凡是劳动好生产粮食和织布多的,兔除徭役和赋税,对弃衣经商或因懒惰而贫穷的,连同家属罚作奴隶;加强中央集权,推行郡县制,分全国为三十一县,同时进行户口编制,实于连坐法,规定五家一伍,十家一什,什伍中互相纠察。其中心内容是奖励耕战,即以重赏重罚来实现重农重战政策。重衣,是为了发展经济;重战,是为了鼓励民众为巩固政权而战,加强国家的武装力量。

    商鞅变法,使秦国走上了富国强兵之路。经过变法,秦国面貌焕然一新。从原来的落后国家,一跃而成为“兵革大强,诸侯畏惧”的强国;出现了“家给人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的局面,从而为后来秦始皇消灭六国、统一全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