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正走着,忽然一个乞丐引起了我的注意,大街上乞丐很多,但这个乞丐却和别的乞丐不同,一般的乞丐都是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他却白白胖胖的,穿的也很整洁,要命的是他的气质还非常好,往那一坐有种君临天下的气势,要不是他面前摆着一只破碗和身边的那根打狗棒,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一个乞丐。
我越看越纳闷,忍不住走过去,他见我来了却也不抬头,我掏出几文钱丢在碗里,他也不道谢,我越发觉得有意思。
低下身来,问他:我给你钱你怎么不谢我呢?
那人这才抬头看了我一眼,说道:钱是你的,你想给便给,我为什么要谢你呢?
嘿,我忍不住有点恼火,于是伸手去碗里拿钱,嘴上说:那我现在不给你了,我再拿回来。
那人一抬手将我拦住,说道:慢着,现在这碗里的钱是我的了,你若想要得经过我同意。
我怒极反笑,哈哈,你这乞丐还真赖皮。算了,我也不跟你计较了。我索性也坐了下来。
你好胳膊好腿的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