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火 车(6)(1/2)

    火车(6)

    无论托运什么物品,都不能在里面夹带货币、证券、珍贵文物、金银珠宝和其他贵重物品、档案材料及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的危险品。

    旅客凭客票办理的行李托运重量在50千克以内,按行李运价计算,超过50千克时(行李中有残疾人用车时为75千克),对超箍分按行李加倍计算。没有客票的小件货物可按包裹办理托运,并根据不同的品类计费。

    托运易碎品、流质物品等,应在包装表面明显处粘贴“小心轻放”、“向上”等相应的安全标志。

    托运行李分为快件和漫两种。通俗地说,快件是随自己所乘坐的列车或到达时间与这趟列车最接近的同一路线的其他列车运走的行李,对于旅客来说,快件托运速度快,基本上人到货到,但是托运的费用相对较高,一些急需的又不是太重的物品,适合于托运快迹

    所谓漫,就是按照列车货物运输的程序,通过列车的合理编组,在一定日期内将物品运到目的地的一种托运方式。漫托运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价格比较低廉,运量可以很大,但运输的时间难以把握,有时需要较长的时间。

    包裹托运后,托运人应及时通知收货人按时领取。行李从运到之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免费保管3天,逾期到达的行李包裹免费保管10天。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时,按日支付保管费。包裹到达通知由铁路负责。行李从到达日起,包裹从发出通知日起,免费保管3天。

    逾期到达的免费保管10天,由于铁路负责或不可抗力延长客票有效期间的行李、自行车、单人轻便摩托车延长数日,即可增加免费保管期限。超过免费期限领取时,应按超过日数核收保管费。

    上 车

    旅客须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