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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创造最大利益的人(2/2)

单位比较近的住址,如果被录用了,你再想办法在单位附近租个住处,这不是教你欺诈,而是教你怎样抓住机会,毕竟,找份理想的工作太不容易了,别让自己输在细枝末节上面。

    再比如说,你的简历上有三年的工作经历,而在这三年中间,你却换了五家单位,那么你入围的可能性就会急剧下降,因为他们不会希望自己在录用你的不长时间内成为第六家。而你当初写简历的时候,却想着这都是你的宝贵经历,是用人单位最为看中之处,可问题恰恰就出在了这里。如果你意识到了这一点,在写简历的时候,就要少列几家曾经工作的单位了,或者把时间最长的那家工作单位写上,再陪衬性写上一两家与你应聘眼前职位有利的单位。对于应届的毕业生来说,知晓这一点,对今后的职业生涯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这一点会时时提醒你,不要轻易跳槽,至少在一个单位要稳定一年以上。

    □人才是能为我创造最大利益的人

    对企业而言,招聘员工的惟一目的就是追求公司业绩最大化、利润最大化,他们对人才的定义就是"能为我所用者,能给我创造利润者",即人才是那些能够把事情做好、能够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成绩、能够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创造利润的人。如果你不能为他们带来利润,即使你有再高的学历、再渊博的知识、再丰富的经验,他们也不会录用你,也不会认同你这样的人才。

    对企业而言,人才就是那些企业不愿意失去的、有突出贡献的、能圆满完成任务的人,就是那些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人。而不能笼统地说具有知识(包括学历)、经验、技能、能力、创造性的人就是人才。

    "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而这句话的实质是,所有的资本所有者们都指望通过引进人才,给他们带来丰厚的利润。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的人才问题,本质上就是一个利润问题。没有人会为了摆谱或者显示自己有多么爱才,而去养一批人才。在这种企业为了利润而引进人才的情况下,"人才"自己应该清楚自己有多大的分量,能够为企业创造多大的利润。

    一个人是否是人才,是通过他所能带来的价值和贡献大小来判定或衡量的,就像评定一个项目时,会用投入产出比来进行分析与决策一样,但职位、薪酬、经验不是判断人才的绝对标准,只能说在大多数情况下,职位高、薪酬高、经验丰富能够相对反映出一个人的价值,因为大多数公司的薪酬支付是理性的和市场化的,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职位高与薪酬高是个人的市场价值的显性表现,不排除一些没有高职位、高报酬、经验也未必丰富的员工也是人才。

    新毕业的大学生,如果能让用人单位相信自己能够为其带来最大的利益,工作之门是很容易被打开的,在这方面多动动脑筋,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