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林黛玉精神(2/2)

际的、随俗的;或此或彼,偏此偏彼,时此时彼,顾此顾彼或顾此失彼,谁能完全逃出这二者的笼罩与撕扯呢?它们是作者对于人、对于女性、对于可爱可敬高贵美丽的少女的统一而又矛盾分裂的感受与思考,是作者的人性观、女性观、爱情观的精彩绝伦而且淋漓尽致的外化、体现。

    这样说,是否作者认同于俞平伯先生的被批判过的“钗黛合一”论呢?我认为,俞先生的理论确实不无道理却又不尽然。第一,二者是可以分离的,诗上画上合在一起不等于重合成一人也不等于是联体人。第二,二者并非绝对半斤八两,虽然曹雪芹用尽了小说家的手段,使二者轮流坐庄、不分高低,仍然露出了倾向:“莫失莫忘”,贾宝玉爱的、为之死去活来、为之最终斩断尘缘的,毕竟是林黛玉而不是薛宝钗呀!第三,二者的“兼美”即二者的合二而一,曹雪芹也明确地知道是不可能的,于是才有悲剧,才有痛苦,才有《红楼梦》。造成贾宝玉的也是曹雪芹的灵魂撕裂的痛苦的,恰恰是两者统一兼备的妄想。第四,我们还要强调,作者这样写是出自小说艺术的需要,这样写才抓人,这样写才呈现出一种内在的戏剧性、悲剧性,这样写还便于在这部包罗万象的书中组织相当一部分情节,使这部小说端的成为一部非同凡响的奇书,而与历来那种黑白分明、情节集中的章回小说拉开了距离。说下大天来,最伟大的小说仍然是小说,最辉煌的小说典型人物,仍然是“小说家言”啊!

    最后,让我们议论一下书中的另一个有点怪的处理:贾宝玉梦中与之交欢的那个警幻仙子的妹妹,不但长得既像宝钗又像黛玉,而且乳名兼美,表字可卿。莫非秦可卿是兼美理想的化身?淫丧天香楼的秦氏,似乎难以当此重任。奇乎妙哉,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强作解人而解之:它可能是贾宝玉第一次性经验的浪漫化。它可能是贾宝玉的爱情理想、审美理想的误植,朦朦胧胧向往的是钗黛,却糊糊涂涂与秦氏做了第一次爱,这是完全可能的。它还可能是作者受传统的物极必反、乃至女色是祸水思想影响的表现:当一女而兼二者之美的时候,就不祥了,就走向反面了。

    以上种种,一家之言,一种思路,聊备一格而已。鸣而不争,方家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