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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新说(很有争议)(1/2)

    肝胆两昆仑

    世人都道水浒中的一百零八将个个是令人仰慕的英雄好汉。是些“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神州的真豪杰。一首《好汉歌》令人热血彭湃,彷佛大家都生了义胆。以为大碗吃肉大瓮喝酒,该出手时就出手就算得上英雄好汉了。其实这样的好汉只是水浒中所谓的好汉,从另一角度看这些好汉也就与地痞流氓一般无异了。或许流氓就是好汉,但那是另一个问题了。水浒开篇便道洪太尉一意孤行,放走了“伏魔之殿”中的一百单八个魔君,计三十六员天罡星,七十二座地煞星。天罡地煞,多用于对恶人的称呼,在武侠小说中则更是恶魔的形象了。水浒作者称这水浒一百零八号人物为魔君,虽是一番戏谑之词,但也自有其合理之处。这些水浒中的人物,这一百零八号魔君,我们无论称之为流氓也好,或是称为好汉也好,他们之所以被称为魔君,身上确实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使这些魔君成为魔君自身,或谓成全其英雄好汉自身,或流氓自身,为了便于人们接受起见,我称之为水浒传中的英雄观。一:英雄要杀人,杀人越多越好。无论是哪路英雄,要入那水泊梁山,得交个投名状来。水浒传第十一回写汪伦要求林冲拿一个人头来当见面礼。“王伦道:‘既然如此,你若真心入伙,把一个’投名状‘来。林冲便道:”小人颇识几字,乞纸笔来便写。“朱贵笑道:”教头你错了。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是教你下山去杀得一个人,将头献纳,他便无疑心,这个便谓之投名状。“林冲道:”这事也不难,林冲便下山去等,只怕没人过。“水浒中的英雄个个会杀人,杀人越多越英雄。且杀人时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杀得不是和他们同路的流氓好汉,他们杀后也就个个心安理得了,从不会内疚。金圣叹《水浒》卷之三“读第五才子书法”中,曾为梁山好汉们排了排队。给予“上上”评价的共有九个人物,但从全书看来,“戏份”较重,评者也较偏爱的无非是这四个人:林冲,鲁达、武松、李逵。这四个人可说是好汉中的好汉,英雄中的英雄,几百年为人津津乐道,为人所仰慕,崇拜。李逵同志还被封为最富于革命斗争精神的英雄。是农民階級代表中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在20世纪50年代被封为在绝大多数文学史和研究著作中,都把黑旋风李逵评价。李逵一直被认为是革命性和反抗性最坚决的典型。然而就是这些梁山中最好的人物,杀起人来也是有滋有味。从上文可知,汪伦要求林冲去杀个人再入伙,林冲根本没迟疑就答应了。汪伦给他三天期限,在这三天里,林冲烦恼的不是要去杀人,林冲烦恼的是找不到人杀,还好第三天碰到地是青面兽杨志,打了个平手,被汪伦叫停了,要是其他一般的客商,早给林冲给一刀两段了。林冲先期的手刃陆谦、富安、差拨,到后来的火并王伦,确是不杀人不足以显示其英雄。鲁提辖算是最慈悲的,杀人不多,从拳打镇关西到杀死生铁佛崔道成,杀得都还是比较有理的。而武松与李逵身上的血腥味可就浓了。,武松残杀潘金莲,到杀西门庆、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一路是杀了不少人,特别是在血溅鸳鸯楼这一节中,武松一朴刀一个,前后杀死十五人,方才心满意足。意犹未尽,最后留下八个血淋淋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正义凛然”地向世人公布其英雄壮举。而其中真正可杀地只有二三个主使者而已。其他的皆是滥杀。而金圣叹在评点此一杀人事件时,甚是痛快,连道“真正妙笔”。又道:“杀第四个,又割头,与杀别个不同。”武松割尚未完全被砍死的张夫人头时,金圣叹评道:“半日可谓忙杀腰刀,闲杀朴刀矣。得此一变,令人叫绝。武松找到几个无辜的妇女,武松也把她们杀死在地上,道:我方才心满意足。很有点冷血杀手的味道,可以说已经有点变态的。在中外传统中,打女人都已经不是一个好男儿的做为了,何况是杀她们?而金圣叹的评语居然是”六字绝妙好词。“可见金的心态与水浒作者的心态有同工异曲之处。武松杀人虽已过滥,但比起李逵则又是小巫见大巫了!李逵杀人只图杀得手顺,杀得快活,一味地砍杀,“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杀死的多是“看客”。李逵杀人形同儿戏,为赚朱仝上山,砍死年方四岁的小衙内,内心无一丝愧悔。明人余象斗对此有评语:“李逵铁心,鹤泪猿悲。”李逵不仅仅是滥杀无辜,而是杀人成性,将杀人作为“快活”,不杀人就会难受。三打祝家庄前他说自己已“闲了多时,不曾杀得一人”,要求自带二三百小喽罗“把这个鸟庄上人都砍了”。扈家庄本来已经表示不与梁山为敌,并配合攻打祝家庄,宋江已经宣布他们“前来投降了”。但在扈成已经捉住祝彪欲解往宋江处的情况下,李逵不但把祝彪砍杀,而且“把扈太公一门老幼尽数杀了,不留一个”,只有扈成逃走。在宋江批评李逵时他还说:“谁鸟耐烦!见着活的便砍了。”“……吃(被,让)我杀得快活!”因此李逵的“快活”往往以许多无辜生命的死亡为代价。李逵斧劈公孙胜之师罗真人及道童也属于滥杀。他不仅任意杀戮,且手段极其残忍。73回李逵为狄太公家“捉鬼”,将他女儿及其情夫都砍杀,还说“吃得饱,正没消食处”,将两个尸体“乱剁了一阵”,“剁做十来段”!狄太公、太婆得知自己的独生女儿被杀害,非常伤心,李逵还迫使他们治酒食相谢。40回里在江州劫法场时他“轮两把板斧,一味地砍将来……只顾砍人……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江边)百姓撞着的,都被他翻筋斗,都砍下江里去。”晁盖叫道:“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李逵“那里来听叫唤,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41回李逵说:“便造反怕怎地!晁盖哥哥便做了大皇帝,宋江哥哥便做了小皇帝……我们都做个将军。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在那里快活”。又只是知道杀,知道快活。43回里李逵“性起来,把猎户排头儿一味价搠将去,那三十来个士兵都搠死了……李逵还直顾寻人要杀”,被朱贵拦住。鲁迅对《水浒传》发表过许多精辟的意见,其中不止一次谈到对李逵的看法。他的《流氓的变迁》一文里说道:“他们所打劫的是平民,不是将相。李逵劫法场时,抡起板斧来排头砍去,而所砍的是看客。”他在《集外集.序言》一文中明确表示对“不问青红皂白,抡板斧‘排头砍去’的李逵”“憎恶”。“憎”是痛恨,“恶”是厌恶,很反感。李逵的杀人在水浒里是突出的,但在杀人方面更滥,更残忍的却也还有不少。如为了让美髯公朱仝上山,吴用设计,晁盖、宋江下令,吴用、柴进、雷横、李逵进城,趁朱仝离开时“故意教李逵杀害了小衙内先绝了足下(朱仝)归路,只得上山坐把交椅。”(51、52回)知府之子四岁的小衙内,一个长得非常可爱的孩子,被李逵以板斧将“头劈成两半个”,多么残忍!34回为了让霹雳火秦明入伙,宋江定下计策,让燕顺、王英带领五十余人将青州城外“旧有数百(户)人家,却都被烧成白地,一片瓦砾场上,横七竖八,杀死的男子妇人,不计其数。”也就是说为了迫使一个秦明上梁山,杀死了数以千计的无辜百姓。而且由于燕顺、王英等是化装成秦明去的,结果秦明一家被慕容知府所杀。水浒的英雄们不仅杀人,滥杀,而且不少英雄好汉都开杀人店,甚至擅长吃人。著名的母夜叉孙二娘就是开人肉店的,她的丈夫张青原是替光明寺种菜园子的。因一时间争些小事,性起就把光明寺僧给杀了,放把火烧做白地。於是便做了强盗(“剪径”),以後被一个做过“剪径”的老者招赘。他与妻子在此开黑店,卖人肉包子。每日只等那客商过往,有那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无论从那一角度看,张青与孙二娘都是十足的恶人,在金庸的小说里,这些开肉店的人足以进四大恶人名单里了。然而,张青与孙二娘却是水浒里的好汉。更值得玩味的是武松对这些开人肉店的人的态度。话说武松假装被蒙倒(27回),抓住了孙二娘,正待要好好揍她,这时张青来了,叫道:“好汉息怒!且饶恕了,小人自有话说。”武松跳将起来,把左脚踏住妇人,提着双拳,看那人时,头带青纱凹面巾,身穿白布衫,下面腿絣护膝,八搭麻鞋,腰系着缠袋;生得三拳骨叉脸儿,微有几根髭髯,年近三十五六。看着武松,叉手不离方寸,说道:“愿闻好汉大名。”武松道:“我行不更名,坐不改姓,都头武松的便是。”那人道:“莫不是景阳冈打虎的武都头?”武松回道:“然也。”那人纳头便拜道:“闻名久矣,今日幸得拜识。”武松道:“你莫非是这妇人的丈夫?”那人道:“是。小人的浑家有眼不识泰山,不知怎地触犯了都头?可看小人薄面,望乞恕罪。”武松见他如此小心,慌忙放起妇人来,便问:“我看你夫妻两个也不是等闲的人,愿求姓名。”那人便叫妇人穿了衣裳,快近前来拜了都头。武松道:“却才冲撞阿嫂,休怪。”按理说武松作为一个英雄好汉,正派人物,应该对开人肉店滥杀无辜的张青与孙二娘表示出极大愤慨,谁知张青就这么说了几句话武松心就软了,倒对孙二娘叫起嫂子来了。而37回里也记道:梁山泊的情报站兼接待站由旱地忽律朱贵负责的那个酒店也是个黑店:“在此间开酒店为名,专一探听往来客商经过,但有财帛者,便去山寨里报知。但是孤单客人到此,无财帛的,放他过去;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巴子(干肉),肥肉煎油点灯。”梁山的领袖宋江则好几次都差点被他以后的好汉们给活吃了!第一次是落在矮脚虎王英手里,宋江的心肝就差一点被王英做成醒酒汤吃了。第二次是落在催命判官李立在揭阳岭开黑店卖人肉包子,若非混江龙李俊及时赶到,宋江差一点也就成了包子馅。梁山好汉开的人肉店,如张青,除了三种人不杀好汉——一是云游僧道不杀,他又不曾受用过分了,又是出家的人。二是妓女不杀,怕坏了名声,三是被刺配的罪犯不杀,恐有好汉在里面。其他人都杀。象催命判官李立开的人肉店就杀得更滥了。但他们仍旧名列一百零八将里面。而有的好汉则吃人肉,象李逵,就把李鬼的腿上好肉给吃了——金圣叹曾评道:人肉亦有好坏之分,又是一奇!而朝廷命官黄文柄则被梁山众好汉给生吃了!原文道:“宋江便把黄文柄剥了湿衣服,绑在柳树上,请众头领团团坐定,宋江便问道﹕‘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于是李逵便拿起尖刀,先从黄文炳的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无片时,割了黄文炳。当宋江等众头领吃完了烤人肉,口干舌燥之际,李逵又拿刀割开黄文炳的胸膛,取出心肝,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可见,水浒里的英雄好汉个个都是杀人高手,吃人也甚在行。当然,吃人不是成为英雄的首要条件,杀人才是。因为梁山要得就是“投命状”。从头领宋江晁盖起,哪个手上不是累累血迹。二:英雄要仗义,要疏财。越仗义,疏财越多,就越英雄。在水浒第六十八回宋公明夜打曾头市卢俊义活捉史文恭中,卢俊义生擒了史文恭后,宋江在众好汉面前表示要请卢来做寨主,并陈述自己有三不及卢:“第一件,宋江身材黑矮,貌拙才疏;员外堂堂一表,凛凛一躯,有贵人之相;第二件,宋江出身小吏,犯罪在逃……;员外生于富贵之家,长有豪杰之誉……;第三件,宋江文不能安邦,武不能附众,手无缚鸡之力,身无寸箭之功;员外力敌万人,通今博古,天下谁不望风而服。尊兄有如此才德,正当为山寨之主。”宋江所说大体符合事实。若论个人相貌、出身、武艺,宋江的确都不如卢俊义,宋江确实是一没相貌,二没武艺。但就是这么个黑矮的小押司宋江,却是梁山的第一条好汉,成了梁山众好汉心服口服的首领。道理何在?道理就在这里,梁山好汉一条最重要标准便是要仗义,要疏财。谁最仗义,谁广施财物,谁就最有声望,武艺相貌乃至出身都是次要的。最重要的就是仗义了。因为梁山的大厅上方就是写着三个大字“聚义厅”。梁山的好汉们最讲义气了。而梁山的众好汉中,宋江又是头号最讲义气的人——至于到底是不是最讲义气的人是大可怀疑的,但江湖上就是这么传说——宋江的所以这黑矮汉子成了头号好汉也就是顺理成章了。宋江号称及时雨宋公明,在江湖上以仗义疏财著称,诸位可曾知道其名气有多大?请看下列情节:在第三十五回石将军村店寄书,小李广梁山射雁中,流荡江湖的赌徒石将军石勇声称:“老子天下只让两个人,其余的都把来做脚底下的泥。”当宋江问是何人时?石勇说:一个是是沧州横海郡柴世宗的孙子,唤做小旋风柴进柴大官人。“另一个是郓城县押司山东及时雨呼保义宋公明。”石勇又道:“老爷只除了这两个,便是大宋皇帝,也不怕他。”可见宋江名气之大,那宋江的这个大名又是怎么得来的呢?便是通过仗义疏财,对任何一个投奔者都待之以礼,赐以钱财,慷慨大方,有始有终。其做法颇类似于战国四公子。第二十二回中写武松投靠柴进后,日子一长遭到了柴进的冷遇。而宋江杀了阎婆惜后,逃官司也投奔到横海郡柴进庄园,柴进设宴款待,饮至傍晚时分,宋江起身去净手,由于宋江已有八分酒,脚步趄了,只顾踏去。结果踏在火锨柄上,把那火锨里炭火,都掀在那得了疟疾正在烤火武松身上。引起一场戏剧性的风波。当武松要打宋江时,柴进赶到,对武松道:“大汉,你认得宋押司不?”武松道:“我虽不曾认的,江湖上久闻他是个及时雨宋公明。且又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柴进问道:“如何见的他是天下闻名的好汉?”武松道:“却才说不了,他便是真大丈夫,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我如今只等病好时,去投奔他。从武松的话中,我们可以听出,宋江是个天下闻名的好汉,而闻名的原因则就在于那仗义疏财,扶危济困,有头有尾,有始有终。令天下英雄都想要投奔他。如第三十八回里戴宗就对李逵介绍宋江道:“我且与你说知:这位仁兄,便是闲常你要去投奔他的义士哥哥。”说明李逵也经常想着要去投奔宋江。在第三十七回没遮挡追赶及时雨,船火儿大闹洵阳头里,李俊对那要害宋江的张横说道:“兄弟,我常对你说,天下义士,只除非山东及时雨郓城宋押司。今日你可仔细认着。”这里,宋江就成了天下第一义士了。成了天下第一义士离成梁山首领也就不远了。宋江的名气及他的一次次地逢凶化吉就主要来自于他的义气。至于宋江的仗义主要体现在哪里?典型的事例实在不多。主要的就是那生辰纲事发,宋江担着血海也似的干系通风报信后晁盖的表现。至于疏财,倒是挺多的,也不知道宋江从哪里搞了那么多财过来。比如宋江一遇见李逵,看那李逵缺钱,随手就给了粗人李逵十两银子,搞得粗人李逵甚是感激,寻思道:“难得宋江哥哥,又不曾和我深交,便借我十两银子,果然仗义疏财,名不虚传。”粗人李逵就这么简单地被宋江收买了。由于梁山好汉个个讲义气,所以一碰到那天下最讲义气的宋江马上纳头便拜也就顺理成章了。施耐庵写水浒最大的不足便是宋江被写成天下第一义士,但具体的事例又不多,而晁盖与宋江一比,往往还显得晁盖更有义气。令人感觉,宋江这天下第一义士称号是被作者硬套上去的。既然梁山最重义气,爱思考的朋友不禁会问:“那梁山的义气的本质是什么呢?”水浒义气的本质便是结帮互助,干那为法度所不容的事。义表面上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在所不惜。其实却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