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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一次,就记住对方名字(1/2)

    见面一次,就记住对方名字

    美国一位学者曾经说过:“一种既简单但又最重要的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牢记别人的名字,并且在下一次见面时喊出来。”姓名是人的标志,人们最珍爱它,同时也希望别人能尊重它。所以,如果你与曾打过交道的人再次见面,能一下叫出对方的名字,对方一定会感到非常亲切,对你的好感也会油然而生。

    很多人不记得别人的名字,只因为他们认为没有必要下工夫和精力去做这样的事,如果问他们为什么,他们就会为自己找借口,说自己很忙。一般人大概不会比罗斯福更忙,可是他会把一个技工的名字牢牢地记下来。罗斯福总统知道,一种最简单、最明显而又是最重要的获得好感的方法就是:记住对方的姓名,使别人感到自己很重要。

    对一位政治家来说,所要学习的第一课是:“记住选民的名字就是政治才能,记不住就是心不在焉。”

    在罗斯福开始竞选总统前的几个月中,其助手吉姆一天要写数百封信,分发给美国西部、西北部各州的熟人、朋友。而后,他乘上火车,在19天的旅途中,走遍美国20个州,行程12000公里。除了火车外,他还使用其他交通工具,像轻便马车、汽车、轮船等。每到一个城镇,都去找熟人进行一次极诚恳的谈话,接着再开始下一段的行程。当他回到东部时,立即给在各城镇的朋友每人一封信,请他们把曾经谈过话的客人名单寄来给他。那些不计其数的名单上的人,都得到了吉姆亲密而极有礼貌的复函。

    也许有人会说这只是总统拉选票的一种手段,但不可否认,这的确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手段,被未来的总统记住,谁不感到受宠若惊呢?其实,不只是总统,在商业界或社交圈里,如果有个不是很熟的人记得我们的名字,我们一样会喜不自胜。

    有一位著名的推销员拜访了一个名字非常难念的顾客。他叫尼古得·玛斯帕·帕都拉斯。别人一般都只叫他“尼克”。这位推销员在拜访他之前,特别用心念了几遍他的名字。当这位推销员用全名称呼他“早安,尼古得·玛斯帕·帕都拉斯先生”时,他呆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