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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 游(4)(1/2)

    旅游(4)

    领队减免费,用于15人以上旅行团(不含经济团),每团第16人享受综合服务费、房费、超路程费、游江游湖费全额减免的费用。

    ■房费:游客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预订高、中、低各档次饭店,旅行社按照与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向游客收费。

    ■城市间交通费:即飞机、火车、轮船、内河及古运河船和汽车客票价格。

    ■专项附加费:即汽车超路程费、游江游湖费、特殊游览门票费、风味餐费、专业活动费、责任保险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等。

    旅游安全

    ?购买旅游保险

    旅游者为防止发生不测,都要购买旅游保险,为达到既保险又经济的目的,具体可参考以下险种。

    ■旅游救助险。

    继泰康人寿保险推出了附加救援服务的旅游救援保险后,中国人寿、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也推出了旅游救助保险险种。

    该保险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在事故发生时及时有效的救助。

    如:当你在陌生的环境中面临语言障碍,发生意外事故时,或者因不谙当地法规而引起法律纠纷时,如果拥有了这种旅游救援保险保障,只要拨打电话,就能获得无偿救助。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有些车、船票中代收了旅客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其保险费是按票价的5%计算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其中意外事故医疗金1万元。

    保险期限从检票进站或中途上车上船起,至检票出站或中途下车下船止。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每份保险费1元,保险金额1万元,一次最多可投10份。

    保险期限为从购买保险进入旅游景点时起,至离开景点时止。

    ■住宿旅客人身保险。

    该险种每份保费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