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充气”——房价的气球现象(1/2)

    我实在不想用“泡沫”这个词语来定性房价,开发商群落也最不爱听到这个词语。在去年,他们还调动各种力量,在媒体上宣扬“无泡沫论”,以他们的逻辑看来,需求还没有满足,怎么能说有泡沫呢?按照他们的逻辑,吃肉的买不到肉,卖肉的又卖不出去肉,完全属于正常现象。以这套逻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资本家将卖不出去的牛奶倒进大海,肯定不应该叫“经济危机”。

    世间最幸福的商人,就是房地产商人。那些开个豆浆店的小买卖人,想把一碗豆浆卖到10元钱,还得在提高硬件环境、服务质量、口味和营养等方面做大量的投入,这些投入的价值加上豆浆本身的价值,约等于10元钱。唯有房地产商,可以随意地涨价。

    价格的上涨和回落,本是正常的商业现象,连凶猛的股市或者刺激的期货市场,都悖离不了这个商业规律。开发商也一直以此为说辞,为自己的涨价行为作借口,在他们七嘴八舌的声音中,我隐约听明白了两个涨价的理由:一是“招、拍、挂”以后,土地成本上升,所以房价要暴涨;二是需求大于供应,奇货可居,价高者得。所以,房价就3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地一路凯歌高涨上去。别说那些购房者看呆了,连街上卖小菜的大娘都看傻了眼,要是这些青菜萝卜也能这样一路高涨,那顿顿都可以喝酒吃肉,生活提前进入全面小康了。

    事实上,房地产价格行为和商业价格的上浮下降现象,一点关系都没有。正常的商品如果要涨价,一定是产品价值提高带来的价格上升,而房地产价格上涨,不代表它的房子价值提高。涨价前和涨价后,“黑卫”还是“黑卫”,采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