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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可卿符合贾府择媳标准(1/2)

    有读者问,如果秦可卿没有特殊来头,那么她死了怎么会惊动皇帝、惊动皇宫呢?大明宫掌权太监戴权不是宫里的太监总管么?是权力最大的太监,如果没有皇帝批准,他能来宁国府上祭么?如果皇帝不批准,他敢鸣锣开道么?他这样做,不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么?

    这样我们就遇到了最大的一个悖论。这里有四个问题需要澄清,这四个问题都是二者必居其一:

    第一,皇帝究竟知道不知道秦可卿的真实身份?

    只有两种可能,知道或是不知道。

    按照有的说法,秦可卿“真正出身”的事尤氏、贾蓉、贾政、贾母、张友士等都知道,连焦大、瑞珠、宝珠这样的仆人都知道秦可卿是贾珍实际上的妻子;而且据说秦可卿由于自己出身比贾府还高贵,所以才在贾府生活得自由自在,甚至连贾珍的合法妻子尤氏都心甘情愿地让他俩胡来,而且丈夫贾蓉也老老实实地装糊涂,那么贾府上上下下几百口子就无人不知了。按照那种说法,还认为路祭有那么多高官显爵,表明他们也都知道。而且据说连焦大都知道秦可卿藏匿在宁国府是负有神圣使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皇帝也肯定知道。也就是说,皇帝知道那个废太子之女一直被贾府藏匿着,收养着,而且成了三品威烈将军贾珍真正的妻子。据说大明宫掌宫太监戴权“亲来(宁国府)上祭”是皇帝批准的,那么皇帝肯定都知道的了。

    这样,紧接着就产生了第二个问题:

    第二,皇帝对废太子即所谓秦可卿之“父”的态度究竟怎么样?

    也只有两种可能,好或者坏。

    如果皇帝对废太子老亲王好,那么废太子就可以复爵,复不了亲王,复个贝勒、贝子也比国公强得多,那么秦可卿的真实身份早就可以公开而且受封了,根本不必掩盖,甚至根本不必送养生堂,藏匿在贾府十几年,更不必自杀。即使死了,追赐一个封号岂不省事?何必再花一千二百两银子买一个虚衔?

    反过来,如果皇帝对秦可卿的所谓“父亲”废太子老亲王不满,他能够容忍贾府私自收养罪人之女么?能够让他们那么大张旗鼓地大办丧事么?决不可能。尤其是清朝的密折制度那么厉害,犯了罪被圈禁的废太子老亲王的女儿藏在贾府,死后如此兴师动众地给她大办丧事,朝廷会轻饶贾府么?根据史料,曹想“乱跑门路”求人帮忙都因有人密报而受到雍正的严厉警告,他家怎么敢收留或娶那个父亲是皇帝死敌的废太子之女?而且居然养大到将近二十岁!所以秦可卿不可能有什么来头。

    第三,皇帝知道不知道废太子反对皇帝?

    也只有两种可能,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

    现在的说法是自相矛盾的。如果说戴权来宁国府上祭活动是皇帝批准的,那么皇帝显然是不知道这个废太子老亲王一直在反对自己,所以听说他女儿死了,还派大太监去上祭。但是这种说法不但缺乏文本依据,也不符合逻辑。

    据说皇帝每一次出去行猎的时候,反对皇帝的政治集团都曾经派人勘察地形,准备行刺,多次策划推翻皇帝的活动,都被皇帝挫败了。这么说,皇帝不但非常清楚地了解这个阴谋集团的存在,而且每次都挫败了他们反对自己的阴谋。斗争之激烈,之频繁,可见一斑。但是从清史记载中找不到这样的根据。还有,既然形势已经紧迫到了废太子即坏了事的老亲王要秘密传口信让女儿秦可卿自杀的地步,那么皇帝就不会不察觉他们的动静,早就秘密监视一切可疑之人,甚至早就采取断然措施,这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严厉处置政敌(他们只是不大听话,远远没有到行刺的地步)的史实中都不难得到证明。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对政敌或潜在政敌的处置一个比一个严厉,王公大臣只要对皇帝略有不恭,即遭训斥、革职、削爵。三朝老臣大学士(宰相)七十多岁的张廷玉由于没有亲自去朝堂谢恩,而是派儿子去了,乾隆大怒,立即将他的伯爵削去。所以皇帝如果感到某人对自己构成威胁,就会立即除掉此人,决不会让他们的势力继续存在,对年羹尧、隆科多的处置就是典型,他俩的事情大家熟悉,不必多言。我们还可以从只是文字引起而不是反对朝廷的阴谋行动的文字狱得到证明。有清一代文字狱有案可查的一百六十余起,其中百分之八十即一百三十余起发生在乾隆朝。所以知道自己处于有政敌在篡夺皇位阴谋中的皇帝,是不可能派戴权去给自己的死敌的女儿上祭的。相反,皇帝会极其严厉地惩罚胆敢多年收留自己死敌女儿的贾府,那可就不是抄家那么轻的处置了,十五岁以上的男子都会杀光,女眷给别的王公大臣做奴仆,其他所有人被赏赐给功臣或军人为奴,或是拍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惊动皇帝”,“惊动皇宫”,都没有文本依据,因为戴权不能代表皇宫。戴权的活动是个人行为,因为他与贾珍是“老相与”,老朋友。

    第四,从清史来看,允礽的太子之位第二次被废之后,已经彻底失势了,这次是毁灭性打击,朝野谁都清楚废太子永远不会再有出头之日。于是以八阿哥与四阿哥为首的两个集团才或明或暗地结党,准备成为储君,有朝一日即位为帝。但是这些皇子在康熙面前无不极度顺从,没有一点反对皇帝的迹象。因为康熙稍有察觉,他们就会受到严厉训斥甚至惩处。这种情况持续了十多年,直到始终牢牢控制着局势的康熙去世。雍正更不必说了,他对以同胞手足为首领的政敌处置之严厉,之无情,历史上也不多见。雍正在位十三年,加上康熙晚年,那个废太子集团的包括准备行刺在内阴谋活动居然能够持续长达二十五年以上而不被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发现,实在令人难以相信。而且康熙最后十几年势力最大的应该是八阿哥为首的集团,在雍正时期他们遭到毁灭性打击,怎么废太子集团或其残余却始终非常活跃?因此,要么还有一个比它势力更大更活跃的八阿哥集团余部在反对雍正和乾隆,要么那个所谓废太子集团在他第二次被废后就根本不存在了。

    有一个问题我们不能忽视,就是秦可卿的所谓亲生父亲废太子老亲王为什么要让自己的女儿自杀?

    从生活逻辑来说,做父母的要作出这样的决定是多么痛苦,多么残酷,多么困难,那肯定是万不得已才会出此下下之策。这里必须有足够的理由才行。首先是秦可卿在这场未遂政变中一定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极其关键的角色,她重要到关键到了非死不可的地步。那么她扮演的是什么重要角色呢?这个“藏匿”在宁国府十多年的女人,在“有可能把皇帝杀掉”这样严重到无以复加的政治斗争中究竟起着什么重要作用?从政治斗争的规律来说,既然秦可卿的死能够为自己父兄的反帝阴谋取得“喘息的机会”,能够“延缓(废太子老亲王与皇帝)双方的大搏斗”,那么这种斗争肯定已经非常公开与白热化,皇帝怎么会不采取相应措施?从情节逻辑来看,既然问题严重到了父亲要女儿自杀的地步,小说中不可能没有与这个事件相关的上下游情节。所以从生活(事实)逻辑和情节逻辑来说,那些猜测都是不可能成立的。

    有读者问,北静王水溶会不会和那个“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是一派的,是他们的庇护伞?不会。

    我们有必要注意一个重要的历史事实,那就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这三朝尽管发生过多次严重的皇室内部的政治斗争,但都是公开的争权夺利,康熙朝后期以八阿哥允禩为首,以九阿哥、十阿哥、十四阿哥为骨干的一派,是完全公开的,连康熙都知道。从来没有过民间秘密结社式的说黑话派密使让某人的亲属自杀之类的事。一派如果失利了,那么主要成员全家都会受到严厉的惩处,决无例外。最典型的就是康熙的四皇子即位为雍正皇帝后,和他对立的八皇子、九皇子、十皇子甚至雍正的亲弟弟十四皇子都遭到极其严厉的处置。这些在史书上都有记载。清代的连坐制度非常严厉而残酷,最起码革去爵位,弄不好命都难保,全家遭殃。如果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是反对皇帝的,那么北静王水溶早就随着一网打尽了。水溶一直受到皇帝信任,这在《红楼梦》中有许多事实可以证明,如他得到皇帝的这赏赐,那赏赐。这些都证明他与坏了事的义忠亲王老千岁毫无关系。所以北静王不可能成为义忠亲王这一派余党的庇护伞。

    还有读者问,五十八回由于老太妃薨了,官员与诰命夫人们都去参加各种祭奠活动,在一个大官的家庙中,荣府赁(租)了东院,北静王府便赁了西院。东的地位是不是比西高?是否意味着荣府有着比北静王还硬的来头?而这就是因为秦可卿在贾府之故。

    可是这样就又出现了一个悖论:按照某种说法,秦可卿不是已经奉父母之命在“熟地”自杀了么,那不是就意味着老亲王废太子这一派又经受了一次极其沉重的打击,贾府已经没有秦可卿这个高贵出身的人了,而且北静王已经成为废太子老亲王余党的庇护伞了么?怎么还会比北静王地位更高呢?

    即使从这次居住来说,这个结论也是站不住脚的。从朝向来说,中国古代讲究南面为王,北面称臣。为什么为王者面南,为臣者面北?因为中国地处北半球,朝南的房子是阳光最充足的。如果在一个院子或聚居区中,当家长、当部落领袖、当君主的总是住在阳光最充足的北房里,面向南面;皇宫的大殿都是朝南的,皇帝面向南面,臣子自然就面向北面了,那么面南而坐的皇帝的右手是什么方向?西。皇帝左手是什么方向?东。中国古代尚左尚右历代不一,不过从唐朝开始,后来基本上都是以右为上了,所以当官的“左迁”就是降职的意思。白居易《琵琶行》的《序》开头两句就是:“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就是说,我从京师长安贬官到九江郡当司马来了。房屋东南西北地位的高低和阳光照射的多少有关系,北房(院子)坐北朝南,在一般院子里北房都是正房,两边是厢房。从阳光照射来说,在北房右侧的西房是仅次于北房的好房子,在北房左侧的东房则次于西房。东西院子地位的高低也应该符合这个规律。所以北静王府住在西院而荣府住在东院是符合彼此身份的,这种居住格局如果是曹雪芹刻意安排的话,恰恰证明北静王的地位高于贾府。

    有读者问:水溶对贾政和贾宝玉这么好,是不是和十四回写到的“不以异姓相视”,也就是不把他们曹(贾)家当汉族包衣奴才的下贱身份看待,不歧视他们?

    不是。

    因为这里错了一个关键性的字。十四回写的是“不以异姓相视”,是姓氏、姓名的女字旁的“姓”,而不是竖心旁表示性别、性质的“性”,这是首先要弄清楚的。另外,曹家是内务府正白旗包衣,是正白旗旗主的奴才,当然也是皇帝的奴才,但是不等于任何满族王公贵族都可以把这个两门国公和他们的子孙(这些人不少都有爵位和官职)都当作奴才,何况贾家还出了个当今皇帝的贵妃呢。连不可一世的忠顺亲王都不敢擅自到贾府抓人,就证明了这一点。如果贾府是所有满族王公贵族的包衣奴才,那忠顺亲王就不会只派长史官来了。曹雪芹在这里只是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个普通礼仪,“不以异姓相视”,意思就是不把你当外人,就像同一个姓氏自己家族的人一样看待。“异姓”这个词明清小说中常见,用得最多的就是江湖好汉们往往一见如故,于是就“结为异姓兄弟”。

    在排除了秦可卿有什么特殊出身和神秘背景的所有可能性之后,我们还是回到小说文本自身上来。

    秦可卿是被秦业从养生堂抱来的弃婴,但是却不能简单地说秦可卿就是出身于养生堂,因而这样的出身就不可能成为宁国府的重孙媳妇。我们要注意这样三点:

    第一,是人们怎样认定弃婴的出身?

    假定有一个婴儿被父母遗弃在路旁,有人捡到并将他养大成人。捡到这个弃婴的也许是农民或者工人,也许是教师或者医生。这个孩子长大以后,别人只会按照他家长的身份、职业来确定其出身,说他出身于农民家庭或者工人家庭、教师家庭、医生家庭,决不会说这个孩子出身是“路旁”,不会说这个孩子是“野婴”,更不会说是“野种”,那是骂人的话,这是显而易见的。秦可卿出身的确定,同样是这个道理,不是按照她是否曾经在养生堂呆过,而是看她在谁家长大。

    我们首先来看看,秦可卿多大时候被秦业从养生堂抱回家的?

    第八回写道:“秦业现任营缮郎,年近七十,夫人早亡。因当年无儿女,便向养生堂抱了一个儿子并一个女儿。谁知儿子又死了,只剩女儿,小名唤可儿。长大时,生得形容袅娜,性格风流。因素与贾家有些瓜葛,故结了亲,许与贾蓉为妻。那秦业至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钟。”

    我们来推算一下:既然现在秦业年近七十,那么应当是六十八或六十九岁,绝对不会小于六十七岁。而他是在抱来秦可卿之后年已五旬以上才得的秦钟。很明显,秦业的岁数减去秦钟的岁数,就应当和秦可卿被抱来的时间十分接近。那么应当是什么时候呢?

    我们来看看秦钟的岁数。第五回秦可卿说过,她弟弟和贾宝玉同年,所以应当也是十二三岁。这样六十七至六十九减去十二三,如果我们取中,那么秦业应当在五十五岁左右才得的秦钟。从上面那段话尤其是“那秦业五旬之上方得了秦钟”的语气来看,也应当是秦可卿被抱养好几年之后才得的秦钟。秦可卿死的时候多大岁数呢?十三回交代贾蓉二十岁,因此秦可卿死时应当是十七至二十岁。她的岁数不可能比贾蓉大。在这里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关键的字眼“抱”,而不是“领”。也就是说,秦业将她从养生堂抱回家时,她可能是个只有几个月大的婴儿,不会超过一周岁。如果秦可卿已经好几岁了,那就不叫“抱”养而叫“领养”,领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回来。所以秦可卿虽然在养生堂呆过,但时间极短,她是在秦业家而不是在养生堂长大的。讨论秦可卿的出身要把这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考虑进去,养生堂对秦可卿的成长实际上并没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