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平民的儿子(1/2)

    1866年的英国正处于维多利亚时期。这年的9月21日,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出生在伦敦城外的布罗姆利肯特小镇。他的家庭属于下层社会,父母都是所谓的下等人。父亲约瑟夫是个花匠,母亲莎拉则是贵妇人的女仆,夫妻俩用一生的积蓄开了一家叫做阿特拉斯屋的瓷器店,可惜生意一直不好。小威尔斯是在商店的地下室里长大的,对那里的记忆就是阴暗和肮脏。他经常透过头顶上方的窗格观察来往行人,所以永远也忘不了从这个特殊角度看到的世界的样子。

    威尔斯7岁那年摔断了腿,当时的常规疗法就是绑上石膏躺几个月。在这段日子里,他每天只能躺在床上看书,书籍为他开启了广阔的天地。这是一个转折点,从此威尔斯爱上了读书,与书为伴的生活令他想象力飞翔。10岁时,他就开始写小说、画插图,《沙漠雏菊》是保存下来的唯一一部早期作品。它既是部小说,又是部连环画,展示了威尔斯在孩提时代娴熟的写作和绘画技巧,即使在今天的人看来都很难相信这出自一个孩子之手。尽管威尔斯拥有天赋,但他的未来依旧黯淡。

    由于家里的瓷器店濒临破产,莎拉不得不再去做女佣,13岁的威尔斯也被迫辍学,来到伦敦的“罗杰斯和丹耶商行”当学徒。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学徒生活不仅黑暗而且令人沮丧。他们工作时间很长,通常从早上7点一直要干到晚上8点。威尔斯对自己所干的活一点也不在行,经常遭到批评,又因为他在工作时间看书,账目也记不好。3个月后,他就被商行解雇了。

    威尔斯没有回到布罗姆利肯特,而是去找母亲。当时,他母亲在一个叫做上花园的乡村住宅里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