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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红楼梦》的回目(2)(2/2)

铁槛,便是水月,便是馒头,一而三,三而一也。”)也无所谓合与不合,这都好像痴人说梦。作者有时非常狡狯,会楞说谎话。如本回说:

    原来是这馒头庵就是水月寺,因他庙里做的馒头好,就起了这个浑名。

    照书直讲,馒头庵的得名,因尼姑们发馒头发得好,请问作者,真格的这样,还是骗我们的?我想他或者会微笑罢。《红楼》一书虚笔甚多,读者不可看呆了,在这里不过举一个例罢了。

    (六)后人分回拟改目录不妥之例

    第十七、十八合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

    这例表示回目不很易做,作者有时尚且为难,教咱们来搞,一定会搞糟的。

    如上引脂庚本虽不分回,这目录却没有毛病。各本分回之后,拟改的目录始终没有妥贴。这可以见得回目的确有些不好做。我在《红楼梦研究》八二页上曾说戚(即有正)高(即程)二本分回的不同。

    戚本之第十七回,较高本为短,以园游既毕宝玉退出为止,所以回目上只说“怡红院迷路探曲折”。至于黛玉剪荷包一事,戚本移入第十八回去。高本之第十七回,直说到请妙玉为止,关涉元春归省之事,所以回目上说“荣国府归省庆元宵”。这两本回目所以不同,正因为分回不同之故。我们要批评回目底优劣,不如批评分回底优劣较为适当些。高戚两本底分回我以为戚本好些。

    虽说戚本比高本稍好一些,实在有些半斤对八两。先引两本十七、十八两回之目于下:

    第十七回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高)

    大观园试才题对额,怡红院迷路探曲折(戚)

    第十八回皇恩重元妃省父母,天伦乐宝玉呈才藻(高)

    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助情人林黛玉传诗(戚)

    原来这儿有两种的改法:(一)把十七、十八合回之目整个儿给了第十七回,而在第十八回上另做了一个,例如高本。(二)把合回目录两句拆散,把第一句给了第十七回,第二句稍变其形(庆元宵贾元春归省,即荣国府归省庆元宵)给了第十八回,例如戚本。虽改法似乎不同,却犯了同样的毛病:重复。高本的重复,一望可知不用说了;戚本字面上虽不重见,而事实上亦系复出。他们在怡红院迷路之事,即逛大花园的一部分。而且宝玉到怡红院后也题了“红香绿玉”匾额,这难道不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么?此外两本又同犯一种毛病,即大观园之赐名本在十八回,而十七回先出了目录;戚本十七回的目录更多了一个怡红院,也在第十八回才定了名的;这虽然无大关系,却也是个小错。一言以蔽之,都不妥当。

    是戚、高二本改的不好吗?这也不尽然。这一段书的分回原有一个基本的困难,我甚至猜想作者当时也感到了这个,所以直到他临死,这两回始终没有分家(庚辰在曹雪芹死前两年)。从十七回到十八回这大块文章只有两回事:(一)宝玉题园中各处的匾额,(二)元宵节元春归省。所以原本这十六个字:“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是情真理当,千真万确的。若分作两回书,十七回得上句,十八回得下句,而在第十七回上出大观园也不大好,事实如此而已。每回只一句不成回目,必须配上一句。配上一句呢,即毛病百出,非重复即琐细。如戚本第十七回之“怡红院迷路探曲折”,即兼重复琐细之病,若亚东初排本作“疑心重负气剪荷包”,更觉伤于琐碎。这段书在分量上过重,原该分做两回的,但实际上只是一大回书。我们将来的校本仍拟从脂庚合回,不独可存原稿之真,且各本的目录都不好,亦无所适从。假如容易出词,雪芹早已分了回,写好回目了。作者尚且为难,你我如何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