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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 《红楼》女儿(2/2)

的本旨,书的命脉,书的灵魂。

    这些“脂粉英雄”却隶属于“薄命司”!

    《红楼梦》伟大悲剧在此——绝不是什么钗、黛争婚“掉包计”。

    讲《红楼》人物论,探佚这些人物的后文结局,研究作者如何表现她们的高超笔法,都必须把握这个中心,方有衡量标准。

    《红楼梦》的妇女观,与《金瓶梅》的妇女观,一个是天上星河,一个是厕中秽水。

    《红楼梦》原书的精神世界,与伪续后四十回的精神世界,一个是云里鹓 ,一个是草间腐鼠。其差异距离之大,已无法构成什么“比较”——因为纯属“两个世界”。

    诗曰:

    堪怜腐鼠成滋味,同挥脂粉英雄泪。

    梦窗也是多情种,七宝楼台谁拆碎。

    湘云是“脂粉英雄”

    第五回“幻境”中湘云曲文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独“舒序本”“英豪”作“英雄”。我从“英雄”。

    人或有疑:为何不从众而独取这个,哪如“英豪”通顺?岂不违众?

    我说:不然。请听我的道理。

    湘云后来收了葵官,给她男装作小童之状貌,又与她取名叫“韦大英”。

    这是何意?盖明喻“惟大英雄为本色”一语,自己喜爱英雄气概。所以是“幸生来英雄阔大宽宏量”。若“英豪”,转为泛泛了。

    或疑:女子怎么会用上“英雄”二字?太罕闻了。

    我说:君不见秦可卿向凤姐托梦,说的就是:“婶子,你是脂粉队里的英雄!”此正雪芹的独创,极是重要。怎么反倒疑它“不通”?

    还有一个参照:脂砚透露,佚文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一个回目。此是“名词”变用为“形容词”之例。

    大凡雪芹第一用自创的字法句法,就有人不许他独创自铸伟词,定要乱改,把伟词拉向一般化的庸言常语。悲夫!

    若问:何以见得湘云英雄?

    例证不少。

    如,独她敢批评林黛玉,直言不讳。

    如,薛宝琴刚一来,就告诫她:太太屋里少去——那里人都是要害咱们的。是直指赵姨娘一伙。

    如,她听邢岫烟寄顿在迎春房里,受委屈,有难言之苦,以致天冷了,反要典当衣服换钱应付婆子丫头们——立即气愤不过,站起身,要去质问迎春。宝钗立即喝住劝止。以致黛玉笑她:“你又充什么荆轲、聂政!”

    这不是英雄本色是什么?又何疑之有?

    我劝那些总以为自己高明、雪芹的“语文水平”还不如他的人们:还是虚心一点,多向雪芹学习学习,别忙着充当修改《石头记》的“先生”“老师”。

    雪芹时常有意运化成语,偏要改动其中一二字;有时是力避俗套陈言,出一点新意——均为腐儒下士之辈“不接受”,提笔就改,改“回”那个千篇一律的腐俗处,还自鸣得意,以为自己建了功勋。

    “甲戌本”上的孙桐生的大笔浓墨,就是这么一回事。不明真相者,警惕上大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