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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乱弹之:“怒杀阎婆惜”(2/2)

门便了。”

    就此了结?恐没有这么简单。即便什么也没发生,要了结这事至少也得花些银子,算个“青春损失费”吧。偏偏那一晚宋江与婆惜一夜冷战,头晕脑涨之下竟然留下了通匪把柄,事情可不闹大了。

    谈判不成,“只这一声,提起宋江这个念头来。”在下倒觉得,没那一声“黑三郎杀人也!”这事终归还得血腥收场,因带上了绿帽子的宋江,其憎恶怨恨之意难免早已蓄积,杀意已然潜伏,即便双方当时达成了协议,今后宋江也还得忍气吞声,得面对随时的讹诈和秘密泄露,得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这样的生活谁能熬多久?如古龙所言:“世上唯一能保守秘密的,就是——死人!” 灭口当是早晚的事,只不过那样的话宋江大约不用亲自出手,只暗示一声,就会有亡命兄弟出来做的天衣无缝。

    在下的家乡出过这样一桩碎尸惨案:一位三十出头,仕途得意,身居衙门要害部门的李姓处长,因离婚后生活孤寂,一日与友去夜总会寻欢,与一小姐鱼水欢娱之下情投意合,遂购房将其包下,不久小姐怀孕,要求转正,想要个正式身份,这处长当然不会答应,于是二人日夜争执不休,乃至拳脚齐上,致恩断情绝。这小姐心有不甘,竟亲往处长所在衙门处投诉,并大哭大闹,不肯罢休,成了衙门里的一件奇闻笑柄。李处长眼见声望被毁,仕途受阻,不觉老羞成怒,杀意顿起,一夜约小姐出来谈判,一言不合即手起刀落,杀于郊野,事后更将其碎为数段,分别埋藏于多处。不巧有残肢不久就被人发现,此案遂立。经艰难发掘察访,李处长终于未能逍遥于法外。

    “怒杀”留下了缺陷,没能成为一桩待查疑案,是因宋江还不够狠(毕竟是搞慈善的),没把阎老妈子一块做掉,好一了百了。在下也颇服那位阎老妈子,竟然反应如此敏捷,能面不改色,沉着应对,机智勇敢地与杀人犯周旋,硬是差点让宋江当场就落入法网。可怜这宋公明,包二奶没享到艳福,就由慈善家沦为杀人犯,从此开始了一段落魄亡命的坎坷生涯。正所谓:祸福无门,惟人自召;披麻救水,惹焰烧身。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