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自己的儿女,并由此推广到爱护别人的儿女。做到了这一点,整个天下便会像在自己的手掌中运转一样了。”(《孟子·梁惠王上》)。
简言之,只有爱自己的亲人,然后才能爱别人。相反,一个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能敬爱的人,是不能敬爱别人的。
所以,在儒家学说中,一个人对父母是否孝顺,对兄长是否尊敬这绝不是一个个人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家庭问题,而是关系到社会是否安定,天下是否太平的大问题。
当然,随着宗法制度的解体,血缘关系作为社会纽带的作用日益减弱,孝弟与否的问题似乎也逐渐从社会退入家庭,从“法”的领域退入“道德”的领域。尤其是,随着“独生子女”制度的实行,很多家庭已无所谓兄弟姊妹,也就无所谓“弟”(尊敬兄长)的问题和观念了。
这又是不是一个新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