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妖魔化房地产之七宗罪(1/2)

    被资本魔性迷失的房地产,吸血的手段不断推陈出新,以下罗列笔者整理的妖魔化房地产之七宗罪,一条条看来,它令人匪夷所思。

    推广行为中的色狼心态

    许多房地产项目的推广行为,几乎和某种色狼行为如出一辙。先许以红苹果的诱惑,颠覆购房者的价值观,一旦对方最宝贵的东西到手,立刻就始乱终弃。

    而真正的商业推广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和顾客谈恋爱,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郎情我意,顾客温顺地将钱交给你,把信任交给你,从而获得满意的生活。

    色狼和恋人的不同之处在于,色狼仅仅是想获得对方的**。将“**”转化成房地产术语,当然就是房款。在笔者眼里,商业房地产在某种程度上一直是一条不折不扣的“大色狼”,它蔑视商业的内在规律,粗鲁地以“商业房地产关系”取而代之。在商业的内在规律中,包括商品提供者、商品购买者和交易场所三要素,要真正做好商业房地产,开发商就必须考虑居民们需要什么商品,这类商品的提供者是谁,并且好好去研究商品供求双方的规律,然后再来做项目软硬件定位。

    其实,任何商业领域的供求双方都可能是长期不被满足的,只要我们稍微作一下社会观察,就不难发现“提供者找不到需求者,需求者找不到提供者”的现象比比皆是,缘分长期擦肩而过。就房地产而言,如果开发商愿意做这个红娘,那么,你所提供的项目,就是需求者的新房,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而开发商们自我设定的“商业房地产关系”,包括了开发商、投资者、经营者、消费者,这四种角色的关系是:开发商想和投资者结婚,而投资者要答应这门亲事,前提是经营者和消费者结婚。急火攻心的开发商显然缺乏这种耐心,为了快速和投资者共结连理,最简单的办法是以重金网织一批主力军做“皮条客”,演一出和消费者假结婚的游戏,以此来骗取投资者的芳心。

    总结一下大多数商业房地产的推广手法就心知肚明了,房地产商并不是想通过与投资者谈恋爱来完成婚姻,他们的脑壳里只有**裸的**,见了面就想和对方交欢,只要占有了对方也就达到了目的,等此事败露搞出许多问题之后,他便形同路人。所以,在很多商业楼盘出现问题后,开发商就露出了始乱终弃的伪君子面目。

    除了商业房地产的推广,其实任何一种楼盘