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7遵纪守法(1)(2/2)

同龄的同学成为好朋友,好“哥们儿”。不久,我们耐不住学校严格管理的寂寞,大家一商量就决定溜出去“热闹热闹”。从此,我们经常是集体翻墙出去喝酒抽烟。

    日久天长老是喝酒抽烟,大家都有点烦,再说家里给的钱老是这样花也不太够。一天晚上,几个哥们在外面喝啤酒,也点不起什么菜,都觉得很无聊。当时有人说,老是这样不好玩,咱们不如顺便去“拿”点东西。借着酒劲大家都很赞成。

    从那以后,他们时常夜里酒足饭饱后,就一块到附近一些中小学校行窃。由于学习的是保安专业,对刑法、公安业务、保安管理知识等有很多的了解,起初,他们盗窃也还算有点节制,只是“拿”些铅笔、橡皮擦、牙刷、毛巾和书本等,不“拿”太值钱的东西。当然,因为懂专业知识也使他们作案比较谨慎,相当注意不留痕迹等反侦察的问题。

    后来,经常作案胆子就大了,把学习的法律知识都抛到脑后,什么值钱就“拿”什么,几个哥们儿有福同享,作案时互相提醒,每次都很顺利,对仅仅到中小学“拿”点东西不感兴趣了。最后一次大家商量,快毕业了,今后要分配到不同单位,6个人没机会一起“拿”了,决定干点大的,就去了那家手机店。

    因为他们几个是“铁哥们儿”心齐,有事经常能互相“打掩护”,先后盗窃的财物达到将近1万元,学校和家长都没能发现。6名学法不守法的少年,最终得到的不是毕业证书而是法院的判决书。

    由于年龄的关系,我们接受新事物能力强,正是进行法制知识教育的适当起始时机。但是仅仅知法是不够的,做一个合格的公民要求我们必须守法,在法律的约束下规范自己的行为。也只有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以至优秀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