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14节 乔洪的“低姿态”(1/2)

    ※ 不要做伤感情的事

    2004年9月19日。长春南湖宾馆。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杜光义正在主持“茅台酒全国经销商会议”。

    台下200多位经销商,专心听着乔洪讲话。与9月18日接受记者联合采访时一样,他始终面带微笑,看起来精神不错。在他的左边,坐着茅台酒厂负责生产技术的副总汪华女士;右边,是茅台集团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兼茅台股份公司董事长袁仁国。

    从乔洪要求“尽力做好第四季度的工作,完成全年销售任务”的讲话来看,这其实是一个鼓劲的会议。能否完成全年销售任务,10月到12月三个月是关键。

    乔洪说:“截至2004年8月,茅台酒销量同比持平,销售收入同比增长了21%,茅台王子酒、茅台迎宾酒等系列酒同比分别增长了27%和54%。” 有人指出,前三季度茅台酒的销量没有增长,很大程度上与低价窜货有关。价格过低影响经销商利益,经销商从中扮演的是“搬运工”的角色——从一个仓库(地方)转移到另一个仓库,产品并没有卖到消费者手中。此外,“茅台内供酒”对茅台酒的市场冲击也很大。

    据茅台酒北京经销商透露,北京市场“2003年计划完成销售180吨,实际完成280吨;2004年的销售计划是280吨,估计到年底可以实现400吨的销量”。而从不同地方和渠道“窜”到北京的低价茅台酒就有200吨。也就是说,北京市场实际上一年可以消化约600吨左右的茅台酒,有将近1/3的市场被低价茅台酒蚕食了。

    乔洪说:“现在省级市场窜货又有所抬头,而且从普通装茅台酒蔓延到了茅台年份酒。15年、30年茅台酒在有些地方价格偏低。这个问题第四季度一定要解决。”由于“一刀切不适合全国市场的复杂情况”,可以“分客户对茅台年份酒实行定量供应,以控制好年份酒的价格,保证经销商利益”。对此决定,乔洪认为可以“先执行,后调整。维护好茅台酒的价格,既是维护茅台酒的形象,也是保证经销利益。不管是谁,所有的经销商都应该自觉地执行茅台酒的有关规定”。话已至此,乔洪顿了顿,说:“希望你们(经销商)不要做伤感情的事。”

    ※ 不会忘记为茅台做出过贡献的人

    2004年上半年,茅台方面出台了“实行客户分类管理的意见”,将各级经销商分为A、B、C三类,对优质客户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