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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2/2)

写楼阁轩榭、树木花草、床帐铺设、衣服、饮食、古玩等事,正所以见荣宁两府之富贵,使读者惊心炫目,如亲历其境、亲见其人、亲尝其味。兹本不须重赘,不过于应点染处略为点染。至于太虚幻境与天曹地府,皆渺茫冥漠之所,更不必言之确凿也。

    一、前《红楼梦》开篇先叙一段引文,以明其著《红楼梦》所以然之故,然后始入正文,使读者知其原委。兹续本开篇即从林黛玉死后写起,直入正文并无曲折,虽觉突如其来,然正见此本之所以为续也。虽名之曰《续红楼梦》第一回,读者只作前书第一百二十一回观可耳。

    一、《后红楼梦》书中,因前书卷帙浩繁,恐海内君子或有未购,及已购而难于携带,故又叙出前书事略一段,列于卷首,以便参考。鄙意不敢效颦。盖阅过前书者,再阅续本方能一目了然;若前书目所未睹,即参考事略岂能尽知其详。续本纵有可观,依旧味同嚼蜡,不如不叙事略之为省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